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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这是知识分子的公共关怀,后来胡适把这种关怀概括为“不感兴趣的兴趣”。这种兴趣其实也贯穿了胡适的一生,甚至成为他生命中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胡适除了抗战时期因“国家征调”做了四年驻美大使,此外甚少介入实际政治。但他的政治关怀使他一辈子都未能脱离中国政治,其所以如此,似也只能解释为胡适在美国的习得,是美国造就了这样一个胡适之。
这是1916年冬的日记,离胡适学成归国的日子不远了,他以“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为题,总结了自己如此投入美国社会政治生活的缘由,曰:“余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于吾所以为近是之一派,与之同其得失喜惧。故吾居绮色佳时,每有本城选举,我辄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于全国选举亦然。”
对胡适如此热衷他乡事务,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影响自己的学业,因此,中国学生中,“人或嗤之,以为稚气”。胡适则认为“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认为此社会之一分子,决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观察点,即有所见及,终皮毛耳。若自认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业利害,认为吾之事业利害,则观察之点既同,观察之结果自更亲切矣。且此种阅历,可养成一种留心公益事业之习惯,今人身居一地,乃视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关,则其人他日回国,岂遽尔便能热心于其一乡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不难看出,胡适是个有心人,也是个有准备的人,他在为回国做打算,现在等于是在美国实习。至于这里“留心公益事业”,当就是我们今天所谓“公共关怀”。
案:其实,不待回国,故土乡邑的公共事务便在胡适的“热心”之中。1914年夏,胡适有给母亲的信,信中,他请母亲帮他办这样几件事,并“望母亲下次写信告知”:
一、 吾乡邑自共和成立后,邑人皆已剪去辫发否?有改易服制者否?
二、 吾乡现有学堂几所,学堂中如何教法?
五 “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2)
三、 乡中有几人在外读书(如在上海、汉口之类)?
四、 目下共有几项捐税?
五、 邑中政治有变动否?……县知事由何人拣派,几年一任,有新设之官否,有新裁撤之官否,县中有小学几处?
热心的胡适可曾想过,他的母亲会关心这些事吗?她能帮他办到这些事吗?
六 模拟大选中的“激进”与“保守”(1)
胡适对美国政治的兴趣,受启于一位叫作山姆·奥兹的老师,这位老师在1912大选年讲授的课程就是美国政治和政党。这位山姆大叔一上课就要求班上的每一个同学定上纽约出版的三份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纽约晚报》,因为这三家报纸在大选中分别支持三个总统竞选人威尔逊、塔夫脱和罗斯福。他要求学生在三个月内,把三份报纸的大选新闻都细读一遍,然后写出“摘要”,再根据它写出读书报告。这样,报纸就成了这门课的参考书,读书报告就是课务作业,而期终作业则要求学生把联邦四十八个州在选举中的违法乱纪作一番比较研究。山姆大叔认为,这样做一通之后,学生对选举政治那一套就非常熟悉了。为加强学生的介入感,山姆大叔还向学生提出一个建议:看三份报纸,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作为自己支持的对象。这样你就会注视自己的候选人的得失,它会使你对选举更为兴奋。
胡适显然接受了老师的建议,他选择了罗斯福。为支持罗氏,他不但别着大角野牛像的徽章跑来跑去,而且身为世界学生会康乃尔大学分会主席的他还在学校里组织各国学生进行了一次民意测验。这是他在10月30日的日记:“夜,予忽发起于世界学生会餐堂内作‘游戏投票’,选举美国总统。”是时总统候选人有四,他们是代表民主党的威尔逊,代表共和党的塔夫脱,代表从共和党分裂出来另组进步党的老罗斯福和代表社会党的德卜。各国学生有53人投票,中国学生15人,结果威尔逊得票最多。事后,胡适在日记中对来自各国学生的票数进行了分析,就中国学生的选票流向,胡适写到:“吾国人所择Wilson与Roosevelt势力略相等,皆急进派也,而无人举Taft者。又举社会党者二人,皆吾国人也;此则极端之急进派,又可想人心之趋向也。” 这是什么“趋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