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弗兰肯斯坦;普罗米修斯(13)(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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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梦风听到这时,立马露出笑容,随即扑向郑森,“爹爹,你真好,我可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老爷,先吃饭吧。梦风,你这成什么体统呢,不是说得食不言吗?”陆蓉天同样是心里有事,自然觉得不舒服,所以,也有些心烦意乱,因此对女儿生平有了斥责。
“爹爹,你看娘亲吃醋了,觉得我扑进你的怀里了。”郑梦风又开玩笑的说道,顿时把郑森给逗乐了。
与此同时,旁边坐着的一个小女孩也站了起来,向郑森行礼道,“女儿梦清见过爹爹!”她同样是苏玄歌的同父异母的姐姐,不过,比郑梦风要小一些,是二小姐,更加是五姨娘所生的,五姨娘曾经被郑森宠爱过,再加上她又会懂得如何讨好嫡母和大姐,所以,在五姨娘就算去世后,她也能坚强生存下来了,唯一让人不知道的就是郑府里曾经有过一个叫郑梦菱的小丫头,而且还是他们府里的三小姐!
“还是楚清懂事,”陆蓉天有意挑眉说道,顿时郑梦风不开心了,“娘亲,你看你,连谁是你亲女儿都不知道啊。”郑梦清忙开口,“娘是谬赞了,这是女儿学姐姐的,是姐姐教导女儿我的。”在她的话语之下,才算是把尴尬给解开了。
“好啦,一起坐下吃饭吧。”郑森笑道,“一会吃过饭,你们就去我和你们母亲的院子里拿东西吧,上面都有标识呢,一个是风,一个是清呢!”
看到郑森坐下后,按照级别来坐,所以,众人这才一一吃饭,吃过饭,郑梦风和郑梦清两个人在从父母手中拿到自己喜欢的首饰之类的都各个兴奋得跑开了。
就在她们姐妹二人刚刚走开,陆蓉天突然提到,“老爷,你还记得咱们的三女儿梦菱吗?”
郑森本来还是极度开心的样子,一听到这个名字,不由皱眉,“你怎么又提这个名讳呢,我不是早就说过,以后谁也不能再提了吗?你提那个小贱货做什么啊?”
“是这样,老爷,我刚刚从……”然而,陆蓉天的话音还未落下,就突然看到管家慌慌张张跑了过来,而且还紧张的说道,“老……老……老爷,大……大事……不……不好了,皇宫里有……有……有公公来了!”
陆蓉天一愣,郑森更加诧异了,不由再次挑眉,随即瞪向她,“你看到没有,她完全就是一个贱货,连她的名字都让人不安生,以后莫要再提她了,而且我可不承认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呢!”
“不过就是一个怪物而已,十六个月,生下来就是白发女孩子,那不是怪物是什么啊!”郑森越说越气,
总觉得是郑梦菱这个名字给他带来了晦气,所以,更加不愿意听这个名字了!
“是,奴以后就不提了。”陆蓉天这才点点头,随即问管家,“方伯,你说什么,皇宫里的公公来了?是哪位公公呢?”她突然想起来自己父亲走时似乎也说过如若有什么事情,就会派人来,莫非是父亲派人来的吗?
“那个公公自称是姓久,说是……贵妃娘娘的人,而且这次来是……是想让老爷和夫人前去见一见贵妃娘娘呢,还说有要事要谈呢!”
听到方伯这么一说,郑森却是诧异了,“咱们与皇宫并没有接触,怎么会有贵妃娘娘找我们呢?还是说你与贵妃娘娘有着关系吗?”
“没有,而且奴也觉得哪里不对头啊。要不,咱们去看一看,到底是何事呢?”陆蓉天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贵妃前来找她和郑森的,这对于他们来说还真是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那用不用给老爷和夫人备上……”管家还好心的想提醒要不要拿上万一得罪的皇宫里的贵人的东西,结果又被郑森一顿大骂,“方伯,你就没有安过好心吗,就盼着我们出事吗?如若是这样,你也别在家里待了!”
“老爷,夫人,是老奴的一时失言而已。”方伯一听这个顿时急了,急忙扇了自己两个耳光,这才让郑森把怒气收了回去,“好啦,看在你是忠诚为我们服务的面子上,就饶你这次了,以后少说话,多做事呢!”
“是,是!”
郑森和陆蓉天经过一番思考,还是决定前去皇宫见见这个贵妃娘娘,看看到底找他们有何事,而这一找,反而让他们完全大吃一惊,这是让他们怎么也没有料到的事情,更加没有遇到的事情呢。
毕竟,在他们看来,他们不过是普通的老百姓,与皇宫根本沾不上一点关系呢,倒是陆蓉天在去皇宫的后宫之前,还是用鸽子给父亲陆义兴发了消息,也因此,才会有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