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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合理化。基于这种教义,即使是贱民�也有一个社会身份和功能,这使得社会和他们的个人生活具有意义,而且他们的生活对于社会来说也是有意义且必需的。只有当宗教的教义不复存在时,对于个体和社会来说,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体系才会失去其合理性。
�Untouchable,不可接触者:印度的一个种姓,由许多阶层构成,他们被排除在印度的其他种姓之外,并被这几个种姓的人认为是在宗教上不洁的和对人有污损性的。——译者注
�Brahmin:印度教四个阶级中的最高阶级,负责执掌宗教仪式和学习及教授《吠陀经》。——译者注ⅩⅦ另一方面,美国早期的社会具有完全的流动性,但是在这个社会当中的个体和那些等级森严的印度社会贱民或者婆罗门�一样具有确定的社会身份和功能,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社会像杰克逊(Jackson)、亨利·克莱(Henry Clay),或者林肯(Lincoln)那样如此成功地融合了处于个体和团体功能关系中的成员。重要的是个体的身份是确定的,其功能为人们所理解,其目的是合理的,而不在于个体的身份是否是固定的或者是灵活的或流动的。如果说每一个男孩都有同样的机会成为总统,就如同给团体和个体之间的功能关系下一个定义说,个体诞生到这个世界只是为了避免重新诞生在前生所属于的社会等级里。
以上所述清晰地表明在任何特定的社会里,社会和个体的功能关系具有的类型和形式取决于社会对于人的本质和成就的基本信念。人的本质可能被视为自由或不自由,平等或不平等,善良或邪恶,完美的、可臻完美的或是不完美的,而人的成就可以在现世或者是来世实现,或者在东方宗教宣扬的不朽或者是魂飞魄散之际,在和平或战争环境下,在经济繁荣或大家庭的情势下实现。对于人的本质的信念决定了社会的目的,而对于人的成就的信念决定了实现所追寻社会目的的范围。
不同的对于人的本质和成就的基本信念将导致一个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社会与团体之间的功能关系。然而,这些信念是正确的、是对或是错的、好的还是坏的、是基督教的还是反基督教的则不是我们在此讨论的对象。关键是任何一种基本信念都可以成为一个运转正常或者可以运转正常的社会的基础,这样的社会也就是一个个体拥有身份和功能的社会;反之,无论何种社会,不论其基本信念的本质是什么,只有当社会给予了个体以社会身份和功能时才能奏效。
序言(8)
ⅩⅧ与个体的社会身份和功能一样,合法权力也基于社会对于人的本质和成就的基本信念。的确,合法权力可以被定义为在社会的基本精神中找到正当理由的统治权。每一个社会都存在着许多的权力——它们无关于这样的根本原则,也存在着各种机构,它们并非为了社会的成就而设计,也并没有致力于使社会取得这些成就。换言之,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总会存在很多“不自由”的制度,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总存在着许多的不平等,在圣人之间总存在着众多的罪人,但是,只要那种被我们称之为统治权的决定性社会权力是基于自由、平等或者神圣的主张,而且是由那些为了实现这些理想而设置的机构来履行,那么社会就可以成为一个自由、平等或者神圣的社会,因为这个社会的制度结构是合法权力之一。
这并不是说一个社会非决定性的权力和制度与社会的基本原则相冲突与否是无关紧要的,相反,最严重的政治问题都起源于这种冲突。而且,一个社会可能会充分地体会到,尽管某种制度和权力具有非决定性的特点,但这种制度和权力关系与社会的基本信念是如此的背道而驰,以至于危及社会生活。与此相关的一个最佳例子就是当美国南部的奴隶制度危及一个自由社会的整体结构时,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然而,美国南北战争前的决定性权力毫无疑问是基于自由原则,也是通过为了实现自由理想而设置的机构来履行的,所以,美国社会的确是一个自由的社会,也正因为它是一个自由的社会才会感到奴隶制度的威胁。
统计分析无法决定任何社会的决定性权力和决定性制度组织是什么。
通过统计人数、确定税单或者比较收入水平来衡量一个社会的确是最无效的方式。“决定性”是一个政治术语,也就是说它纯粹是一个有关性质的术语。英国拥有土地的贵族们从来都只占人口的一小部分,而且,在商人和制造商崛起之后,他们在国民财富和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非常有限,然而,直到我们的这个时代,这个阶级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