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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顾不是礼貌不礼貌了,费尔斯顿直接把灵魂倾注在格里斯的身上,仔仔细细的把他扫描了一遍。从骨骼到灵魂。无一不显示,这确确实实是一具骷髅,而且还是一具拥有灵魂之心的上位骷髅。
不过他也注意到了,格里斯的骨骼并没有转化成金黄色,还保持在白银骷髅的层次,这也就意味着他成为黄金骷髅的时候并不长。
“不可能,没道理,怎么会这样呢?。费尔斯顿还是难以置信的喃喃到,纠结了好半晌,他才回过神来:“真是太神奇了。”
感叹了半晌后,费尔斯顿回到了正题:“这段时间,沉沦之地出现了许多陌生而有组织的深渊生物小它们在各个洞穴都时有出现,碰到我们的人时,有时会退避,有时却会攻击,这里的居民已经有好几个伤在它们的手上了,我怀疑它们是在保护着某个地方,不让别人靠近。综合你们带来的情报,它们正在保护的应该就是正在修建中的第二个深渊之门了
“在哪里?”来到这里这么久,格里斯终于开口说话了,这种能量振动空气的发声方法,展现了无与伦比的元素控制力,看得费尔斯顿又是一阵啧啧称奇。
“如果没猜错,大概在往生河的尽头。”往生河这个名字是费尔斯顿起的,身为一个小不死生物,他起的名字自然也没有超出灵魂,骸骨,往生之类的范畴。往生就是一个既通俗又有意境的名字,所以被他用在了沉沦之地最壮丽的一条河上。
在沉沦之地,你可以看到比地面上最高的山峰还有高的山,比最大的河还在宽阔汹涌的地下河,更高更澎湃的瀑布。甚至还有茂密的地下森林和草原。总之,沉沦之地是一个庞大的地下世界,有着完整的独立生物链和丰富的物产,壮丽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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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有东西
格里斯一行在费尔斯顿等人的带领下,从沉沦之城后面的一个洞穴中,往沉沦之地深入。
长达几百公里的洞穴群,错综复杂的洞穴走向,没有熟悉地形的人带领,很容易会迷失在这里面,永远也走不出来了,即使是费尔斯顿这样在这里生活了上千年的老巫妖,也不敢保证不会迷路后一定能走得出去。
不过格里斯并不担心,他有一堆的传送卷轴,随时能把这里加起来不到八十人的队伍传送出去。
往生河是一条直接从西风山脉发源的地下河,没有人知道它流向哪里,它的水量,比地面上最大的河流曼德森河还要大上数倍,在地底这种错综复杂落差又大的环境里,流速非常的快,如果掉到里面,很容易被卷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在费尔斯顿的带领下,格里斯一行人通过七拐八弯的洞穴不断的向下。走在前面的是钢牙等僵尸,手里打着几根魔晶照明灯。柔和的光线笼罩着前面的队伍。
当然,格里斯这些不死生物是不需要照明的,他们的灵魂之火即使在最黑暗的环境下,都能看清楚事物。可是队伍里并不只有不死生物,像阿巴克,艾美娜和小吉米等人,有照明的情况下活动会方便多了。
不过魔晶照明灯却不是什么便宜的东西,所有用上了魔晶的物品,价格都不是普通人消费得起的,多亏了魔法师团拨付的五万金币。
费尔斯顿看得两眼冒光,一个魔晶灯当然不算什么,但是这个骷髅竟然奢侈到用魔晶来照明,照明啊,随便一个火把就能照亮了,为什么要用魔晶呢?只有当物资极大的富余,才能有这个资本来浪费。
沉沦之城的物资并不丰富,他们缺乏人手,无法大规模开采矿藏,一些必需品必须经过荒领村和人类世界交换,渠道成本令物价奇高,如果不是因为有地底的穴居人部落为他们提供粮食,沉沦之城的居民们吃饭都成问题。
所以格里斯就这种并不算奢侈的行为,足以看得费尔斯顿眼红不已。
察觉到这一点后,费尔斯顿再看看别的人,然后才发觉,自己呆在一群富翁之中。
格里斯和艾美娜身上的魔甲就不说了,那是有钱也买不了的无价之宝,成长形的顶级甲胄,光说小吉米手上的两件斧锤,那就已经是极品了,特别是斧端那个硕大的魔晶,比他法杖用的增幅魔晶还要好了。真是让人眼红不已。
如果不是有费尔斯顿这些本地居民带路,光是那一个个的岔道就能把人绕晕。一路前行,拐过弯弯曲曲的洞穴,穿过一个又一个岔道,终于进入一片开阔地。
在往生之河流经的地方,有一个冲积的平原,往生河流经这里后,流速放缓,本身所携带的泥沙沉积下来,长年累月后形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