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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犯人的证据——毒气室,焚尸炉,以及大片大片的墓地。这里在大规模地犯罪,但他又无力采取行动,因为命令是从元首的总理府直接下达的。摩根的唯一依靠是对“武断地屠杀”犯人一事进行起诉——这些官司倒可以打到党卫军的法庭上去。他立即着手搜集证据,终于找到了足以控告马伊达内克两名高级官员犯有谋杀罪的证据。
维尔特是个基督教徒,他帮了很大的忙。他继续与摩根无拘无束地谈论这4个营的指导思想。一天,他无意说到,有个名叫霍斯的人,在奥斯维辛附近建立了另一个大型的灭绝营。在摩根听来,这地方有大量证据可以搜集。但摩根的权力有限,要到如此遥远的地方去,非有正当理由不可。很快他找到了借口:有件悬而未决的黄金走私案涉及霍斯手下的数名职员。于是,在1944年初,刚强的摩根便在奥斯维辛附近调查死亡营的事件了。他不费什么手脚便找到了众多的堆满财物的小屋子,毒气室和火化室。但是,在调查“不合法”的屠杀事件中,一到手下某个工作人员快接近事实真相时,调查工作便受阻。于是,摩根便决定返回德国去处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官方的集体屠杀事件本身。抵柏林后,摩根决定面见希姆莱,向他阐述清楚,这项灭绝政策正直接把德国“引入深渊”。为了见他,摩根又不得不再次通过种种渠道。首先要找的是他的顶头上司即刑警局局长。奈比听后,大吃一惊(“我向他汇报时,我看出他毛骨悚然”),说不出话来。待他能说话时,他叫摩根立即将此事向卡尔登勃鲁纳汇报。卡尔登勃鲁纳听后也大惊失色,答应将此事直呈希姆莱和希特勒。接着,他又找了党卫军法庭的首席法官勃赖豪特。
此人听完后,气得发昏,答应安排摩根与希姆莱会晤。但是,由于官僚机构的种种限制,摩根的官司只能打到希姆莱的接待室。这下,摩根便认识到,要打这场官司,他非走另一条更加实际的道路不可,“那就是,利用这个制度本身提供的条件去把它的领导人和重要分子从这个制度中清除出去。对国家元首直接下令屠杀的案子我虽然无办法,但对不属此令或违反此令的屠杀,或对其他严重的控告,则可这样做。”
他回去后,情绪高涨,决心搞好诉讼程序,尽可能多地搞掉领导人,以期破坏集体屠杀的整个制度。他不顾恐吓和报复,把调查范围扩展至集中营。在奥拉宁堡,他的一个消息提供者——一名叫罗德的犯人——在被公开处死的最后一分钟获救——他之被处死,是为了杀一儆百,不让其他犯人与摩根合作。即使如此,他还得了个外号叫“猎犬法官”。在他努力下,约800个贪污案和谋杀案得到审理,其中200个案子的当事人被判刑。布痕瓦尔德的卡尔·科赫被枪毙。马伊达内克的指挥官也被处决,他的主要助手也被处死刑。塞尔托亨博斯的指挥官,由于虐待犯人,被绑在一法庭前示众;佛罗森堡的指挥官则因酗酒和好色而被开除。
1944年早春,这些审判在德国的官僚的机构中引起了强烈的震动。于是,希姆莱——显然是受希特勒的指使——便令摩根停止调查。“猎犬法官”做得太过火了,太成功了;他正准备全面调查鲁道夫·赫斯和奥斯维辛各营。摩根一人大扫除的冲击波业已冲倒了卢布林的屠杀营之建筑。维尔特营长受命将他建造的4个营中的3个营——特莱勃林卡、索必波尔和贝尔赛克——全部毁灭,不准留下任何痕迹。任务完成后,维尔特便被派往意大利去护路,以免游击队侵犯。在这里;在摩根的法网下死里逃生的维尔特,不久便被一更粗暴的法律打倒——背上中了游击队的一颗子弹。与此同时,尽管希姆莱——希特勒有令,康拉德·摩根仍偷偷地继续进行他的赤手空拳的调查工作,以期结束“最终解决”。(*摩根也尽力证明布痕瓦尔德的指挥官的妻子伊尔塞·科赫有罪。他相信,她犯有虐待狂罪,但对她的指控却又无法证实。战后,一个美国官员要求摩根证实科赫夫人用犯人的人皮做灯罩。摩根回答说,她犯的罪行肯定很多,但这个指控却是不存在的。他曾亲自对此事进行调查,但最终只好将此案放弃。
即使如此,这个美国人坚持让摩根签署一个文件,以证实科赫夫人确曾用人皮做过灯罩。对纳粹的威胁尚且不怕的人,自然不大可能向民主国家的一个代表屈服的。由于他拒绝,人们便威胁他说,要将他交给俄国人——俄国人肯定会将他活活打死的。摩根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于是便遭毒打。他虽然憎恨科赫太太,但什么也不能诱使他作假证。幸运的是,摩根活了下来,目前在西德从事法律工作。)
第二十八章 陆军的爆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