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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说明了,随着母权社会向父权社会的演变,生殖崇拜也转向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与男性崇拜,这是一个从母权社会向父权社会的过渡。
第一章 人类的性进化 性的社会进化1
人是社会化的动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千千万万人生活在一起,总要有许多规矩,否则,就要相互冲撞,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这些规矩,我们通常叫规范。性的社会进化的过程,一般说来,就是性的规范逐步建立的过程。这些规范,都是社会对性的控制。
社会对性的控制,一般采取道德控制、法律控制、知识控制和习俗控制。在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特别是在原始社会,习俗控制尤其重要。建立婚姻制度,是人类性进化一个历史
性的巨大进步,它结束了人类漫长的群婚杂交,把人类的性生活限制在婚姻范围之内,一直延续至今。人类婚姻制度的实质就是对性行为的规范化。
19世纪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摩尔根和恩格斯都认为,人类最初是处于毫无限制的群婚杂交状态之中的,以后对男女的性茭关系做了最低限度的限制,才出现了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这种限制逐渐发展,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也就随之而不断地发展,直至文明社会的一夫一妻制的建立。
所谓群婚杂交,就是说,性茭对象是很不固定的,一个女子可以随便和许多男子发生性茭关系,一个男子也可以随便和许多女子发生性茭关系,这是一种和动物没有多大差别的混乱杂交状态。这种杂交是最最原始的、毫无限制的,它的特征是:一切男子属于一切女子,一切女子属于一切男子;也就是说,那时不仅兄弟姊妹可以有性茭关系,而且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可以有性茭关系,这种状况被称为血亲杂交。
血亲杂交处于那么遥远的时代,以致目前在世界上最蒙昧的种族中间也难以找到它们存在的直接证据了。但是,从研究人类两性关系发展的历史中可以看到,越是往前,性茭关系的限制就越小,而性茭范围则越来越大,这种趋向最后必然导致两性关系毫无限制的杂乱性茭状态。恩格斯指出:“我们所知道的群婚形式都伴有特殊的复杂情况,以致必然使我们追溯到各种更早、更简单的性茭关系的形式,从而归根结底使我们追溯到一个同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的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茭关系的时期。”人们既然承认人类是起源于动物界的,那就不能不承认有一个从动物状态到人类状态的过渡时期,而血亲杂交正是这个时期人类的两性关系处于原始状态的一种表现。
这种血亲杂交、骨肉相奸的状况,从古代神话传说中也可以找到痕迹。《旧约·创世纪》云:“耶和华神就将从亚当身上所取的这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亚当面前来。”由此可知亚当的妻子夏娃就是他的骨肉。照这样说法,人类最初只有一对男女,那是非骨肉相奸不可了。《圣经》上有关血亲杂交的最典型的例子是罗德和女儿的故事,《旧约·创世纪》写道:“大女对小女说,我们的父老了,地上又无人按寻常的人道与我们作配偶,不如用酒将父灌醉,与他同寝,便可以由他存留后裔。到了晚上,两女便将酒与父喝,大女和她父就寝,卧起她父都不知道。第二日,大女对小女说,我昨夜与父就寝,今晚还将酒与他喝,你可以进去与他就寝,这样,我们两人都可以为父存留后裔。晚上,两女又将酒与父喝,小女也与他就寝,卧起她父也都不知道。于是罗德的两女由她父怀孕。大女生了一子,起名叫摩押,就是现今摩押族的始祖;小女也生了一子,起名叫便亚米,就是现今亚扪人的始祖。”
依底帕斯和亲生母亲通婚的事,是希腊神话中一个有名的故事。底比斯国王雷维斯听到预言,说儿子在将来会杀自己而和母亲结婚,所以在生了儿子以后就把他抛弃在山中了。这个孩子后来被牧羊人拾去养育,国王遇到了他,感到可爱,便收他作养子,起名叫依底帕斯。后来,依底帕斯果然杀了父亲,和母亲结婚了。弗洛伊德提出的“依底帕斯情结”就是从这神话而来。
从以上这件事看到,古代存在着兄妹性。这在中国也有记载。传说中华民族的祖先伏羲和女娲既是兄妹,又是夫妻,中国古代流传一种“伏羲、女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