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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高脸色凝重,缓缓沉声说道:“为他杀一个人!”微微一顿,他忽然又笑了笑:“小兄弟,你伤势不轻,行动不便,天气又如此寒冷,不如到车厢里坐一坐,避避风寒。”
米高的声音温和轻柔,诚意切切,无论是谁,都是不忍拒绝的。任我杀偏偏拒绝了他的好意:“不必,我从不坐车,也不骑马。人的脚天生就是用来走路的,走路对我来说也是种很好的休息。”
米高怔怔地瞧着任我杀,眼神很奇特,就好像看见了一个宁愿选择废纸也不要金钱的怪人。这少年虽然很冷很酷,但看来并不像个疯子,米高的神色却比碰见了十个疯子更讶异。
“有没有酒?”任我杀突然问道。
米高微微一怔,脱口道:“酒?你居然只想喝酒?”
“每一次受伤,我都必须喝酒。酒这东西,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很好很有效的疗伤圣药。”提起酒这东西,任我杀倔强的脸又露出一丝笑容。
“豪饮千杯男儿事。是男儿,岂能不爱喝酒?”杏伯叹了口气,“小老儿本也是贪杯之人,只可惜随身携带的一点酒,早已在路上喝完了。”
“这里虽没有酒,但别处总会有的。我记得这附近好像就有一家小酒铺。”米高眨了眨眼睛,扬起目光望向远方,悠悠道,“小兄弟,你去不去?”
“去,为什么不去?我当然要去。”
古道的旷野中,矗立着一间四方形的小木屋,孤零零地,仿佛已和天地相隔离。这小木屋顶上早已铺满了厚厚的积雪,门框上面钉着一块黑黝黝的板,离开门五步的地方,竖起一条木杆子,悬挂着一个青布酒旆子,在漫天的风雪中不断飞舞,猎猎作响。这小木屋就是一家简陋的小酒铺。
任我杀是一步一步走来的,尽管他大腿上中了一刀,伤势不轻,可他毕竟还是走来了。他的确从不坐车,也不骑马,只喜欢用脚走路。白雪满地,寸步难行,他居然始终跟在马车之后,不离不弃。他的倔强,他的坚韧,实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米高和杏伯口中发出叹息,心里却暗暗佩服他坚强的意志。
嗜酒如命的人,是绝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可以喝酒的机会的,更何况,这老中少三个人,此时好像已经成了朋友。能够与三五知己在如此季节中,酩酊赏雪,岂非人生一快?
酒铺自然有酒,虽非好酒,但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居然还可以找到酒喝,已是种很难得、很惬意的事情。
据说唐代大诗人李白不仅诗做得很好,同时还有另一种本事。他也是位剑侠,像他这种既会吟诗,又能舞剑的人,通常都喜欢杯中物,而且千杯不醉。
任我杀也有这种本事,酒喝得越多,人反而更精神。他越喝越快,越喝越多,脸色却越来越红润。米高和杏伯已经呆住,他们见过很多喝酒的高手,却没见过像任我杀如此喝酒的人。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任我杀忽然高声放歌,歌声中却止不住有一种伤悲、凄切之意。
歌声未歇,忽听一个声音冷冷道:“很好,你杀了人居然没有逃走!”
天色未黑,小木屋却忽然变暗,一个巨大的身躯竟完全堵住了狭小的门,把光明隔离在门之外。这人很高,比门还高出一些,一眼从里面望出去,竟看不见他的头,最多也只不过看到他宽阔的嘴巴而已。小木屋里的光线本就黯淡,此刻更显得景物朦胧。这人双手直垂下来,居然长及过膝,左手握着一把没有刀鞘的寒刀,刀锋冰冷,刀刃雪亮——赫然竟是“索命刀”。
这人似乎并没有要进来的意思,身子像山一般屹立不动,嘴巴却在动:“杀死我大哥的凶手,给我滚出来。”
“‘索命刀’是你的大哥?”任我杀目光如电,盯着这人的嘴巴,冷冷道,“莫非你就是一手绝妙刀法神鬼莫测、万夫难挡的‘神刀巨人’?”
“想不到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字,不过我不喜欢‘巨人’这两个字,所以我就叫‘神刀’。”这人似乎有些得意,声音也和悦了些。
“‘神刀’?”任我杀冷笑道,“哼!当年‘游龙大侠’刀法天下无敌,都未敢自称‘神刀’,你居然以‘神刀’自诩?”
“叶漫天算什么东西?”
“他是人,是一代大侠。只有狂妄自大的家伙,才不是东西。”
“我可以一刀斩掉二十只蚊子的头,他可以么?”
“这种事连我都能做到,有什么稀奇?”任我杀冷哼一声,“据我所知,叶大侠不仅可以一刀斩掉二十只蚊子的头,更可以一刀斩掉一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