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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坚定,而是表明意志脆弱,不自阉、自杀就没有力量抵御性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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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些教父和男教徒则认为,避人苦修不算真本事,而应该向性欲直接挑战,“坐怀不乱”。他们找来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双方裸体地睡在一起,努力使自己不勃起,不动心。他们认为这比一般禁欲和独自苦修更伟大,更有效,更能博取上帝的欢心。
在女教徒中,自虐、自残之风也开始盛行。有些人开始仿效特罗德的圣女克丽斯汀,以十分残酷的手段折磨自己。克丽斯汀曾将自己缚在一个大木轮上,让木轮带她向前滚动;此外,还曾把自己吊在绞刑架上,旁边挂着一具尸体。这些还不能使她感到满意,有一次,她甚至让人将她的半身埋进坟墓。
在中古时代,修女当然是独身的,但有时也要举行“婚礼”,这是做“基督新娘”,而实际上是一种任职仪式。她的手指被套上一枚戒指,头上则戴着新娘的花冠。在仪式中,她必须说:“我爱基督,我进入他的床铺。”当主事者给予和平之吻之后,她就要“忘掉整个世界,完全脱离肉体,以炽热的爱拥抱你的救主,他将从天堂下来,进入你胸中的寝室,紧紧抱住他,直到他给予你所祈求者”。
这种仪式虽然是圣洁的,但是却有“性的象征意味”,有很多修女都以“炽热的爱”和耶稣基督“合而为一”。例如圣·玛格丽特·玛丽·阿拉可以用小刀在自己的胸前刻上耶稣的名字,因为疤痕难以长存,又用蜡烛去炙烧它;她有终身性的“口渴症”,经常倒在地上,全身痉挛。又如克丽斯汀·艾伯纳幻想自己在被耶稣拥抱后,怀了一个孩子,而在自己胸前心脏的部位用刀画了一个十字架,并将它撕扯了下来。
第三章 人的性行为的扭曲 人性在压制下的反抗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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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反抗
布劳贝金在成为修女后,心中一直有个执念,她不知道“耶稣在受割礼后,他的包皮到哪里去了”。其实她不必“费心”去思量这个问题,在中世纪的欧洲,至少有12个地方声称拥有耶稣的“圣包皮”,而在查特瑞斯的“圣包皮”据说最有神力,不孕的妇女只要看它一眼就会变成多产。
这种性禁欲的风气、自虐自残的陋习也影响到一些民众,直到中世纪后半期还是颇为盛行。例如,自笞性的宗教行为像流行病一样,波及了莱茵河流域各地,越过日耳曼又传到波希米亚,各地的男女老少、穷汉富翁都在神父的率领下,排成两行,高举着十字架和旗帜,不分昼夜地在大街小巷游行,这些狂热的信徒一面祈祷一面用皮鞭抽打自己,直打得身上鲜血淋漓。
虽然当时教会就是政权,可是这一声势浩大、人数众多的狂热的宗教行为也使当局感到害怕了,因为这种活动很容易引起骚乱甚至暴动。于是,在意大利一些大城市当局的武力干预下,才驱散了这些自笞者。可是,像地震或瘟疫之类的大灾难常常会使人们“反省”,黑死病横扫以后,人们认为这是“上帝的惩罚”,于是自笞热卷土重来。1349年,教皇克莱门六世曾颁布了一道训谕,将自笞行为斥为“异端”,但收效甚微。后来,还有一个自笞者的带头人在意大利被处以火刑。
这种性自虐行为对今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但当时的流行却有许多原因。
教会不断地将性罪恶感植进人们的头脑,一再强调性将玷污人的灵魂使之不得进入天国,有些人开始讨厌或畏惧性欲,以自笞作为赎罪行为,以今世的痛苦换取来世的幸福。所以恩格斯说:“事实上,只有某种对于现世界里报偿的希望,才可能把斐洛斯多噶学说的厌世和禁欲,提高到能吸引受压迫人民大众的新世界宗教道德原则的地步。”
在早期基督教徒中鼓吹禁欲最力的,并不是童男Chu女或性生活普通一般之人,而恰恰是既有很高的性快乐要求,却又达不到所期望的精神上的至极之乐的人。所以,他们很容易从相反的方向去找“满足”,在禁欲的自我折磨中,以受虐狂式的痛苦,从另一极端去寻求最高境界。
修士和教徒们认为自虐、绝食,是为了体验耶稣受难时的痛苦,其实恰恰是为了获得性心理发泄时的快感和满足,从而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以痛觉来刺激中枢神经,使之达到类似性亢奋与性高潮时的感受,这是性的肉体受虐狂的基本活动模式。
可是,不论对他们做怎样的心理分析,他们的行为总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