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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直接的价格性限制和对金融机构具体经营行为的行政性管制,束缚了金融机构经营和发展的手脚,金融机构的效率、效益要求凸显出来,并似乎超过了安全性目标的重要性,金融机构纷纷进行金融创新以规避政府管制。另一方面,随着此次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出现;美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放松金融管制,并一直延续到90年代初期。
放松管制浪潮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达到高潮,一方面带来了金融业的蓬勃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引发了新一轮的金融危机。特别是进入90年代,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的倒闭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肆虐使人们认识到,风险始终伴随着金融机构的运行,金融机构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结构,其拥有大量的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对整个社会、实体经济会产生巨大的冲击。为此,政府应该防患于未然,时刻对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督促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从而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这种审慎监管关注的是金融机构如何度量和管理经营中的风险,而不是其业务和风险水平是否符合规定,它强调给金融机构充分的创新空间和自由,给监管者实施监管带来更大的灵活性。
可以说;美国现代金融监管体制从形成开始;一直处于放松监管与加强监管的不断博弈中;但总体上还是呈放松趋势的,自由化思想的力量在不断增强。
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
双线多头监管模式
从总体上看,美国采用“双线多头”金融监管模式;“双线”是指监管中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条主线。“多头”是指有多个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机构。具体地说,联邦一级的监管机构有货币监理署、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十几个;在州一级,50个州也分别设立了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具体框架图见图3…1。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金融危机解读之二(2)
图3…1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框架
在银行业公司的监管中,双线多头表现得最为明显,两条线表现为联邦政府机构管理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而州政府监管机构管理在州注册的商业银行。
另外,任何一家银行都要受到多个监管机构的监管,具体为:如果是国民银行,在它成立时,首先要到隶属于美国财政部的货币监理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得到其审查批准后该银行才能营业,国民银行的运营还要受其制定的有关资本运营、贷款结构、存款安全等业务经营方面的条例的监管。作为国民银行,还必须加入联邦储备体系,成为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接受美联储的监管。同时,国民银行必须要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投保,这样,国民银行还得接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管。
如果是州立的商业银行,其接受的监管又要视情况而定。加入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州立商业银行,它相应地要受到美联储的监管。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投保,就得接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管,最后要受到州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没有加入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州立商业银行,其主要受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州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
与银行业的监管相比,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者相对比较单一:
证券业公司主要由联邦层级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证券交易委员会主要对证券业进行监管,它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监管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不管其投资银行业务。
保险业公司则主要由州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而联邦政府几乎没有介入监管。
金融控股公司伞形监管
随着1999年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美国的金融监管出现了一些新变化。这项法案的颁布,从理论上打破了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壁垒,结束了自1933年以来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状况。为实现混业经营,美国采用的是一种新的公司组织形式——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不同于之前分业经营的各单一组织,其监管也有其在业务上的特殊性,主要实行伞形监管。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经营多种金融业务,但是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并不开展业务,主要职责是向州银行厅申领执照,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进行行政管理。对于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伞状结构,监管当局设计了一种“伞形”的监管体制,美联储被赋予伞式监管职能,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