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1/4 页)
李三思看着她开心地大口吃包子油条的神情,不禁心中微微一动。他原是知道霍小玉颇有些洁僻的。当初,他带她离开鸣玉院时曾问她要不要去收拾一下自己的私人物件带走。霍小玉却坚持说那里的东西脏,她一件也不想要。
趁她吃东西的当口儿,李三思打开那长随给他的两李状纸翻看。状纸上是黄士定状告一个叫容安平的人。黄士定在诉状中称,容安平将其十五岁的女儿容丽娘作价十五两卖给自己,卖身契约俱在,但是容安平收钱后毁约。故而,黄士定请求官府将容丽娘断给他。
看完状纸,李三思算是明白了。冯县令的意思是让自己借着这件事敲打一下黄士定。但这是黄士定状告别人不守契约,又怎么才能够借这个事反过来整治黄士定?这一节,他却一时想不明白。
思索片刻后,李三思带着状纸出了门,去县衙大院两侧的六房之中的刑房找到伍书吏。伍书吏看了状纸后,开口就道:“这案子有蹊跷。”
李三思道:“哪里蹊跷了?我看也简单。只要看一看这位黄士定有没有过硬的实据就好。有则准其所请,无则让这个买小姑娘的家伙滚蛋。民事诉讼嘛,自然是谁举李,谁举证。官府可没义务去替他查访搜证。”
“谁举李,谁举证?”伍书吏被李三思嘴里的新名词弄得一愣,明白过来后便双眼放光连称:“有理!说得好!”
接着,他就说了一遍这个案子真正蹊跷在何处。
原来,这样的诉状黄士定这一两年来往衙门递了不止一次,所诉情由与此次黄士定起诉容安平的事由十分类似,都是诉称自己出银两若干买被告家女儿为婢妾,但对方收钱后毁约,故而诉请官府将所买之女断给自己。
黄士定和被告两方当堂对质时,都是各执一词。只是被告出示的文书上掌印模糊,但黄士定出示的文书捺着的掌印十分清晰,比对之后可以确定是被告所有。因此在以往的几起的案子中,官府虽然生疑,但也只得采信了黄士定所说,将被告之女断归原告为婢妾。姑娘一入了黄家之后,娘家却再也见不着女儿一面,仿佛是失踪了一般,不知是死要活。因着这个缘故,这萧山县里也没有人家肯将女儿舍与黄士定。
李三思听完便哈哈大数声,道:“我懂了!”
伍书吏惊奇地问:“李先生对这件案子的关窍是一听即明么?”
李三思缓缓摇头道:“没有。”
伍书吏有点迷糊了,问道:“那李先生说懂了,是指的什么?”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三十七章 咸鱼也能跃龙门
“人字两条腿,官字两个口。哈哈,哈哈……”
李三思大笑着走远,留下伍书吏低着头愣在原地一个劲儿地瞎琢磨。
“官字两个口”原是官府惩治草民的不二法门。但对付黄士定这种有财有势背景雄厚的豪绅,光凭这个法子可就不行了,非得掌握真凭实据才能动他。真凭实据从哪里来?这就是“人字两条腿”了,得走访查探而来。
从刑房出来,李三思决定去找崔老伯探问黄士定的底细。如果一件事情的本身找不出破绽,那就得从做这件事的人身上找破绽。先对事,后对人;查事不成,就查人;查今无成,就追溯既往。这是李三思总结的办案思路。
他要找的崔老伯是县里的一个其貌不扬、地位卑下的普通老吏,已经年近七十。众人都习惯称呼他为“崔老头儿”,只有李三思始终恭恭敬敬地称呼他为“崔老伯。”这并非仅仅出于对老人应有的尊重。他深知,在一个记录信息和传承信息的手段都相对匮乏的时代,老人,尤其是从事专门行业的老人的经验具有特别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好比在一个以狩猎采集为生的蛮荒部落里,如果突遇天变灾荒,往常的食物来源无以为继,这时候可能只有族中老人能凭借经验识得出几种平时大多为人忽略但在此时能救得全族性命的可食植物。
在成长于信息时代的李三思眼中,这大明比起蛮荒时代,那也就好不了太多。
户房是在县衙大院的左侧。进屋后,只见一个头发花白身着黑锻衣衫的瘦削老者枯坐在案桌前,垂目低首,神态之间藏着一股卑微的平静。
李三思恭敬地行礼问候道:“崔老伯,你老人家好。”
崔老伯面露笑容,他很喜欢这谦恭亲和的年轻人,也李三思也颇谈得来。
闲聊几句后,李三思向他问起有关黄士定的情况。崔老伯扎根萧山县衙已经将近四十年,县令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