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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凌云喜爱佩戴青霜剑,把魔法杖放在空间戒指里,像火球术等低级魔法,凌云不用魔法杖也能瞬发,只是此次考试事关重大,凌云把杖拿出来了。
凌云瞬发几个火球过去,第一个火球碰到铁板,掉了下去,第二个火球马上跟了过去,落在第一个火球相同的位置。
同样道理,凌云快速的瞬发了十个火球,都打在同一部位,铁板上终于有了浅浅的痕迹,还不算明显。
老头看到凌云,眯着的双眼睁大了一些,心说,这小子瞬发魔法的可够快的,这么连续,不错,攻击力也还行,但是光这些可通不过。
凌云当然也知道靠这个浅浅的痕迹是不能过关的,马上吟唱咒语,“热情的火炎精灵呀!请借于我你的力量!火的元素呀!在精灵的命令下化为无坚不摧的暴炎吧!”
暴炎术是凌云目前掌握的中级火系魔法里威力最大的魔法之一,空气中火元素迅速聚集,凝聚成一团火焰,向铁板飞去,碰到铁板,立刻爆裂开来,火花四溅,铁板摇了摇,稳定下来,火焰熄灭时,凌云抬眼望去,暴炎在铁板上留下了很深的印记。
老头看了看凌云,对凌云说,“不错,你被录取了,你把名字留下来,就可以回去了,收拾一下准备入学。”
凌云很高兴,留下名字,回到客栈,却高兴不起来了,马上快入学了,兜里钱不够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怎么办啊?
男公关又做不了,明天再到城里碰碰运气吧,看看有没有难度低一点并且赚钱快的工作。
第三十三章 打劫
凌云这次在布鲁沙城里转的更加仔细,结果仍然和前几天一样,一无所获。
这天凌云转了很久,天慢慢黑了下来,垂头丧气的往回走,忽然听到街边的小巷里似乎有女子的叫声,声音很低,凌云听力很好,还是听到了。
凌云迅速跑过去,这巷子很深,也很暗,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捂住一个女人的嘴,另一只手正在抢女子戴的手镯还有戒指。
凌云大怒,心想,这奥斯特帝国都城治安也不怎么好啊,朗朗的路灯下,有人还敢抢劫。
飞奔过去,一掌把那男的打翻在地,那男的知道厉害,连滚带爬的跑了。
女人见摆脱了危险,向凌云千恩万谢,对凌云说,“这次多亏了你相救,要不然我身上的首饰和钱都被抢光了,我一定要报答你,你说吧,我可以拿一些钱来报答你。”
凌云一听,难道无心插柳柳成荫,救人也能救出钱来,不错,也没客气,说,“我现在手头正紧,缺钱花,你要报答我,借我100金币就行。”
那女人愣了一下,眼睛发直,忽的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
凌云很奇怪,赶了上去,拦住那女的,好奇的问,“我没有什么恶意,你跑什么啊?”
女人脸色有些发白,说,“拜托,怪不得你把刚才那人打跑,你是大抢劫犯。”
凌云莫名其妙,问道,“我救了你,你怎么说我是大抢劫犯呢?”
女的说道,“我身上所有的钱和首饰加起来还不到1金币,你开口就是100金币,还不是大抢劫犯是什么,可你看走了眼,我不是有钱人,你要抢去抢有钱的人。”
凌云哭笑不得,挠挠头,说,“我以为这里是都城,都很有钱呢,你刚才说报答我,我又正好缺钱,就要了,我可不是抢劫犯。”
那女的这才放心,向凌云又道谢了一番,回家去了。
凌云回到客栈,还是睡不着,心想,到哪里弄钱去?这么困难,还是在葱聋山好啊,不愁没钱,我总不能向山贼那样抢吧。
虽然抢钱很容易,但我作为茅山宗的传人,剑圣的弟子,天才少年,总不能去抢劫,哼,那些抢劫的来钱倒是快,太可恨了。
忽然,凌云眼前一亮,自己不能抢好人,难道还不能抢坏人么?抢坏人就等于帮助好人,就等于做好事。对,这么绝妙的主意都被自己想到了。
哈哈,今天睡个好觉,明天去城里抢坏人的钱交学费。
第二天,凌云上路了,来到城里找坏人,凌云多么希望再碰上个上次那样抢劫的,可大白天人来人往,都很忙碌的样子,坏人头上又没有标签,到哪里去找坏人?
凌云暗暗骂道,“昨天还说这都城治安不好呢,今天我怎么觉得治安出奇的好,连打架闹事的都没有,算了吧,等天黑了,坏人就出来了。”
凌云等到天黑,快速的在城里比较昏暗的地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