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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财比他小几个月,也知道有“那种事”了。在根叔和根婶搬到了山脚下的那间小屋子去住下后不多久,他们两个,由于根叔对他们很好,而根叔虽然比他们大,可是也不过大上十年,比较合得来。
他们在海边捉了不少“三星”——那是一种颜色青绿美丽又十分美味可口的螃蟹,结成了一串,准备送去给根叔吃的。
要不是大发提议悄俏走近去,然后再大叫,他们也不会看到什么。
当他们悄悄接近根叔所住的那间小屋子时,还未曾对他们发大声大叫,就听到屋子之中,传出了一阵阵十分奇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大发和阿财都或多少在他们自己的家里,听到由他们父母的床上传出来过,两个少年互望了一眼之后,心意是完全相同的,刹那之间,好奇心大起,都想看看在这样的声音之下,发生的是什么事。
于是,他们放下手中的螃蟹,踮着脚尖,走近那间小屋子。
小屋子本来既然是一间废置了很久的旧屋,自然有很多可以偷窥到屋中的情形之处。他们来过很多次,屋中的情形是早已知道的。
屋中除了一张床之外,就是一只橱和简单的桌椅,当他们这时,视线集中在那张床之际,他们就看到了他们从来也未曾见过的情形:根叔全身的肌肉——那是他们最羡慕的——都在跳动着,汗珠自他的背上迸射出来,腰在用力的起伏,口中发出浓重的喘息声。根婶的身上在扭动,双手在根叔的背上用力抓着,双腿紧紧地盘住了根叔的腰际。
大发很快就感到了发热和气喘,和一股说不出的异样感觉,那种异样的感觉,使他无法再维持一个姿势不动,他逼得要不断挪动身子。
当他回头看了阿财一眼之后,发觉阿财和他一样。他们一直看到根叔突然抽搐着,然后再伏到根婶身上一动不动之后,才俏俏地退开去,两人一言不发,来到海边,坐了下来。
过了好一会,大发才道:“根婶真好看!”
阿财“咯”地吞了一口口水,极其同意:“是,真好看,比阿莲阿英、比村里所有的女人更好看。”
大发自从那次之后,几乎一有机会,就去偷看,每次都和阿财一起,他们非常有耐心,有时在小屋子的乱石礁后面,一等可以等上老半天,等到屋子中有那种声音传出来之后,才偷偷接近去看。他们发现,根叔对于做那件事,从来也不会厌,而他们也发现,自己对于偷看,也永远不会厌倦。
他们在偷看的时候所产生的那种异样的感觉,愈来愈甚,直到有一次,根叔发觉有人偷看,大声喊着追了出来,哧得他们像野兔子一样逃走之后,就再也不敢去了。
有好几次,他听到他母亲压低声音在说:“不要,大发在外面!”
而他的父亲就会十分生气:“把他赶走才能痛痛快快!”
大发不明的是,好像所有的大人都在做的事,为什么一面做,一面又那么怕人知道,尤其是怕孩子知道!
一清早,天还没亮,就把他赶出门,当然是为了怕他知道。
大发想到这里,十分气愤,用力“呸”的一声,吐了一日口水,抬起头来,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从什么地方走出来的,大发完全没有注意,也完全没有去想,他一眼看到了那女人,就被她吸引住了。
那女人拧立着,一动也不动,她身上所穿的衣服,也是大发从来没有见过的,大发甚至怀疑,那能不能算是一件衣服。
那是一幅深黑色的纱,下半截看起来,像是很大很大的裙子,可是上半截,却只有两条细细的带子,以致那女人的肩头。手臂和一大半胸脯,全部露在外面。
由于黑纱的颜色是这样的深,所以也衬得那女人的皮肤格外地白,白得简直耀眼——白得真正耀眼,不然,大发就不必一直在眨着眼睛了。
海边略有一点风,每当风起的时候,女人身上的黑纱裙就像水一样飘动着。她没有穿鞋子,赤着脚,纱裙本来几乎是把脚都盖住的,一被风吹了起来,却又使大发不但能看见她的脚,而且还能看到她的小腿、大腿,甚至看到她穿着奇怪的袜的。
大发的双眼眨得更厉害,他见过脚趾甲涂上鲜红的女人,阿英和阿莲在离开了渔村后一年,再回来的时候,手指甲和脚趾甲上,就像变成了鲜红色。可是她们和所有渔村中的女人一样,又黑又粗,大发一点也不觉得好看。而眼前这个女人就截然不同,她手指甲和脚趾甲,都是鲜红的,鲜红配上雪一样白的皮肤,好看得叫人想舒舒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