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韦见素(第1/2 页)
韦府看着不大,真的围着转起来才发现……其实还是挺大的。
越急越赶得慌儿,所以忍不住越走越快。
我围着周围转了一大圈,一无所获。
韦艳艳到底会去哪儿呢?
长安城这么大,她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用不……不对,她不是一般的官宦小姐来着。
该不会……
她又捅娄子去了吧……
这么想,好像很有可能。
韦艳艳这熊孩子,看着好像是个萌妹子;一米六多点儿的个子,是一个永远吃大于天的吃货。
吃货的属性太明显,以至于盖过了她原本“彪悍”的性格。
她可是跟着韦仪、跟着自己老哥在营地玩儿大的孩子;隔着一条街都能一箭射穿两个杯子的人。
她战斗力爆表,绝不是个柔弱的妹子。
我现在担心她会不会一言不合跑去“手刃”自己的未婚夫……
我的天,要真是这样可怎么办?
韦涵说的韦氏,应该跟郑毅说的是一家,也就是京兆韦氏。
俗话说的好,“城南韦杜,去天尺五。”
真要是把韦氏的人给弄死了,这篓子可是捅大了。
韦老爹也是个没数儿的。
这是咋的了,难不成是想要两家联姻;儿子没了,就改成闺女?
我终开始理解,韦艳艳之前说过的、自己的命运;她说,自己和韦仪,多半会沦为垫脚石、给作为嫡长子的大哥铺路。
忽然有种难以名状的悲伤。
以前总是抱怨,说找对象好麻烦,干脆像古代似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找个家世门第相似的人结婚也挺好的。
毕竟,家世门第相近的人,有着相似的生活环境;相似的生活环境,也会养成相似的性格。
两个人相像的话,结婚之后多半也不会过得太别扭;最起码还有共同语言来着。
可是真的到了古代,才发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坑害了多少有情人。
比如李晋和韦艳艳。
如果两人是所谓的“门当户对”的关系的话,迂腐的韦老爹搞不好早就帮他俩定下亲事了。
毕竟古代(包括唐朝),大家都是很小的时候,就给自己的儿女许下亲事了;指腹为婚之类的也不是很稀有的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种不详的感觉。
总觉得,韦艳艳要定亲的人是韦见素……似的。
也就是说,韦艳艳成为了韦杜两家联姻的棋子。
要真是这样,韦老爹也太过分了。
这是什么神开展……
原本韦见素的妹妹――好像是叫蒹葭来着,差点儿成了韦艳艳的嫂子,结果没想到,自己哥没了,自己成了差点儿成为自己“嫂子”的嫂子……
韦杜两家已经很牛掰了,完全不需要通过联姻来互相巩固地位啊?
转念一想,其实也说的过去。
科举制的实施,“挤”掉了已经沿用了四百多年的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的废除,导致在权势方面,门阀士族没有了优势。
互相抱团确实有利于增强两家的“战斗力”。
但,韦艳艳既然跟自己老爹吵了一架,说明她是拒绝的;她不愿意嫁到韦家。
所以,以韦艳艳那个分分钟炸毛、“惹祸精儿”的设定,她完全有可能去找韦家的倒霉孩子“复仇”。
我忙跑回韦府,找门房那个小孩,问了韦家的地址;没想到韦家和韦府隔的很近,走过去最多一个时辰。
也是,韦家本来就是京兆万年人。
我一边往那边儿快步走,一边胡思乱想。
我觉得自己得先把骑马学会了,之后去什么地方骑马就可以了,现在去哪儿都像是在遛腿儿。
而且,如果应征入伍的话,马术是必考的――骑射。
说起来,本来想着是武举通过后入伍的,结果刚好赶上了对外招募士兵;再加上这两天忙得鸡飞狗跳的,压根儿顾不上锻炼的事儿。
我捏了下“我”的胳膊,隔着皮肉都能摸到骨骼的形状;“我”果然是太瘦了,放在现世都是个“麻杆儿”,更别说女生以胖为美、男生以壮为帅的唐朝了。
萧翊鄙视我是完全正常的,要是我是萧翊,我也觉得我是自不量力、也从心眼儿里瞧不起我。
看看人家萧翊,看起来得有一米九的个子,胳膊比“我”的大腿都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