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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平静一下,知道根本不能坐以待毙,否则真的可能再也见不到那个傻女人了。再也。
他走过去打开门,抬头看天,一片模糊的氲蓝,带着青草的香气。
“啾——啾——”
他屈起手指放在嘴边,吹了个响哨,嘹亮的声音一直飞到山林的那头。
男人静静地等着,耐住性子等着。
不久,远处传来熟悉的鸟鸣。
“桀——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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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萧大哥有颗小宇宙般的心。。
26真心英雄(1)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这世上竟有如此巨大的鸟。它的双翼伸展有两臂那么长,它的羽毛雪白丰满,它的脚爪锋利尖锐,一把抓下可以撕裂弱小的猎物。
它从山林的天际那头飞来,展翅滑翔,直冲地面,同时发出嚣张的锐鸣,极度刺耳。
男人静静地站在屋前,他微微仰头,露出下颚与颈部完美的曲线,他屏息以待,似乎在期盼着什么。那一声声尖锐的鸣叫刺入他的双耳,是那么的熟悉与感动,丝毫不会感到畏惧。
白鹰似乎看见了他,降低身子俯冲下来,在快要接近男人的时候一下子便收起了双翼,利爪猛地抓上男人的肩头。
男人的身体晃了晃,承受住了白鹰的重量,他身形高大,背阔肩宽,配上天空中的王者,简直相得益彰。
“利剑。”男人侧过脸,只能模糊地看见白鹰的脑袋,他伸出手去抚摸白鹰的羽翼,“真的是你。”
那只名唤利剑的白鹰极通人性,它像是一位多年的老友,顺服地将脑袋蹭在男人的手心,响亮地叫了一声。
“利剑,是他们派你来找我的么?”男人问道。
“桀——”利剑继续蹭。
男人失笑,继而露出担忧的神色,轻唤道:“利剑,我有事拜托你。”
“桀——”
男人转过身,扛着它晃晃悠悠进了屋子,他视野一片糊涂,勉强能辨认出一些家具,比如桌子。他靠过去,撩起自己的衣摆,狠狠一撕,扯下一段布条,将其摊平放在桌面上,然后咬破了自己右手的食指指尖,鲜红的血液冒了出来,他忍着麻痹的痛意用指尖在布条上画了一横。
鲜血瞬间融入布条中,成了暗褐色。
他拿起布条,摸索着触碰到利剑结实粗壮的脚腕,将布条系了上去。
利剑盯着他的手看,静静地等待着男人给它命令。它知道自己即将去执行任务,这是男人对它的信任,是它的荣耀。
“利剑,虽然很想和你多呆一会儿,但是事态紧急,你不得不走。”男人忍住眼中的不舍与歉意,他是多么想念他的白鹰,他忠实的伙伴,然而现实残酷。
利剑用脖子去蹭男人的头发,两只爪子不住地在男人肩上跳来跳去,弄得男人很是无奈:“别这样,我们还会见面的,利剑。”
他安抚它,随即走出屋子,抬头遥望混沌的蓝天,“去吧,利剑,一切就拜托你了!”
利剑长嘶一声,腾空飞起,直冲霄汉,它在男人的头顶盘旋几圈,见男人没有喊住它的迹象,只好扑棱翅膀,恋恋不舍地飞走。
男人遥见白色的斑点消失在他的视野里,心中微微失落,他是那么无能,连救个人都要曲线迂回。此时的他,连“单枪匹马”都算不上,最多是个“困水游龙”。
冯洛焉……那个笨女人还好吗?一定要等到他来救她啊!千万、千万不要出事!
男人转身回了屋子,顺手关上了柴门,窒息的寂静与他相伴,他有些,有一点点,想念冯洛焉的聒噪。
接下来,他只能靠练拳和静坐,耗磨难捱的时光。
就在他心焦如焚等待救兵的这段时间里,冯洛焉已凭着大毛走走停停的磨人速度,缓慢地朝小南村行进。
深夜的山间,狼嚎遍野,凄厉惨绝。
头顶的月光渗透着深重的寒意。
大毛甩着尾巴,心里也是怕得要死,所以走几步停一停,不满地打个响鼻,企图唤起冯洛焉,让它改道回镇。
不过冯洛焉已熟睡很久,大毛那般敬业,没有主人的口令,它也就硬着驴皮往前走。
冯洛焉在寒意重重的露天里睡去,更深露重,他的发丝上挂满小巧晶莹的露珠,浓密的睫羽上也是结着一片水花。随着大毛的颠簸,这些小珠子滴答滴答往下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