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五刑(第1/1 页)
“先丢进绝情谷里吧。”彭偃房说,“天儿眼看就热了,专门安葬,太便宜他了。”
“嗯。”姚旭说,“丢了吧,也没什么调查的价值了。”
“不打算鞭个尸?”彭偃房揶揄地说。
“我得留着力气手刃敌人。”姚旭白了他一眼,眼神里看不到温度,尽管说出来的话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都便宜他们这么久了。”
我看着变脸的姚旭,心里一沉。
我为什么觉得他们人畜无害呢?
——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对我太好了。
他俩一个是久经沙场的将军,一个是“剁人无数”的医生。
不是我危言耸听,真的是这样;自古以来就截肢的说法。
不过古代不叫截肢,叫“断肢”。
截肢最早是作为一种刑罚出现的,不光是截肢,还包括膝盖骨、手肘骨;这种破坏肢体的刑罚叫做“刖刑”。
孙膑兵法的孙膑就是被行了刖刑(也称膑刑。)
膑刑是时期兴起的“五刑”之一,一直使用到汉初、文景帝废除肉刑,才算正式退出“市场”,但是相应的,以自由刑为主的“封建五刑”产生了。
先说奴隶制时期的五刑。
《逸周书逸文》记载:
“因五行相克而作五刑,墨、劓、剕、宫、大辟,是也。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泆;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制定、产生的。
这段话里提到的“墨、劓、剕、宫、大辟”就是五刑,分别是: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和大辟(刑)。
墨刑又被称为黥刑、黥面,是一种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的一种刑法;主要是作为一种受刑人的标志。这种刑法使用时间最长,一直延续到清代。
墨刑对犯人的身体状况实际影响不大,但脸上的刺青会令犯人失去尊严;既是刻人肌肤的具体刑,又是使受刑人蒙受耻辱、使之区别于常人的一种耻辱刑。
它是奴隶制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遭受该刑罚的代表人物有英布、狄青等。
第二种是劓(yi)刑。
劓刑是一种“致残性”的处罚,具体是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汉文帝时,将劓刑的罪改为笞刑——等下再说笞刑;隋朝以后,刑典中废除了劓刑。
鼻子是人呼吸和辨别香臭的器官,被割掉虽然并不会危及人的性命,但对人形象的损害很大,同时对人的人格尊严也是很大的摧残。
劓刑是比墨刑更残酷的刑法,不仅仅是一种羞辱之刑,还是一种致残刑法。
它是奴隶制五刑中第二轻的一种刑罚,遭受该刑罚的代表人物有公子虔等。
第三种是剕(fèi)刑。
剕刑又称刖刑——也叫膑刑,膑指的是膝盖骨;所谓膑刑,是指剔除了膝盖骨的刖刑。
但是刖刑不仅仅是针对膝盖骨的一种惩罚,也可能是断足、断手;是一种残害犯人四肢的刑罚。
针对腿部的膑刑,又分成了三类,分别是膑辟、膑脚和膑罚;膑辟是断足的酷刑,膑脚是砍去膝盖骨及以下的酷刑,膑罚是剔去膝盖骨的酷刑。
它是奴隶制五刑中相对较重的刑罚之一,遭受该刑罚的代表人物有孙膑、卞和等。
第四种是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