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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石猴手脚麻利的奔着远处的瀑布而去,在那里的丛林中,隐隐可见一群的猴子,孔凌浑身无力,一屁股坐在地上,念叨“老天爷,你真是太厚爱我了,竟然让我看见齐天大圣孙悟空?这——这哪是封神时期,唐僧呢,猪八戒呢?”
“娃娃,娃娃。”流氓兔想要唤回孔凌迷茫的神智,她虽然说的每个字自己都听得懂可联系到一起怎么就不是那么回事呢?“孔凌,你到底怎么了?难道那个猴子你认识?”
“嗯,不认识它的中国人很少很少,流氓兔,我们是听着它的故事长大的。”孔凌缓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慢慢的站起身,向水帘洞的地方望去,孙悟空已经出世,惊天动地,自己虽然好奇还是别往前面凑了,不知道天上有多少人在注意着它呢,还是躲在暗处看热闹好了。
孔凌终于确定,封神之战已过,那些大神通的人,不是上了封神榜,去天庭当神仙,就是入了西方教,这个时期相对来说比较安稳,至于孙悟空的后台——孔凌忍住蠢蠢欲动的八卦火焰,抿嘴一笑,跟在猴子身后何愁没有八卦可看?
正文 第十四章 融入人界
孔凌将流氓兔放在肩头,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裙,随后无限渴望的看着远处在树上的猴群,思索着用不用去看猴子怎么穿过水帘洞?当上大王?刚想迈步去看热闹,肚子咕噜噜的叫了起来,惋惜的叹了一口气“算了,还是猴子,当大王的事情也没啥意思,还是先去吃饭吧,我已经好久没吃过米饭了。”
提起这个孔凌就一把眼泪,在三仙岛除了烤鱼就是水果,她连做梦都想吃米饭或者馒头,本是平常之物,原来长时间不吃想得很的。
“娃娃,你认识刚刚出世的那个石猴。”流氓兔一脸的严肃,坐在孔凌的肩头,望着像是洗过的蓝天,眯了眯眼睛,低声道“我怎么觉得那猴子被盯上了,这块灵石应该是女娲补天时所留,猴子此时出世,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呀。”
孔凌暗暗的挑起大拇指,没料到流氓兔有这么敏锐,她是看过西游记的,里面的情节有些已经遗忘,可是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前的孙悟空,无拘无束,那种恣意才能当得起齐天大圣,后来的孙行者,以及取经之后的斗战胜佛,孔凌反倒不大喜欢。
“天上神仙们的事情,咱们哪管得了,我们还是在后面看热闹的好。”
孔凌留恋的望了一眼那独特仿佛不合群的猴子,他极力的在融入猴群,可是它们并不接受他,急的猴子抓耳挠腮,孔凌转身穿过树林离去,现在注意猴子的人一定很多,自己这点本事还是别上前了,而且那是猴子的路,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改变?等到他当上大王就好了。
天性乐观的孔凌,一会就放下猴子的事情,反倒是津津有味的欣赏起沿途的风景来,松林,山峦,青青的草地,在这没有三仙岛那恍如仙境的感觉,却显得更加的真实,做了好半晌,孔凌见到远处有袅袅的炊烟,农田里也有人在赶着牛耕种着,孔凌仔细的看着农夫的打扮,推测着年代。
“你怎么不走了?”流氓兔见孔凌在发呆,兔爪一指“前面好像有城镇,到那在打听吧,也不晓得主人都——”
孔凌抱着流氓兔,认真的警告道“我同你说,现在应该是封神以后,也就是你的主人恐怕都——嗯,可能上了封神榜,当神仙去了,据我猜测,此时妖魔鬼怪不会太多,这居住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凡人,你千万别轻易的说话,会吓到凡人的。”
“当神仙?”流氓兔想不通,自己主人好好的三仙岛主不当,反倒去当神仙?轻声问道“那不是得听天庭的命令?”
“我也不是太懂,只是流氓兔,你别再轻易说话就对了,我会打听清楚云霄姐妹现在何处的,不过,我还是得先了解一下现在是什么状况?”
孔凌向城镇走去,见惯现代都市的繁华喧嚣,走在这个据说是方圆百里最繁华的城镇,孔凌觉得简单质朴的很,不过,房屋道路透着古韵,这种古代风格,也能让孔凌兴奋。
流氓兔以前就很少出三仙岛,更不晓得被关了多久,它的眼睛都不够用了,这些再孔凌觉得落后的城镇,在它的眼中却热闹繁华的很,路边的吆喝声,叫卖声,以及往来的衣衫朴素的行人,够让它觉得新鲜。
想要开口,却记得孔凌刚刚的交代,只能用爪子在空中指点着,孔凌一身淡紫色的纱裙,袖口裙摆绣着华丽的花纹,头上虽然只是梳了一个简单的辫子,可是佩戴的首饰一看就不是凡品,周围的路人也都在偷偷的打量着衣衫华丽的孔凌,暗自猜测这兴许就是离家游玩的富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