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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少年与推理(代序)
宣慧
外国文学中有不少杰出的小说以少年为主人公,比如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以及高尔基的《童年》。在他们笔下,“童年”这个伟大的神话被揭穿,不再是幸福、忧伤与甜蜜的同义词,而代之以悲伤和辛酸。他们赋予少年主人公过早的成熟和智慧,如果生在一个动荡的年代,这些少年会比一般孩子承受更多的苦难。约翰·哈特的《最后的孩子》的主人公便是这样一个少年。小说第一章第一句就是“强尼从小就看透了人生”。
要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看起来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为什么他这么沉稳老练?为什么他的眼神那么深邃,仿佛会吞噬光线?那么,他会告诉你,因为他从小就看透了人生。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世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庭院、后院、游戏场,甚至郊区宁静的小路。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没人能够保护你。
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在强尼眼中,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约翰·哈特赋予了他笔下的少年一个“老灵魂”,成熟、智慧、勇敢、有担当,在小说中他甚至比那个硬汉侦探亨特坚定。妹妹下落不明、父亲离家出走、母亲整日泡在药物和酒精里,并跟另一个男人纠缠不清。强尼知道,曾经幸福的家庭已不复存在。然而,即使全世界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也要坚持自己的信念。
约翰·哈特构思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采用双线叙述,一条线是少年强尼的探险,一条线是警探亨特的破案,一个逐渐逼近真相,一个陷于各种误断,而两条线的汇合处便是真相大白之时。设置谜团、安排伏笔、编织完美的推理,这些对约翰·哈特来说已经驾轻就熟,他的出道作品《谎言之王》便显露了他这方面的惊人才华,最终同时入围“爱伦·坡奖”“安东尼奖”“巴瑞奖”“麦卡维提奖”四项大奖,而第二部小说《顺流而下》更是证明这点。完美的推理和悬疑不是问题,关键是要能在形式和技巧之外表达出更丰富和深层次的东西。在《顺流而下》中,他努力尝试这个写作目标,并且取得不错的成绩(《顺流而下》获2008年爱伦·坡大奖),但是《最后的孩子》才是将此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作品。美国《新闻与观察》说:在哈特成长为一名严肃作家的历程中,《最后的孩子》标志着新的里程碑。
也许哈特的作品会让人想起雷蒙德·钱德勒的“硬汉派”推理,同样是代表男性的粗犷风格,与精巧、细致和诡异的日本推理截然相反。哈特作品的背景都是远离都市的小县城,有大片的农场,有密林、河流、矿坑,虽置身于美国中西部城镇的景色中,但却体会到作者淡淡的乡愁。《顺流而下》的背景罗恩县便是哈特度过童年的地方,《最后的孩子》中强尼深入小镇黑暗的深处,在荒野密林中遇到巨人。环境赋予哈特的作品南方哥特式的惊悚与恐怖,同时又使作品带有史诗的意境。
哈特是个敢于冒险的作家,虽然才推出三部作品,但每次都会尝试新的题材。《最后的孩子》将“童年”与推理结合,为读者刻画了一个真实可信的少年主人公形象,这样即便读者不是推理粉丝,也会喜欢这样的故事。在推理中加入流行元素,改变单一的推理主线,提高推理小说的文学内涵,也许这就是推理小说今后的发展趋势。
《最后的孩子》使约翰·哈特一举囊括大西洋两岸最高荣誉(同时获美国“爱伦·坡奖”与英国“钢匕首奖”)。《华盛顿邮报》更是盛赞约翰·哈特虽仅出版三部作品,但感情刻画之深沉,写作技巧之炉火纯青,已经达到马克·吐温、福克纳等前辈大师的文学高度,并预言年轻的他终将成为大师级的作家。这个美国推理小说界的新生领军人物会不断给读者带来新鲜的阅读体验。
序 曲(1)
黑漆漆的柏油路穿越乡间,仿佛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烧出一条长长的、焦黑的伤疤。尽管路面上方看不到蒸腾的热气,但司机已经感觉得到热浪快来了。天上的阳光火热刺眼,还有远方蓝天大地的交界处,那地平线像一道灼灼闪耀的白光。司机知道,热浪快来了。他推推鼻梁上的太阳眼镜,瞥了一眼后照镜。从挡风玻璃上方那面后照镜,可以看到车内的全景,看得到每一位乘客。三十年来,他在那面镜子里看遍了人生百态:青春貌美的少女,落魄潦倒的男人,酒气冲天的醉鬼,失魂落魄的疯汉,胸部高耸的妈妈抱着脸蛋红润的小婴儿……司机的鼻子比狗还灵,眼睛比老鹰还利,一公里外就嗅得出有没有危险,一公里外就看得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