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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的唾弃,受到税收机关和工商行政机关的严厉查处,直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极个别的商人想通过偷税、漏税和逃税,挖国家税收的“墙脚”。但是在税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家审计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使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义之财没发成,还被罚款、吊销执照等。
据深圳一次对2664户个体老板和承包公司的老板进行税务检查,发现有漏税行径的达1883户,偷漏税人员比例竟高达七成以上。其中罗湖区的个体户迟某,炮制出真假两本账进行偷逃税款,真账的营业额达300万元,而假账的营业额还不到70万元。对他们的错误行径按情节轻重,税务部门分别予以5倍至10倍的罚款,直到吊销营业执照,税法的威力给这些老板极大震慑。
从当前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有六种偷税漏税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制止极少数商人的不法行为,严肃国家税收法规和法纪。
换牌逃税
目前,部门机关团体开办了一些经济实体,但由于自身缺乏相应的资金和经营管理的能手,只好采取招聘经营、定额承包的办法经营公司。这给了少数不法老板、个体工商户以可乘之机。他们摇身一变,戴上校办公司、国有公司的“红帽子”,成为机关团体经济实体的承包者。如此一来,他们不仅逃避了现行较为合理的税收,还享受到新办经济实体的一些减免税优惠政策,致使国家税收流入个人腰包。
(2)瞒税
少数商人利用发票做手脚,采用虚报丢失、伪造涂改、大头小尾、两次填写等手段逃避税收。例如,某公司承包人将实际金额5万元的业务分两次填写,在业务报销联上填的金额是5万元,而存根联上竟只填区区50元。还有少数商人公然违反制度规定,设两本账。在应付税务人员的假账上填写少量的金额,却在给自己看的暗账上记载大宗经营收入,通过这种手段来减少税收。可惜的是,再好的伪装也有露马脚的时候,对于这种瞒天过海的偷税手段,税务人员只要下功夫是能够查出来的。
(3)无证经营
极少数商人,为了躲避税收管理,采取不办税务登记和营业执照的方法进行无证经营。也有些商人借别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他们采取“你来我走、你追我跑、你疲我卖、你查我躲”的游击战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结算完毕就迅速逃离经营现场,逃避纳税检查。
(4)以小瞒大
少数商人利欲熏心,他们深谙利润多交税也多的道理,便节外生枝,虚增成本,假摊费用,达到账面上减少利润而偷逃税收的目的。
(3…U…W…W)私立账户
一些商人对开设的银行账户弃之不用,而又另立账户或采取现金交易不入账的手段,隐瞒收入,逃避税收。
(6)偷梁换柱
为了提高利润,谋求更多的财富,个别商人公然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而且将这部分商品的销售收入隐瞒,以图少交税。例如,某发廊老板擅自销售电视机和电风扇,某杂货店老板非法经营建材。税务部门坚决取缔他们超出营业执照范围的经济合同,对已经获取的收入照章追缴了税款。
以上这些方法你千万要注意不要采用。否则,也许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了。法律不会给你留有任何余地!
要避免投机心理
当我们审视一些私营公司的发迹史时,不难归纳出这样一条“经验”:不少公司的成功具有偶然性,大多是抓住一两个好的产品,瞅准一个市场空档,押宝于市场促销,一举成功,然后如法炮制,就像赌博一样。
公司创业初期运用的这种策略虽然奏效,却为将来的失败埋下了伏笔。一些私营老板因此形成了投机心理,始终抱定了一个信念:胆大赚大钱,胆小赚小钱,没胆不赚钱,一赚就赚大的。于是,总是睁大眼睛寻找市场中可以获取暴利的机会,而不想扎扎实实地创实绩,思想急功近利,经营行为浮躁。只想日进斗金,而不屑微利。很多时候就出现这样的情况:看到某个产品在市场上走俏,大家便一哄而上,生产同一产品,选择同一项目,角逐同一市场,最后斗得两败皆伤,谁都没赚钱,谁都大伤元气。
实际上,目前的经济态势已经很少有暴利可图了,全社会已经在一个较低层次上告别短缺。工业经济时代的收益递减规律在目前的买方市场下向公司发起了严峻的挑战,公司进入微利时代而市场竞争加剧,填平补差式的发展可能性不大,如果不能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