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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里有个女子,沉默,寡言,喜欢一个人静处,穿的衣服就那三两件,可是干净,干净得近乎飘渺。她不喜欢凑热闹,喜欢一个人楼顶吹xiao,开始都以为她失恋,后来才知,她爱情完美,丈夫在美国进修,她只是个性使然,也约会,也只是那几个人来找她,永远是那几个人。非常小众。
去旧书摊上翻书,总有些书是孤单的。
因为不被认可,或者不畅销,所以,还七成新,就被打上了二折起的牌子。
站在那里,翻看着,有《泰比》《白鲸》。几年前,读到《奥穆》,因为怕看完再没得看,我限制自己每天只读几十页。老麦尔维尔的东西一点不热闹,懂的人甚少,就想起霍金,在没有炒作他的时候,如果你读《时间简史》,那简直是朴素到极点的美。
所以,我难免会喜欢小剧场之类的东西。
比如孟京辉的小剧场,有时间我会去看,看不太懂,可总觉得比一大帮人看宏篇巨制的《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强,这个浮躁的时代,能让人感动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看了一个小制作的电影《向日葵》,导演是张扬,看到最后,我的眼泪掉下来了,我知道,小众的东西不一定有多少票房,可是,它一定能抵达你的内心。还看了《三峡好人》,见人必夸贾璋柯,但一般人总在问,谁是贾璋柯?
小众之美,是自己的,它与你贴心贴肺,知道你的疼你的喜,不媚俗,不随声符和,不人云亦云。做小众的人,欣赏小众的事,其实是骨子里的唯美,刘进安有一幅画,名字叫做《反正我们是》,我无限地喜欢这题目,是任性的,不说理的,骨子里和所有叫劲的,有一种一意孤行的决绝,分外的艳,却又艳得这样荒凉。《源氏物语》有一章目是:薄云。可怜人意,薄于云水,黛玉也曾经说过,我是为我的心,这种凛然气质,完全的小众,所以,她注定是一个人,孤芳自赏。
小众之美,一定懂得自己的心。在爱情上,更是坚决,只要一个,认定了就是他了,今生只爱你这一个人,死缠烂打,到最后,是痴缠了。这样的飞蛾扑火,不三心二意,完全是个性凛然。所以,如果谈爱,和喜欢小众的人谈,他一定是痴人,因为,他懂得“因为纯粹所以完美”。
而完美,一直是喜欢小众的人的终极追求。
一个人
更新时间2009…7…3 14:50:02 字数:2038
一个人,三个字,很有意味。
它和两个人不同,两个人,就有了依靠,有了温暖,有了温度。三个人,就有了热闹,到一群人,就彻底热闹了。
一个人,是寂寞的,是风景的,是丰子恺的那幅名作《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空灵的,只剩下一钩新月和冷掉的茶,而人,已经孤独于月下寂影里。
喜欢一个人,是很小的时候,才十多岁的年龄,我不合群,大过年的,一个人跑到城墙上听一个老头吹xiao,那时家乡的城墙还没有拆,风大,到处是土,我穿着碎花衣裳,听他吹xiao。
十六七岁,我迷恋上三毛,看她一个人万水千山走遍,那张牛仔裤、白衬衣、戴着西部牛仔帽子梳着麻花辫子的黑白照片迷死了我,我贴在墙上,不停地看不停地看,那样的风情,一下子击中了我。一个人的灵魂,原来可以清幽美丽到这种地步,她去的撒哈拉,她去的那些异乡小镇,如此、如此地吸引了我。
是从她更知道了“一个人”的好,知道“艳不求名陌上花”的妩媚和妖娆,我便开始一个人独行了。
我喜欢独来独往,人多的地方极少去,喜欢一个人背了包到处云游,一个人走走停停的那种意味,如果不去亲行,怎么能体会到其中的曼妙呢,那是比恋爱还要来得美妙的一种心跳啊。
记忆最深的是一个人去徽州。
徽州于我是如影随形的。象恋爱初露端倪的时候,怎么着都是满心欢喜,充满了禅意的芬芳。真是好。
到了徽州就有了那种前生今世之感。这感觉折磨着我,我睁着眼,仿佛是看等待了千年的情人,一切如此熟悉啊,那四水归堂的老房子里,我可是穿了丝绸衣服弹着箜篌的女子?可是那等待自己在外漂泊的商人的妾?今兮何兮?两世相托的人啊,在这里已是泪眼朦胧,满心的欢喜。
就住到了民居里。那么高大而古典的建筑里,依稀听到住过的女子唱给我京剧或者黄梅调,婉转婀娜真是好听,我在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