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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都有吧。”皮尔斯自问自答,把话题转移到年轻英俊的议长身上,“只要对比一下就位呼声颇高的众议长,我们就不难猜测副总统辞职的真正原因。”
电视上切换出数张金发俊朗的议长的照片,首张照片上英挺的白皙男子有的身着正装,蓝眸严肃认真,背景像是在某此听证会上,第二张照片上他衣着休闲地骑着马,神态轻松,眼神望向某点,眸中满是温柔的笑意;还有一张背景在国会山,议会质询中的谢菲德在会议庭最高处讲着什么,丰神俊朗,神采飞扬。
这些照片的左下方,电视台打上了文字说明:“众议长谢菲德?达美莱。”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们的众议长都正是如日中天,年轻有为,副总统与之不可相提并论。”随着皮尔斯的评论,年轻有为的议长英俊的大照旁,对比出现了一张白发垂头,垂垂老者的副总统照片,很能说明目主流的观点。
看来,无论是权贵财阀,还是普通的民众,对象征着力量和强势的青年议长,都有着某种程度的偏爱,有时候出色的外表总能给政客极大地优势,历任总统选举也总是这样。皮尔斯一边介绍目前两人的支持度,一边忍不住暗想,思及此,资深电视人评论道,“副总统以身体原因辞职,看来也并非完全的官方辞令,考虑到担任总统和副总统职权和工作内容上极大的差别,副总统的决定或许才是明智的。”事前也收到了媒体高层的暗示,皮尔斯极有倾向性的向观众们介绍,“高龄的副总统不是因为有杰出的政治才能,而是能够提供财政支持和拉到保守势力的支持,才被总统选择成为竞选搭档,或许对他自己来说,年纪和能力的确是个问题,因此才作此选择。”所有的美国人都知道,副总统是一个没有任何实权的职务,每天的工作就是坐着总统专机到处玩,然后看人吵架,虽然是名义上的参议员议长,却没有日常的投票权,和大权在握的众议长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众议长若是和总统属于不同党派的话,那将是总统任内最大的政敌。
很不幸,谢菲德目前正是这一角色。
“现在我们的疑问是,由众议长越过副总统,成为总统,真的没有问题么?小达美莱先生当选众议长也刚不久,似乎还没有这种先例。”皮尔斯抛出一个论题,这也是预设的问题,他微微一笑:“这就要我们的前任法官为大家解释一下了。”
“好的。”前任法官点头接过话题介绍到,“根据1947年通过的总统继任法案,总统一旦离开职务,依次递补的顺序将是美国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然后才是国务卿和其他内阁部长,所以从顺序上来说,副总统辞职,由众议长递补是符合程序的。小达美莱先生虽是中期选举刚刚当选,但是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只要他并非移民后取得美国籍的人士,递补的顺位就不会跳过他,因此他正是合法的顺位继承者。”
“也就是符合法定程序了?”皮尔斯显然在节目前有好好准备,再次针对性的提出问题,“上周开始副总统只是代行总统职权,可是现在众议长是要继任宣誓成为总统,这样子没有问题么?”老谋深算的皮尔斯停了停,又暗示性的提示:“虽然现在是非常时期,可总统辞职和死亡这种事情也有发生过,比如水门事件和肯尼迪事件,应该有法律依据可循吧?”
前任联邦法官显然很上道,点头回答:“很好的问题。我刚好想谈一谈肯尼迪事件,这个事件一个影响深远的的遗产就是第25条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之前,第二条与第一条款规定,‘在总统丧失履行前述职务的权利和责任能力时,应移交给副总统’,宪法并没有明确指出什么事丧失能力的情形,如果必要的情形出现,副总统应如何介入,甚至副总统是否应成为总统,还是仅仅履行这一职位的权利和责任,直到总统恢复能力。”前法官顿了顿,“你们知道,那一年肯尼迪总统遇刺了,继任者在法律程序上,出现了模糊不清的宪法问题。其实早在1841年;约翰?泰勒在接替威廉?亨利?哈里森时,已经坚持了副总统全部继任的权利,从而为后来的继任问题开启了先例。因此在肯尼迪事件之后,诞生了第25条修正案——其中第一款刚才我们已经说过——‘如遇总统被免职或死亡或辞职,副总统将成为总统’。这个问题其实刚才我们已经讨论过,上周副总统的代理总统使用的是第四款的条例,随着救援工作的结束,总统已经很大程度上被证实生还的希望已经不存在,因此国会已经倾向于适用第一条款,也就是说继承者将直接担任总统,如果副总统从顺位上辞职的话,那么根据1947年通过的总统继任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