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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小规模战争和迫不得已,需要提升军队士气进行决战的时候,赵搸必须出马。他别无办法,只能如此。但是现在一般情况下,赵搸已经很少身先士卒冲杀在前了。
鼓声停了,浩浩荡荡两万多士兵们依次战好,整个大校场鸦雀无声。骑兵们的马匹都打了嚼口,骑兵们站立在自己的战马旁边。
赵榛带着狄雷、赵小刀等将领们踏上了阅兵点将台。两万多士兵的鸦雀无声带出的这种凝重,更是在这一刻形成了一种军士们的凝聚力。这便是有信心!信王军上下都有信心,他们都相信自己能打败金军。
他举起了手臂,拳头向前伸,而后重重的拍击在自己的胸口。两万多骑步军将士一起,霍地把手臂高高伸出,齐声高叫:“信王无敌!驱逐金兵!我军必胜!恢复河山!杀敌!杀敌!”
开始的时候,赵榛自命为高庞,为青石城的最高领袖。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在青石城军方加的职位。现在可不一样了,金军已经算是正式与信王军撕破脸面了。而信王军也要在金兵主力回撤的时候集中兵力打开局面。所以,一定要让士兵们知道最高首领的王号,这样才有助于提高士气。
两万多个人,两万多个声音,却是汇在了一起,形成了一股惊天动地的声浪!惊天动地!赵榛甚至感觉出这扑面而来的滔天士气的气息。
赵搸再度点了一下头,回过身来,对狄雷、赵小刀等人道:“让他们礼毕,稍息!”诸位将领们行礼之后下台,到了军阵前,一字排开,定心静气,然后各自指挥本部人马稍息。
“全体都有,稍息!”“亲卫左军,稍息!”“······”两万多骑步军再度动了一下,整整齐齐,将一只腿迈出了一个小幅度。
此时,赵榛的身上是一身金盔金价,新式胸甲上是一幅金龙飞腾图。下身是幅围腰带连着的甲裙,在赵榛的肩甲上还有两枚铜扣,从这里,向后延伸,是一条红色的披风。由于披风比较薄,轻轻的不时的被风吹的扬起。
赵榛的金色头盔和普通的士兵不一样。普通士兵的一般也就是一个圆盖,顶多带个穗子,而赵榛的头盔却有前沿,三根尖刺上扬起,还有龙首图案,加上精巧的双层面罩,让人看起来就很狰狞。
赵搸威严的扫视自己的手下,然后道:“祭礼!”这时候,诸葛英与韩峰左出现了,韩峰左看着那信王军乐官高喝道:“起钟——”一边看着,韩峰左一边心里鄙视。
韩峰左也见过祭祀礼仪,可赵搸这算什么玩意,如果是要行祭,怎么说也要把文武官员招齐,三官唱喝,黄钟大吕齐鸣,那才叫一个气派。再行猪牛羊三牲以礼,长香伴钟而拜,还要念上一篇檄文。
可是现在呢?只有军队,文官和百姓们该干什么都还在干什么。一切都简化并乱改了。
这时,他看向远处的那个美丽女人。那个美丽女人据说是敌对方的间谍,被赵搸识破后,收留在自己身边的。由于信王军保密制度的严密,天天在青石城晃悠的韩峰左都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到底是什么身份。
韩峰左看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冬余。冬余对信王军殊无好感,他时刻想着出去,回到南方,回到赵构身边。但她没有自由,但是相比起来,她却还矛盾的有一种想要扎在这里的感觉。
冬余每日里白天忙着教授刺绣,晚上的时候,与赵搸在床上胡天胡地。有时候说,女人被男人占得久了,也就有了点点的感情。这话也不算假。话说回来了,她看到了赵搸叫工匠做出来的先进纺纱机,能在瞬间纺织出好多的布匹。如果有朝一日她能把这些技术带回到南方,那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赵榛转过了身子,面对着高案,案上是一只陶土香炉,上面有三柱高香。还有三牲之首摆在案几之上。
信王赵榛回过身,一抬手,道:“升旗!”旗手们是一群百战老兵,他们踏着带响的步子,走到旗杆跟前,把信王旗帜给升了起来。
“狼烟起,江山北望······”一众士兵们都高声的唱着,这种形式主义到底是起了作用,有些将士们的眼中已经在闪现激动狂热的光彩。
当信王旗飘扬在空中之后,大家也唱完了信王军特有的这首军歌。赵榛提着扩音喇叭,高深喝道:“各位将士们……”他的肺活量极大,吐气发音都是极响的,加上扩音喇叭的增幅,声音让所有的士兵都能听到。
“你们知道,我们刚刚进行祭拜的是什么?我要告诉你们,不是天地鬼神,我信王军不敬天地鬼神,因为,天大地大,我们最大!”赵搸严肃的吼道。他的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