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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宋汉人兄弟姐妹们,却是杀戮无辜。罪不可恕!”赵榛说罢,一剑结果了大力刀。
而大力刀在得知自己的对手原来是威名赫赫的信王殿下,是天下闻名的信王千岁亲自杀的自己,带着愧疚含笑九泉了。
在真定城外,一队人马快速回归。在队伍的最前面,是几匹快马独自而来,而后面跟着一大群亲卫士兵。在几匹快马中的一匹马上端坐着一名骑士,骑士一身绸缎蟒袍,头上束冠,两腰下都垂着剑。
城上的将士认得,这个骑士不是别人,正是信王千岁。信王赵榛打马直往北门,到了北门,正要勒马,哪知道,那马长嘶一声,忽然失了蹄子,整个身子几乎倒翻过来。好在信王赵榛瞬间踢开马蹬,一个斜腰翻身,避免了给马压在身下大失脸面的丑样,凭借着利落的身手站定。
城头上的将士高呼喝道:“好——!”赵榛抬起头,痛骂道:“好个屁,这个大力刀正是不懂养马,竟然不给马钉上马蹄铁,让这么好的马给裂蹄了……!”他目光一扫,已经看见,他骑着的马从马蹄处流出的血。这匹马是匹好马,所以赵榛回来的时候打马也就急了点,马跑得一凶,结果……蹄子裂开了,这下可是不好,马是站着的动物,它从生下来就要站着,当它死时才可以倒下。
对于马的体重来说,如果它的蹄子伤了,就不要想再起来了,它的蹄子会受不了的。所以赵榛拔出剑,一下子刺在了马颈上,从这里直直透入心脏,那马立时结束了痛苦。赵榛立刻对城门上的士兵说:“还不快下来,给你们补了,快点!一会儿你们不吃呀!”
“来啦……千岁!”几个笑着的将领走了过来,道:“主公,怎么跑这么急?这几匹马可都不错啊,您出去的时候还没有带马呀?哪里来的?”几位将领都是十五六岁的样子,显然都是赵榛曾经训练过的童子军出来的。所以与赵榛一点也不陌生,而且也不害怕的直接与信王赵榛亲热的说话。
“杀了个土匪,恶贯满盈的大力刀知道吧!他手里竟然还有几匹好马。估计次等的马都被他杀的吃了。”赵榛说道。
“啊!那您没事吧?”其中的一名副将焦急的询问道。赵榛拍了拍那一名副将说道:“有我会出什么事?不知我的名儿吗?本王就是一座大山,专门压你们这些小花小草的……小心点,别让血洒出来了……”
“晓得叻……”守城将士们笑呵呵地把马抬下去,至于怎么吃,那就是他们军营厨房的事了。
看着前面的几员小将,由于时间问题,赵榛还来不及训练完他们,就让年龄大的进入军队了。但那都是次要的,赵榛不会在这方面花太多的时间,训练这种事情如果是自己动手,那信王大军就完了。一个人的力量再强,能训练出几个厉害的士兵?
赵榛已经想好了,他会把练精兵这个光荣的任务交到岳飞的手上,但是岳飞这个人是个忠勇的人却也是有极大主见和野心的人。所以为了制衡,赵榛要给练兵的岳飞配上几个动员将军,这就是物质精神两手抓,既要把士兵训练好,也要让他们忠心!
如果训练出一帮子只忠于岳飞的白眼狼,赵榛上哪儿去哭去?当然,将对自己忠心的一大批原金龙童子军中的优秀者打入各军成为基层军官,也是赵榛掌握军队的一种手段。
但其实不用这种手段,存在叛变的这个问题显然不大。作为一个军队的统帅,怎么样管住你的手下?答案很简单,在这个强敌入侵,战火纷乱的时代,你只要让你的手下和百姓们有足够的东西吃。或者哪怕你弄不到足够的东西,但你能让他们吃个半饱,并且做出一副一直在给他们弄的样子,就可以收他们的心了。
当然,还要有能力击败强敌。要是如同赵构一般一味逃跑,就是给人们吃饱饭又能如何?今天能吃饱,明天很快就被金兵杀过来当鞑虏的奴隶了!
而且,一支对领袖忠心的军队,往往是因为对领袖崇拜的原因,而信王赵榛,绝对是一个强大的领袖。而且,还有一大批动员将军的伶牙俐齿,将所有将士们的心笼络到他信王赵榛的身上。
在扬州,高宗皇帝看了蝶部关于信王的奏章后,把一批从北面回来的蝶部人员召进行宫里,详细问询,其中也问到了赵榛的具体实力。
信王赵榛没有南下,在北面抗金轰轰烈烈,而且据说拥兵数十万,连金兵都不是对手。蝶部人员不得不据实回答。所以他们的回答让高宗皇帝很失望。
信王强大,就意味着自己的皇位危险。高宗皇帝想了半天,说了一句话:“你们下去吧,让信王带兵南下此议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