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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山贼见铁胡子倒地,纷纷过来营救,凌云心想,看不出来,这帮山贼还挺讲义气,我就拿你们试试我的火系魔法。
此时凌云收起五雷掌法,瞬发火球,专门攻击山贼的头发,没想到寻常的火球术难不倒众山贼,毕竟山贼的战斗经验也比较丰富,低级的火系魔法火球术还是伤不到的,凌云发了几个,连山贼的边都没碰到,身上还挨了几下。
凌云眉头一皱,配上九宫八卦步再发火球,这下山贼吃不消了,凌云步法诡异,不知何时出现在面前或身后,令人防不胜防,不多时,山贼差不都被烧光了头发,一个个脑袋光秃秃的倒在地上,疼的大叫。
凌云哈哈大笑,铁胡子挣扎着站起,大声叫道,“你个小兔崽子有点本事,大爷我认栽了,输在你个小孩手里,我没话可说,士可杀不可辱,给我们一个痛快。”
凌云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当山贼。”
铁胡子说,“要杀就杀,那那么多废话。”
凌云笑着说,“谁说我要杀你,我这么小,还没杀过人。我只是好奇。”
铁胡子眼睛一亮,心想,我料对了,这小子不像个杀人狂,只想收拾我们一下。口中说道,“当年我得罪了个厉害的仇家,被逼到这里,做没本的买卖,一来二去,倒也习惯了这种自由的生活,我们做山贼的,一般只劫财不劫色,不到万不得以的时候不会杀人,因为这世上高手太多,说不定哪天惹怒了谁或谁的亲戚,整个山寨就会招来灭顶之灾。
我们这个山贼帮规模不大,平时也只做些小买卖,大的佣兵团我们是不敢得罪的,没想到这次倒霉,看走了眼,败在你这小娃娃手中。”
凌云仔细看了看铁胡子,发现模样竟算的上英俊,只是被大胡子遮挡着看不出来,心道,这恐怕是怕被人认出本来面目,当初这些山贼虽然可恶,并没有杀我们,也没有动丽娜和露丝,总的说来罪不致死,算了,绕了他们。
想到此处,凌云说道,“我可以不杀你们,为了惩罚你们,交出1000金币来。”
铁胡子差点没倒在地上,心想,这小子还打劫起山贼来。
马上变了个哭丧的脸,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说,“小爷,你就饶了我们吧,我们已经半个多月没有开张了,别说1000金币,就是50金币也拿不出来啊,弟兄们总不能喝西北风吧,这样,你随我山寨里搜一搜,搜出超过20金币以上,你搜出多少给你多少。
小爷,你魔法盖世,将来定能大展宏图,何愁没有钱花,1000金币到时候还不是手到擒来,再说,钱是个好东西,但你年纪这么小,还有更多的东西值得你去追求,不要一味的追求金钱。”
凌云苦笑,看来碰上了穷山贼,自己就想要点钱吃点好吃的,没想到这么困难,这铁胡子还教我人生的道理。仔细一想,这山贼说的不无道理,说道,“算了吧,看你们也不像有钱的,回去吧,以后少做恶事。这次就饶过你们,还有,那里山贼更多呢?”。
铁胡子自然千恩万谢,告诉凌云,往西北走山贼众多,也更厉害,与他们相比,我们只是小毛贼而已。说完,带领手下众贼回去了。
凌云打定主意,现在不知道去哪里,先拿山贼开刀,也增加点历练。
凌云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个包袱,在地上捡了许多小石子,装在包袱里面,背在身后,乍一看,像背了不少钱一样。这样做是当然是为了吸引山贼。收拾完了之后,凌云迈步向西北方向走去。
第二十四章 挑山寨
十四岁的小凌云竟敢单人只剑独挑上千人的山贼窝,结果会如何呢?本书第一个小高潮——葱聋山血战大幕即将拉开,一万多字紧张刺激血腥惨烈的打斗即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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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凌云遇到了第一帮倒霉的山贼,这队山贼比铁胡子那帮要厉害一些,凌云也没费什么功夫,九宫八卦步加火球术,把这队山贼烧跑了。
凌云心想,一点挑战没有啊。白天无事的时候,按照魔法书修炼火系魔法,到了日落时分,凌云照常修炼未央玄真功。
这天,又一帮山贼找上门来,这队山贼厉害了一些,为首的是四阶顶峰阶段,快到五阶,手下的都三阶以上,有三个也到了四阶实力。
凌云用步法加火球术放了半天,没有什么效果,有的火球打到山贼身上,山贼也没有受伤。
凌云有点急了,看来自己的火系魔法威力太低,以后要勤加修炼,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