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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目不斜视径直走着,旁边的车也不紧不慢跟着,好像在和他比耐心。
走了大概十五分钟竟然没再遇到一辆的士,仇昧偷偷看了一眼旁边贴着他们开的车,忍不住了:
“看他那么痴心,我说,就搭个顺风车吧。”
余欢面无表情:“你今年贵庚?这个世界是没有白吃的午餐的,如果有,也是给白痴吃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白痴么?”
又走了十五分钟,依然没有一辆的士,仇昧又装模作样地擦擦汗:“哎呀,好累,这开车还得一个小时,不知道走路要走多久?你累不累?”
“还好。”余欢说。
仇昧又瞥了眼那边车里的朔司,刚好发现朔司也在看余欢。
于是小声说:“其实吧,偶尔做一回白痴也比走瘸了好。”
“什么叫偶尔做一回?”
余欢皱眉,匪夷所思道,“我一直以为你做牛郎是为了兴趣,白痴才是你的职业,难道不是吗?
仇昧不说话了,他突然很怀念廖晋。
又走了十五分钟,又渴又累的时候,朔司的车子突然加速从他们旁边开走,一溜烟一个拐弯就没影了。
余欢咬了咬嘴唇,当作没看见继续走。
仇昧差点没跪地长嚎:“你看!这下好了要反悔都没机会了!!你多大了啊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
余欢说:“有力气叫不如走快点,天黑之前应该能到市区。”
仇昧半信半疑看了看表——亲妈啊,现在才下午两点,那不是要走上四个小时?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小卖部都没有。人跑马拉松还有中途加油站,我干脆现在打电话叫救护车省得待会走死了连打120的力气都没有。
就在仇昧打算建议余欢学美国公路片到路边伸个拇指出去拦顺风车的时候,突然发现不远处有辆非常眼熟的车向他们开来。
当看清来的正是朔司那辆保时捷,仇昧简直像看到亲人,激动得热泪盈眶对余欢叫道:“回来了回来了!看来他果然舍不得你!”
余欢终于停下脚步,看着那车在他身边停稳,只见大钟抱着两瓶水从车上下来了:“嫂子,累了吧,喝水喝水,刚才老大开去前面帮你们去买水了。”
余欢本来没打算接的,可惜他那位猪一样的队友在大钟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已经迫不及待接了。
鉴于他自己确实也渴了,最后才勉为其难接过。
但是他没打算现在喝,此时朔司也下车了,隔着车顶看他,一偏头笑意浓浓:“再走天都黑了,上车吧。”
完了又补充了句:“放心,我就想送送你,什么都不做。”
余欢看着他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眼神,看来看去就像饿狗盯着肉包子,又看了眼仇昧,发现仇昧正非常深情地看着他,意思似乎是在说亲爱的你要再不上车待会儿我直接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你灭口了哟。
最终余欢还是碍着自己生命安全艰难地点了点头,大钟热情得像欢迎首长一样为他打开副驾驶座的门。
仇昧在心里谢了一轮满天神佛,也赶紧爬了上车。
仇昧本以为上了车就没事儿了,可是10分钟后,当他重新站在了路边,望着绝尘而去的保时捷,又看了看身边的大钟。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真是太天真,而且是很傻很天真的那种天真。
☆、欢哥
一个小时前,在余欢刚坐上朔司的车没五分钟后,身体极其健硕的大钟突然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喊了一句:“老大停车我晕车想吐!”
当下朔司马上急刹车,在路边放他下车。
下车后他娇弱地捂着胸口,隔着车窗以一种要去炸碉堡的坚定口气对朔司说:“老大,你先走吧,不用管我!”
余欢和仇昧当时已经觉得很囧,谁知后面还有,只见朔司把手伸出窗外拍了拍他的肩膀,铿锵有力说了三个字:“好兄弟!”
而后,他就以放身高185体重156的大钟一个人在半路上不安全为由,把骨瘦如柴的仇昧请下车美其名曰保护大钟。
一想到这件事,余欢的嘴角就会忍不住抽搐,心说果然本大爷一直太小看自己了,原来我长得确实不像白痴,是像智障……否则你们俩主仆怎么会想到用这种低能理由这种狗屎演技来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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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此时北边通往市区的高速公路正塞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