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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一来就冲进图书馆读书,也有的进了轻易不许人进的地下室,就没了踪影。
“先生,这是新出的武器,连着弹药,和咱们的药品一起出冀州城,都打点好了。”
董婉伏案写信,脸上挂着汗珠,张旭替她磨墨。
“咱们学生们现在都用圆珠笔,好用得很,写字速度也快,先生怎么就这么爱用毛笔。”
张旭实在是弄不明白,他家先生明明开办的新式工厂有一大堆,发明的各式产品远销国外,赚钱赚到银钱只是数字,偏偏她自己不喜欢,写字用毛笔,用宣纸,穿衣服穿汉服,偶尔穿旗袍,不爱那些洋装。
董婉没理会好奇的学生,分别把信装进信封里,给张岚他们送过去。
今年,可是1911年了。
“您又给那个姓袁的写信!”
张旭皱了皱眉,他不喜欢那个矮矮胖胖的家伙,偏偏先生好像很看重对方,这些年来,经常通信,关系还挺不错,因为先生牵桥搭线的,读书会里好些学长都去给那家伙干活去。
“这信我可不送,我不喜欢他。”
董婉笑了笑,并不勉强,她向来只引导和帮助自家那些学生们,不真正做他们的主,哪个老师会事事都给自家学生安排好一切?那不是老师,而是主子了!
“那你就去负责新生的军训,长途拉练,去账上支钱去吧。”
张旭高高兴兴地应下,这活儿他喜欢,他就爱学校的训练场。
学校所在哪儿都好,就是有一点儿,没有山,水也不是海,这些年来,地下训练场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复杂,但还是不够用,学生毕竟不像以前似的,就那么几十人,最多上百。
于是,军训的活就变成了长途拉练,天南海北,哪里都去,这帮学生们大多是年轻人,谁不乐意出去长见识,哪怕学业完成,毕了业之后,大家最怀念的,还是新生军训的时候。
张旭自己没赶上这好时光,就一直磨着想当新生的军训教官,早年他年轻,董婉怕他担不起事儿,始终没同意,今年终于松了口儿,一时间,这小子早忘了别的不满,高高兴兴干活去。
临走,还忍不住回头叮咛:“我的好先生,别忘了您答应编辑部的新书。”
最近董婉在写——《水浒传》。
其实,水浒传这种书,也算是开武侠小说先河的作品,林冲之类的,都能算侠客,但这类名作,消遣性上来说,还是有些人觉得不喜欢。
这一点儿,董婉都没想到。
那是四大名著之一啊!
当然,即便是有一小部分人不喜欢,也阻止不了这本水浒传的盛行。
就是清廷恐怕不太高兴,但眼下都是什么时候了,谁还管得了一个作家写东西!
董婉刚想摊开稿纸,写点儿东西,就听见外面孙悦在大声叫喊,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推开椅子,抓起墙角的万能药箱,就出了办公室大门。
“先生,您快去看看,老爷子他,他恐怕不行了。”
下了楼,董婉气息还没有喘匀称,就让孙悦抓住,一口气拉着上了马车,直奔老爷子现在住的别墅而去。
眯着眼看外面的街景,董婉一颗心也难受的不行,现在她依旧穿着素服,去年干娘去了,就是一场风寒而已,明明她有很多药,可无论怎么吃,干娘还是说走就走。
这会儿老爷子也不行了,好像身边的亲人,一个跟着一个离去,让人撕心裂肺的疼。
老爷子在她心里,如今不是贵人,是真真正正的亲人。
因为离得很近,也就一眨眼的工夫便到了,进了门,就见一群孙家的孩子们张皇失措,脸上带着无奈。
“怎么回事儿?”
“……你去看看。”
孙家几个孙辈的兄弟脸色又红又紫的,推着董婉进去,结果一进客厅,就看见孙老爷子端端正正地坐在布艺沙发上,还换了新衣服,一本正经地训斥身边那些管事。
“早让你们准备,早让你们,又不是盘点孙家的公账,我的私房钱而已,就盘点不完了?赶紧的。”
“还有,我都说得很清楚,阿婉是要记在多字辈的,随男丁走,你们听不明白不成?还不快去叫王大师来,给她取个好名字,这个都要我提醒?”
老爷子年纪大了,去年就告老,可积威甚重,一群头发花白的管事,给他训得和孙子似的。
第104章 成就
老爷子如此中气十足,董婉也不觉稍微笑了一下,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