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1/4 页)
作品:流氓律师
作者:寄秋
男主角:东方律
女主角:寒浴月
内容简介:
都是这个杀千刀的黑心魔鬼害的,
要不是他耍贱招、趁机找碴,
自己哪会沦落到当他的保镳,
被迫保护流氓律师就让她呕到快吐血了,
这家伙竟还规定她必须服装仪容整齐,
且才踏进他那可与样品屋媲美的房子,
这人就为了洗澡的事和她大动干戈,
甚至不惜点火启动洒水系统逼她就范,
难道没人告诉这个有超级洁癖的男人,
寒组长她生平最讨厌沐浴、更衣吗?
很好,这下他们的老鼠冤结到下辈子了,
既然他这么不识相,就别怪她太过狠毒,
警界四枭的邋遢女向来报仇不手软,
会走动的垃圾制造机可不是浪得虚名……
正文
序
随便聊聊 寄秋
每年大年初一或初二,秋仔跟秋妈一定会上庙里安太岁、点光明灯,保一家老少一年平安健康赚大钱。
今年也不例外,抱了一堆钱去进献。
因为搬家的缘故,和大牛弟没住一起,围完炉只在原先的家待了一晚,打了一夜麻将小赢了几百块,算是今年开春以来的一大好事。
隔天也就睡到下午两、三点才起床,不过仍被一家子人笑,因同样熬夜的牛弟牛妹不到中午就起来,生龙活虎得不像懒人秋一样爱赖床。
以往到庙里只有秋仔和婢女妈,这次多了三个小拖油瓶,也就是秋仔爱跟路的小侄女和那对快管不住的双胞胎侄子。
唉!明明不是秋仔生的,为什么要背一身“儿女”债呢?难不成是上辈子欠他们的。
重点在于秋仔请庙方人员填写资料,秋仔人小鬼大的侄女说了以下的话——
“姑,安太岁为什么给钱?神明不是保佑人吗?为什么神仙也这么爱钱?”
当时秋仔好尴尬呀!恨不得把她的嘴缝起来,而庙里的填写人员也笑得很不自在,不知道该如何向“无知”小鬼解释。
既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同样的道理也适用在神身上,想要别人帮忙总要付出一点代价,天上的神也是由人修成的,多多少少沿袭人死要钱的毛病。
应该是这样吧!神仙拟人化。
在我们这边安太岁或点光明灯一位是五百块,不晓得别处是否如此,但以一年的电费来计算是差不多,毕竟要点上三百六十五天、日夜无休。
信仰是求一个心安,秋仔一家共花七千五百块求心安,贵得好奢侈呀!可是又不能跟神讨价还价,这是公定价,数年不变。
何况秋仔还抱回两箱又三瓶的花生油,就……算了。神明万万岁,永保安康。
阿们。
第一章
“……根据民法第九百四十七条有云,占有乃对于物有事实上管领力之一种状态,占有人主张时效上之利益,必其占有并未间断,始得就占有开始之日起连续计算……亦必后占有人为前占有人之合法继承人时,始得为之。”
“……也就是说,民法赋予我当事人拥有合法继承权,得以就所有土地做出分割、买卖之行为,旁人无权干涉他对自身财产的处置……”
法院内咒骂声四起,嘘声此起彼落,似乎在抗议司法不公,法律偏袒有钱人,无视弱势族群为求生存的吶喊。
但是由于对方辩护律师的振振有词,以及善用律法中的民法条文,局势一面倒地偏向强权的一方,使得公辩律师欲振乏力。
金钱可以腐蚀人心,同时也能买到正义和公理,当太阳的光芒逐渐消退,黑暗的力量则慢慢成形,筑成一道无形的墙阻隔人性的存在。
在法官敲下法槌宣判告诉人告诉不成立,由被告获得全盘性胜利时,轰然的失望声也随之响起,不敢相信这是大家所维护的真理。
一句不成立等于宣判无数无依老人的死刑,他们目前所暂住的庇护所势必遭到拆除,图利以黑社会起家的营造商。
“恭喜了,流氓律师,又一次大获全胜,请问你有什么感言?”
一台不菲摄影机对准步出法院门口的俊傲男子,穿着三件式套装的女记者一马当先地冲上前,将银色麦克风往前一送。
“流氓律师”这名词可不是一种赞美,光是流氓二字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