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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灿烂。
有很多人都喜欢在这种天气杀人,因为血干得快。
他自己若被杀,血也干得快。
吕迪站在太阳下,还是背负着双手。
他对自己这双手的珍惜,就像守财奴珍惜自己的财富一样,连看都不愿被人看。
叶开缓缓地走过去,第二次将剑递给他。
“这是你的剑。”
吕迪冷笑着接过来,突然挥手,长剑脱手飞出,“夺”地钉在五丈外的一棵树上。
剑锋入木,几乎已没到剑柄。
这一掷之力,已足够穿过任何人的身子,将人钉在床上。
叶开的瞳孔收缩,冷笑道:“好,果然是杀人的剑。”
吕迪又背负双手,做然道:“我说过,我已不用剑,”叶开道:“我听说过了。”
吕迪道:“你杀人自然也不用剑。”
叶开道:“从来不用。”
吕迪盯着他的手,忽然问道:“你的刀呢?”
他当然知道叶开的刀。
江湖中人几乎已没有人不知道叶开的刀。
叶开凝视着他,等了很久,才冷冷道:“刀在。”
他的手一翻,刀已在手,雪亮的刀,刀锋薄而利,在阳下闪动着足以夺人魂魄的寒光。
若是在别人手上,这柄刀并不能算利刃,但此刻刀在叶开手上。
叶开的手干燥而稳定,就如同远山之巅。
吕迪的瞳孔也突然收缩,远在五丈外的戴高岗,却已连呼吸都已停顿。
他忽然感觉到一种从来也没有体验过的杀气。
吕迪脱口道:“好!果然是杀人的刀。”
叶开笑了笑,突然挥刀。
刀光一闪不见。
这柄刀就似已突然消失在风中,突然无影无踪。
就算眼睛最利的人,也只看见刀在远处闪了闪,就看不见了。
这一刀的力量和速度,绝没有任何人能形容。
吕迪已不禁耸然动容,失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开淡淡道:“你既不用剑,我为何要用刀?”
吕迪凝视着他,眼睛里已露出很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忽然伸出手:“你看看我的手。”
在别人看来,这并不能算是只很奇特的手。
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剪得很短,永远保持着干净,正配合一个有修养的年轻人。
但叶开却已看出了这只手的奇特之处。
这只手看来竟似完全没有筋络血脉,光滑细密的皮肤,带着股金属般的光泽。
这只手不像是骨骼血肉组成,看来就像是一种奇特的金属,不是黄金,却比黄金更贵重,不是钢铁,却比钢铁更坚硬。
吕迪凝视着自己的这只手,徐徐道:“你看清了,这不是手,这是杀人的利器。”
叶开不能不承认。
吕迪道:“你知道家叔?”
他说的就是“温侯银戟”吕凤先。
叶开当然知道。
吕迪道:“这就是他昔日练的功夫,我的运气却比他好,因为我七岁时就开始练这种功夫。”
吕凤先是成名后才开始练的,只练成了三根手指。
吕迪道:“他练这种功夫,只因他一向不愿屈居人下。”
兵器谱上排名,温侯银戟在天机神棒、龙凤双环、小李飞刀和嵩阳铁剑之下。
吕迪道:“百晓生作兵器谱后,家叔苦练十年,再出江湖,要以这只手,和排名在他之上的那些人争一日之短长。”
他没有再说下去。
因为吕凤先败了,败在一个女人手下。
一个美丽如仙子,却专引男人下地狱的女人——林仙儿。
吕迪道:产家叔也说过,这已不是手,而是杀人的利器,己可列名在兵器谱上。
”
叶开一直在静静地听着,他知道吕迪说的每个字都是真实的。
他从不打断别人的实话。
吕迪已抬起头,凝视着他,道:“你怎么能以一双空手,来对付这种杀人的科器?”
叶开道:“我试试。”
吕迫不再问,叶开也不再说。现在无论再说什么,都已是多余的。
阳光灿烂。
可是这阳光灿烂的院子,现在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戴高岗忽然觉得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