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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说实话,我们的司法机关,还真的很少这么利索。那天枪毙这个女人的就是我,这种狗日的东西,就是该死。也就是咱新中国了,要是放到过去,应该让她们母女骑木驴游街,然后腰斩或者凌迟什么的才够让人出气。多好的几个小丫头啊,就被她们这些狗日的给毁了。
法场是个很特别的地方,不到这里,你永远不知道谁是真正的英雄好汉,谁是外强中干的熊包蛋。
这女人在外面的时候真的是挺嚣张的,可是到了法场上以后呢?除了求饶和哭,也就没剩下什么了。
那天我接到了命令,上面有人说不想让她死的太痛快,那话怎么说的来着,你不作就不会死,上面有人对那狗日的嚣张的行径非常的不满,要让她在死前好好的感受一下什么叫恐惧。于是,那一天,她先做了陪毙。
什么叫陪毙呢?就是让她和另外一个等待枪毙的犯人跪在一起,在她身边枪毙人,让她好好感受那种死亡带来的恐惧。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滥用私刑,不过对这种人来说,也算是罪有应得吧。
当天枪毙的人一共有五个,我们就一个个把犯人提到她身边,然后枪毙,说实话,看到犯人倒下去,带给我的冲击也很大,不过还好,我只有感觉冲击和恶心,却并没有等待枪决的那种恐惧。
当第一个犯人被子弹打得脑浆横飞的时候,那位“大姐大”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法场,第二个犯人被枪决的时候,恶心的屎尿味儿,已经开始从她下身向外弥漫。而在第三个犯人被枪决的时候,她干脆就吓昏了过去。
当时我就问是不是差不多了,但是带队的队长说,对这种狗日的东西,再怎么也不算多。在决定了让她陪毙的时候,队长就已经考虑过这种情况了,昏过去不要紧,有冰水还怕不醒么?队长不但用冰水浇了她,还等她彻底清醒以后,才当着她的面,崩了她妈。呵呵,大姐大,到了这时候,连堆狗屎都不如,脑袋不停的在地上磕着,说自己是贱人,是婊子,是王八蛋,求我们赶紧杀了她,别再吓她了。等她磕够了,我把那颗子弹打进了她的后脑。那一瞬间,脑浆飞溅,甚至还有几滴溅到了我的脸上。
自己杀人和看别人杀人的感觉绝对是两回事,那种强烈的恶心感让我立刻就弯腰呕吐了起来,队长拍拍我的背,告诉我这是每一个执行打靶任务的法警都要经历的事情,做得多了,就习惯了。
那一天,我足足抱着马桶蹲了两个小时,是抱着,而不是大便什么的,因为一些老同事告诉我,这是祛除那种杀人后的恶心感最快的方法。我说不上那种感觉到底是怎么样的,抱着恶臭的马桶,感觉还真的好了一点。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了我的打靶生涯,我坚信每一个死在我手下的罪犯都是死有余辜。直到半个月之前一个名叫洪照直的犯人跪在了我的脚边。
这个洪照直不是什么好人,不,何止不是好人,简直应该说是十恶不赦,他在衡南和岳南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最小的受害者才只有12岁。这样的家伙,枪毙他十次,都不嫌多。
可是,就在我准备行刑的时候,这个死刑犯却开始大喊,说我不能杀他,他还不能死,他还有事情没有做完,他不能死,我不能杀他。
一个流窜犯,他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完呢?是还有坏事没做完么?没有人会去管他喊什么,他的罪行判凌迟都不为过,对这种人,根本就连恻隐之心都欠奉。我没管他喊什么,这种在刑场上才想起来喊冤或者不想死的,我实在是见得太多了。不过,这个死刑犯在最后的时候终于放弃了喊叫,只是回头看了我一眼。当时,我并不觉得什么,只是执行了任务,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那一次很普通的任务,却成了我噩梦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