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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弦歌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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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雏鹰 第一章 我不想当兵
“请问……第二小队的营地在哪?”我走遍了整个新兵营,每个小队都有新兵签到的报名站,唯有第二小队的招牌看不见,只好冒失地走进一个帐篷里询问。
“第二小队……挺耳熟啊,我想想,啊,就在这里了,这就是第二小队的营地。”躺在床铺上的那个满脸胡茬的中年军官好像还没睡醒,连眼睛都没有睁开,打着呵欠糊里糊涂地回答我。
“那……请问,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卡尔森小队长?我是来报道的新兵。”
“啊,又来新兵了吗?卡尔森?这个名字挺熟啊。”他昏昏沉沉地嘟囔着,“雷利、弗莱德、杰夫里茨、达克拉、拉玛、罗尔……新兵名单上好象没有卡尔森这个名字,你走错地方了。”他侧过身去,挥了挥手,不知是在驱赶我还是在驱赶那个打扰他午睡的问题。
“您弄错了,我找的不是新兵卡尔森,是第二小队的队长卡尔森。”我小心地追问着。
“哦,小队长卡尔森……我想想……小队长……卡尔森,哦,我就是,什么事啊?呵……”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我真不相信这个世上还有睡觉把自己睡忘了的人。
“杰夫里茨基德向您报到,听从您的吩咐,长官!”我按照当过兵的老爸教我的新兵礼仪大喊。
“哦,天呐,怎么又是这老掉牙的一套,知道了知道了,就不能让人睡个安稳觉吗?”我面前的长官把头深深埋藏在被子里,躲避着我的声音,“国王陛下,国王陛下!”被子里传出他的招呼声,声音有些闷。
“到,长官。”帐篷外走进一个年轻的士兵,他身材比我略高,鼻梁高挑,虽然面色冷峻,但一双黑色的眸子散发着惑人的神采,最让人心动的是那一头黑亮的头发,光可鉴人。如果他不是正穿着一身墨绿色的军服,我简直要以为他是哪一家的名门贵族。事实上,即便是这样,他也是我见过的形象最高贵的人了,甚至比每个月到我家的酒馆收税的税吏大人还要高贵。
“这也是个新来的,安排到你们的帐篷里去。”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正指向我,然后又缩了回去,“然后帮我把门边上的牌子挂上。” 说完,地铺上的被子蠕动了两下,看的出,我的上司正坚决捍卫着他的美梦。
“是,长官。”黑发的年轻士兵把我领出了门,顺手在帐篷上挂了一个写着“猪在圈中,请勿打扰”字样、还画着一个闭着眼睛的猪头图案的招牌,极富创造性。看我一脸的诧异,他一付见怪不怪的表情,转脸就走了,我只能苦忍住笑意跟在他后面。我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我,杰夫里茨基德,德兰麦亚王国里德城马蹄铁酒馆老板独腿老基德的次子。和我那个整天做骑士梦想当英雄的哥哥皮埃尔不同,我天生就是块酒馆老板的料子——不,是天才。刚出生三个月的时候,老基德曾错手把他的麦酒倒在了我的奶瓶里,当他发现自己的杯子里是牛奶的时候,我已经不动声色地把一瓶烈酒喝了个干净;五岁的时候,我已经具有相当高超的品酒技艺,能够熟练区分在整个大陆市面上能够找到的各种酒类;7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负责酒馆里最见工夫、最需要技巧的工作——兑水;10岁的时候,我就正式在前台招呼客人,并一举成为整个里德城最受欢迎的酒馆小厮;14岁的时候,我已经俨然是马蹄铁酒馆的老板,掌管一切账目,把老基德、基德太太和长我6岁的兄长皮埃尔指挥得团团转。在我苦心经营之下,马蹄铁已经由原先里德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酒馆,变成了具有极高知名度、日客流量超过500人的大型餐饮企业,并连续三年成为里德城纳税先进单位。如果不是每个18岁的成年男子都要起码服为期三年的兵役,我才不会离开那个每天热闹非凡的酒馆。毕竟,当一个酒馆老板,和一帮食客插科打诨,传播一些旅行者的新鲜见闻,看酒鬼们在门外的空地上打架,比做什么骑士、当什么英雄要快活多了,也安稳多了。
我服役之前,已经和家里约好了,等三年后我回家,老基德就正式退休,马蹄铁酒馆将正式由我掌管。至于皮埃尔——对这个哥哥我也真没有好办法,服完了兵役不过瘾,居然又想去干什么佣兵,不知道跑到哪里修行去了。随他四处折腾去吧,家里有我,足够了。
“他刚才怎么喊你国王?”我有些诧异地问我的新室友。
“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