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江南生产建设兵团(第1/2 页)
来护儿脸色一变,拱手急道:“大帅,这……”
杨素摆了摆手,阻止了来护儿继续说下去:“来将军,这是军议,大家都有说话的权利,听王参军把话说完。”
来护儿悻悻地拱手退下:“是。”
王世充心中暗喜,杨素的表态明显是有利于自己的,但接下来得说得杨素也满意,不然他一翻脸,象来护儿说的那样治自己一个扰乱军心之罪,直接把自己砍了也说不定。
于是王世充心里仔细又把说词过了一遍,才拱手说道:“大帅,这次的南方之乱,说白了就是那些在南朝拥有大量土地和庄客佃户的大中士族们不愿意失掉自己的既得利益,煽动民众起来闹事罢了。
所以借着这次的南方之乱,把这些带头闹事的南方士族杀掉一批,一方面可以震慑心怀不轨之徒,另一方面这些人死后,田地归了国家,也有大量可以分配的土地了。
自东晋建国,离今天已有三百多年,南北的隔绝非一日可以弥合,这也需要北方大量向南方移民,跟南方人融为一体才行,当年东晋司马氏南渡长江时,也有大批北方移民进入。
当时东晋朝廷采取的政策不是夺南人土地强行给北方人,而是进行了某种妥协,划出一部分南方大族的领地,作为北方移民的侨置郡县,比如京口被称为南徐州,姑孰那里被称为南豫州,就是这样来的。
最近末将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要想彻底解决南方之乱,关键还是要加强南北的交流,北人去南方水土不服,若非重利刺激,很难留下。这也是每次大军平南后必须北返的原因,因为军士们不愿意在这里扎根,朝廷也没有足够的政策吸引他们。
所以末将以为,这次诛除了元凶首恶后,会有大批无主的良田,可以按我朝至尊登基之初的均田法来在江南实行,应该可以开出更好的条件,比如每丁一百到一百二十亩地,桑麻田三十亩,不信没人留。”
杨坚的均田法是在隋朝开国时与高熲共同制订的,在北朝故地给每丁(成年男子,二十一岁成年,五十岁后则停止)是八十亩地,称为露田,死后归国家,民众无产权,永业田二十亩,可以传给子孙。作为对国家的回报,每丁每年要为国家服一个月的徭役(后改为二十天),为国家筑城开河,或者充任大军民夫等。
当时北方的人口达到四百多万户,近两千万人,为了给民众腾出这么多地,杨坚从贵族与官僚阶层开刀,一品亲王的永业田也只是降到一百顷,一品京官的永业田只不过有五顷,每一品则差五十亩,上次王世充和弟弟的那两个九品官分到的永业田不过加起来二顷而已。
相比之下,南朝的法令对这些地方士族与豪强极为宽松,大户人家占的田地动辄千顷万顷,一些超级世家占的良田更是多达几十万顷,与之相比则是大量南朝百姓无田可种,只能世代依附于这些大户人家,成为租客佃户,子孙后代都要给这些大户人家打工各田,而且交税的比例比起交给官家的税要高出一倍不止。
在王世充看来,平南之战看似是平叛,实际上真正要平的是南方的这种生产关系,杨坚虽然下过在南陈故地十年不征税的命令,但在南方除了让人背《五教》以外,也让各地官吏丈量土地,准备象在北方那样施行均田法,这才是真正让南方的士族们忍无可忍,煽动百姓起事的根本原因。
而王世充这半年多经过对南朝民情的分析与了解,以及对南北两朝法令制度的探索,已经摸清楚了这个事情,今天在帐内的这番发言,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备之词,绝非一时的心血来潮。
杨素显然也是考虑过这个问题,听到王世充的这番话后,脸色舒缓了一些,声音也变得柔和了起来:“王参军,你可知道,南朝百姓已经习惯于依附这些豪强,只知有东家租主,不知有官府,你一下子破坏了南朝百姓几百年来的生活习惯,他们能接受吗?还有,我大军的将士,你就这么有把握肯留在南方?”
王世充知道现在一定要坚决,杨素显然也对此有研究,正是诱导自己向众将说明其中的好处,这些将军眼里只有军功,南朝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社会治安跟他们并没有关系,要说服他们同意自己的观点,只有给出实在的好处。
于是王世充笑了笑,说道:“对于南方的百姓,可以杀掉那些煽动起事的豪强士族们,把他们的田分给这些百姓,一人八十亩露田,给他们看得见的好处,再加上可以十年免租,自然就不会有人起来闹事。
至于我们大军的官兵,他们的家人在北方,可以在平定江南后留一部分守卫此地,给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