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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七十岁的老人,曾经是铿锵铁骨的共产党人民军人,不屈不挠,驰骋杀场,枪林弹雨走过,雪山沼泽地爬过,一身堂堂七尺高的身子不知道穿过多少子弹,林飘逸依稀记得外公肚子上的刀伤,那是在即将解放的一场战役上留下的。
腹部被刺刀划破,肠子流到裤腰里了,依然用衣服绑起来战斗。
可就是这个宁愿站着死也不愿意跪着生的人民军人,他,为了外孙能够上学,给一个小他四五十岁的年轻教师跪下了。
当着全校的师生跪下了。
那一刻,林飘逸也跪下了,当时他的脑子里嗡嗡的,就象放电影一般,闪过外公给他讲述的一个个战争故事,他没有觉得难堪,因为他觉得对不起外公。
就在全校的学生都在嘲笑他的时候。
林飘逸见到跟他同班的好同学也自组跪在了班主任面前。
然后,他的班主任朱仕刚,面对一个老人的下跪,眼神淡漠,没有丝毫动容,甚至乜斜着眼瞥了林飘逸一眼,毅然转身离去。
(跑题了)
林飘逸和唐语琼从市场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今天星期天不用上课,所以他才这么闲,林飘逸从小就在蔑视的眼神中长大,所以并不在呼陌生人看他的眼光。
此时,刘晓芬还认真的端坐在电脑前练习打字,她很认真,大大的眼睛看着屏幕上的金山打字对话框,颠起白皙纤细的手指一个个敲打着。
甚至是眼睛疲乏了,还不知疲倦。
“芬姐!累了吧。”林飘逸泡了一杯热腾腾的雀巢咖啡端到她面前,“喝点咖啡,解解乏。”
“谢谢啊!”刘晓芬接到手里小抿了一口,“咝……!”她咂咂嘴,眉头一颦,“这玩意好苦啊!”
“以前没喝过?”
“嗯!这玩意是有档次的人喝的,我哪喝的起啊!”
“呵呵!习惯就好了,这东西喝了比浓茶还解乏,累了的话就歇息一下,电脑对人体有辐射,我明天就买两小盆仙人掌回来。”
“嗯!我不累,时间对于我来说太宝贵了。”
“呵呵!那好吧!”林飘逸见她转变这么大,心里也很高兴。没有再说什么,他自己也坐到凳子上把笔记本电脑打开上机。
好东西质感就是好,瞅在眼里感觉都不一样,一万块钱没有白花,林飘逸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起点的网站,注册用户,并申请了作家专栏,网名‘冷风雨夜’。
说起这个网名,他本来前世就想要这四个字的,但在注册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抢先了,没有办法还在后面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2。
前世07年开始写书,前后一共写了四本,全都扑了,在别的网站也写过,但结果还是一样,尽管看了不少资料,最后他悟出一个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而这一世,他已经不准备再自己构思,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也没有那么清高,有先例不借鉴,不是显得太傻。
但要写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难了,虽然看过的小说很多,但要说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数,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说他都是看到最后几张就不看了,这也可能是直接导致他写的书都太监的原因。
要真正喜欢而且看完的,且还记忆很深刻看过几遍的小说就更少了,就几本。
起点有几个大神,番茄的书虽然最火暴,但他喜欢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这本书虽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飘逸很喜欢里面的情节发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虽然描绘的不多,却很感人,也可能是梁雨生笔下的李寻欢深入人心,他是一个风流不羁且感情专一的探花,却是一个以酒为伴的浪子,命运注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却不能爱,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里面虽然涉及李寻欢的感情戏不多,但最后番茄却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结局,也正是这份缺陷,让读者回想起李寻欢的结局,坐在林诗音坟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飞舞,那白衣卷发的男人,落寞、沧桑、冷漠、面色刚毅却流露出一中扎心疼的凄苦,最后能够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涩的酒。
林飘逸喜欢里面痴情的两个男人,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内心痴情又龌龊的阴暗家伙,既想保持着对感情的忠贞,又邪恶的想左拥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飘逸最喜欢的就属盗墓小说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
虽然听很多人说诛仙好看,他却没有看完,甚至闹书荒的事情强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