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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甲壳虫是娜塔莎开来的,幸好选的地方是娜塔莎一干小姐妹的“秘密基地”,非常偏僻,李尔把随意包扎好双臂的大块头扔进后车厢,再把哭哭啼啼的茱莉塞进后座,竟然没人发现。收藏*顶点~小说~网I。cOM既然娜塔莎会开车,他干脆坐到后座茱莉身边。一路上,他没理会茱莉惊恐的目光,十指动个不停。
刚才夺刀那一招好熟悉啊,很像小擒拿手,另一个自己是哪里学来的?
大脑像硬盘,记忆是文档。原主人按时间进度存下无数资料,可各种相似的文件太多,以致于太过久远的文档放哪都忘了,印象深刻的文档倒是随手可查;硬盘由他人接手,要么一点一点搜寻,要么点开特别标注的文档,耐心足够的话,连吃奶时的文档也翻得出来,可惜存了二十几年的硬盘实在庞大无比,八个月的时间甚至不够大略看完关键文档。
李尔知道“自己”在军队学过杀敌招数,学小擒拿手却并非“特别标注的文档”,直到甲壳虫停在哥伦比亚大学校门前,还没找出来。
“哥哥,我们……把他们弄到学生公寓?”正是午饭时候,娜塔莎望着人来人往的校门,小声问道。
李尔瞪了茱莉一眼,茱莉涌到喉咙的呼救立时堵住了。他说了个地址,娜塔莎掉转车头,往百老汇大街驶去。
狡兔三窟,何况人乎?李尔在“小意大利区”租了间房子,很适合用来做某些事情。
小意大利区与下曼哈顿的唐人街只有一街之隔,进入两者交界的坚尼街,不大的街道人潮拥挤。甲壳虫慢吞吞地向前行使,转了个弯,便可见道路两旁尽是充满欧陆风情的餐馆,浓郁的混合各种美食的香味甚至钻入紧闭的车窗。
其实李尔更想呆在唐人街,虽然唐人街的中国菜馆当他是老外,很不厚道地摆出老外版的中国菜,可能听到乡音也挺不错的。初来时,他用在广东学来的蹩脚广州话,埋怨老板不厚道,老板看他的眼神简直在说“神了”,竖起大拇指,用蹩脚的英语回敬“Good!your。guangzhouhua。very。good”。
鸡同鸭讲,反正李尔打死也不会再关顾那家菜馆。明明是白皮黄心,偏偏所有人只看到他的白皮,哭笑不得之余,感觉实在是糟透了!
也许是“近乡情怯”,他的“洞窟”没选择唐人街,而是紧邻唐人街的小意大利。
甲壳虫在李尔的指引下七拐八弯,来到一处安静许多的小街。时间刚刚好,不远处有大把美食,公寓周围人很少,都去外面吃午饭了。
李尔拿出一瓶威士忌,洒在大块头衣领上,扶着“醉鬼”费力地往前走。搀扶“醉鬼”另一边的是茱莉,她的左臂被李尔穿过大块头腋下的右手抓牢。而娜塔莎则小声咒骂“醉鬼”弄皱茱莉的衣服,边走边“好心”地帮茱莉整理衣服。
虽未经商量,但兄妹俩配合得天衣无缝。无论怎么看,这两男两女都是大白天出去混的人,两个学生打扮的女生则是时下常见的“赚外快”的女孩子。
楼梯走下来一对打扮成嬉皮士的恋人,他们了然地瞧了四人一眼,诡笑着让开路。莫说李尔看他们的打扮就很想大脚踹过去,娜塔莎都暗自咬咬牙。
碌碌无为的总统,糟糕的服饰,蹩脚的发型,果真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的符号。二十出头的人,穿着乞丐一样的衣服,发型弄得乱七八糟的,还自以为很潮,再加上那眼神,真的很欠扁!
可惜李尔没那功夫,拿着装了半瓶酒的瓶子往“醉鬼”头上用力一敲,敲晕有转醒迹象的大块头,继续艰难地往六楼爬去,心里叫苦:为了能看到唐人街,特地选了个最高的楼层,是否太过愚蠢了?
费了老半天的功夫,终于搞定。关上门那一刻,李尔累得满头大汗。
“风景还不错吧?”李尔笑着问娜塔莎,少女兴奋地点头,然后他又说,“还有更好的。四楼有四个搞乐队的学生,有时间就来这里训练,根本没人投诉。”
茱莉抿紧了嘴,知道李尔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再看李尔熟练地把“醉鬼”绑成粽子,她断绝了最后一丝呼救的希望。
哪知李尔的软刀子不止于此,手中的绝世凶器酒瓶交给娜塔莎,让她没事干就敲“醉鬼”的脑袋玩。娜塔莎当即宝贝般接过酒瓶,咚咚咚的在“醉鬼”脑袋上练习敲鼓,看得只被固定住双手的茱莉胆战心惊。
以前怎么没发现娜塔莎这么恐怖?蒂诺佐家的人,全是疯子!
“小家伙,我跟中国菜馆的厨师学了几招,让你见识见识。”李尔打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