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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正像明人给张居正的评价“救时宰相”,张居正救得了一时,却救不了一世。他的努力只能使明朝的危亡得到暂时的缓解,却终究逃不脱人亡政息的结局。等到后来张居正十年努力留下的家底被神宗弄得干干净净,国事日趋衰败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了他的好处。天启二年(1622年),明熹宗给张居正恢复原官,给予祭葬礼仪,张府房产没有变卖的一并发还。崇祯二年(1629年),明思宗恢复了张居正的封号与名誉,给还他的后人官荫与诰命。而提出这一建议的,恰恰是当年在“夺情”事件中因弹劾张居正而被打残双腿的御史邹元标。
张居正平反后,有人在他江陵的故宅题诗道:“恩怨尽时方论定,封疆危日见才难”。但在“封疆危日”才来的这种公正的评价实在是太晚了,已经对国家的危亡丝毫无补。这之后又过了十五年,明朝就灭亡了。
拥有天下却还疯狂敛财(1)
明神宗处理了张居正,开始亲自执掌大权。但他不久就对朝政失去了兴趣。万历十一年(1583年),皇帝以“偶有患病”为由,传令暂免朝讲数日。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以后,明神宗他不断以有病为由,停止视朝和讲读。他的理由十分冠冕:生病。所以大臣们也没有办法,总不能不让皇帝生病吧。但他虽然对朝政不感兴趣,却对一件事情毫不放松,那就是敛钱。史学家孟森曾评价这位皇帝为:“怠于临政,勇于敛财”,“行政之事可无,敛财之事无奇不有”,“帝王之奇贪,从古无若帝者”。
有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堂堂天子居然是个财迷,总有些让人不可思议,于是就纷纷寻找原因。给张居正作传记的朱东润先生曾经从神宗皇帝父母的血统入手分析,认为朱元璋从贫民起家为皇帝,神宗的父亲这一系就算是出身贫农;而他母亲李太后也来自于平民家庭,是一个小农的女儿,则他母亲这一系也算是小农。这样贫农的后代,小农的外孙,恐怕就会带点狭隘短视,所谓“小农意识”,对金银财宝之类的便会看得格外重些。这或许也有点道理,但人总是复杂多变的,根据血统来确定一个人终身的性格行为,恐怕不会那么准确。西晋的王戎,乃是竹林七贤之一,出身鼎鼎大名的魏晋高门琅玡王氏,但却小气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他家的李子生的好,怕别人买去得了种子,居然不嫌麻烦的把每颗李子都凿了核再卖。由此可见,这血统什么的实在靠不住。大明天子贪财的原因,还是要到别处去找。
或许这和当年张居正对他的管束有关。张居正教育小皇帝,作为贤明的君主,要重视粮食蓄积,而不能把珠玉之类的奢侈品看得太重,因为百姓靠粮食生活,而珠玉则饥不能食,寒不能衣。对于小皇帝逢年过节的花费和对宫里人的赏赐,他也劝皇帝要竭力俭省,于是小皇帝给宫女们的赏赐从来都很寒酸。但是,在受过了这么多正统的节俭教育之后,小皇帝终于开始不耐烦了,尤其当他面对张居正的抄家清单时,更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位昔日老师的言行不一。哪怕是作为报复吧,都会让他对钱财的爱好变得不一般起来。所以,他一查抄了冯保、张居正的家产,就让太监张诚全部搬入宫中,归自己支配。
但对于神宗皇帝来说,查抄的这些家产不过是点小钱,远远不能满足他对于财富的渴望。于是他想来想去,终于找到了一条生财捷径,从而也带来了明代后期最大的弊政之一——臭名昭著的矿税。
其实,皇帝想出这个敛钱的招儿也挺不容易的。田赋是不能再加了,否则只好让老百姓喝风;商税所得有限,而且零零碎碎的,收起来也太麻烦;传统的专卖,则品种固定,数额也基本稳定,估计再榨不出多少油水。而且,很重要的是这几种收入都是要上缴国库的,也就是说,属于国家财产,未必容得他随心所欲的花。至于抄家,只能偶尔为之,总不能作为一项经常收入吧。所以,最后他就打起了这开矿的主意,绕开各级政府官员,只让自己亲信的太监前去办理,得到的好处,也就统统算做皇帝个人的私房钱了。
当然,开矿能变成一种生财之路,也是当时的科技水平有所发展的结果。开矿要上税,始于南北朝时期,那时就是一种应付财政收入不足的手段。以后的历朝历代,矿税都要算得是政府的一项收入。起初,矿税所得在政府税收中只占很少的一部分,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量矿藏的开发,这笔收入渐渐变得可观起来,到了明代,征收的范围更是扩大了许多。但是,由于开矿要凿山挖地,总被认作是一种破坏“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