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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想吃吗?”出于好奇,他夹起一块蛇肉给它。
傲傲一口咬住,它现在的乳牙已经长齐,一口将筷子一起咬断了。
吃完一块后,它紧接着又开始摇头晃脑了,一脸可爱又期待的表情。
蔡塞西惊呼道:“天哪,这匹马居然要吃肉!”
“是啊,以前我经常用野味来喂它的。”白可飞回答道,“开始它不肯吃,但一旦尝过肉类的美味后,它就深深喜欢上了。”
“难怪长那么壮呢!”之前蔡塞西照顾过小马一阵,因此对它比较熟悉,看上去毛茸茸像个肉球,其实非常壮实,力量也大得出奇。
“以前在山里闲来无聊,我还训练过它呢。”白可飞接着说道,“别看它傻傻的挺可|无|错|小说 m。'qul''edu'。爱,可是连山里的野狗都不敢靠近它呢。”
蔡塞西连连点头,看来这个女孩不但自己的实力出众,手下的宠物都不是善类啊,吃肉的矮脚马,真的令人闻所未闻。
他们话说之间,傲傲已经把一桌剩菜给吃的差不多了,它肚子圆滚滚的,正躺在地上打饱嗝。
…………
次日,三人一马整装待发,蔡塞西拿出了几套当地的衣服,说道:“这里与合众国的文化差异很大,我们最好入乡随俗,不要穿得太招摇,这些衣服是我到集市上选购的,大家将就着穿吧。”
合众国和帝国的民众大多穿纺纱品与革制品,因此男性都是西装革履,女性喜爱蕾丝轻纱,但这里就大不一样,无论男女,大家都是穿布衣为主,有钱人则穿丝绸或者蚕织品。
这里的男性都不理发,和个大姑娘似的长发披肩,或者扎成马尾,远看性感妖娆,充满东方韵味。
白可飞穿的是一套白色长裙,搭配有青色外衣与翠绿色腰带,看起来清新脱俗,配上挂在腰间的细剑白菀,有点江湖时代的女侠范儿。
蔡塞西与龙歆都穿着同一款式的蓝色长袖汉服,走在一起有点像情侣装。白可飞本想指出,但想想还是放弃了,就让他们这样去吧。
就连傲傲也换上了新衣服,它头上还戴着一顶瓜皮帽,显得更为滑稽。
离开农业小镇拜阿后,入目的场景渐渐繁华起来,沿街的地摊越来越多,兜售着各种土特产,行人更是密集,大多拖家带口,似乎在赶什么盛会。
这里的人绝大多数是黑发黑眼黄皮肤的人种,还少部分红发与棕发的奇怪人种。四面八方的人流在朝着同一个目标汇集,那就是古都临岚。
不同于帝国,这里的人很少坐车,个个都是步行,牲口也是用来驮运行李货物的。
时不时能看到一些彪形大汉,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手持各种古怪兵器,就连见多识广的蔡塞西也叫不出名字。
不过千万别小看那些弱不禁风的路人,因为刚刚在路边就上演了一出因口角而引发的肢体冲突,双方其中一人是个肌肉大汉,手持单刀,另一人却是瘦挑夫,以一根扁担为武器。
大汉单刀如风,势大力沉,看似鲁莽但刀法细腻,就连龙歆这个号称见过大世面的剑术高手也不由拍手叫好。
但令人称奇的是,那个不被看好的瘦子居然完全不落下风,宽厚的扁担在他周围回旋游走,巧之又巧地化解了单刀的攻势,这种长兵器的贴身打法也令路人大开眼界。最后两人被一队巡逻兵给遣散了。
据得知,再过几天临岚城将举行三年一度的比武大会,将由新上任的女王叶香亲自坐镇,全国人民都想一睹女王芳容,因此正从四面八方络绎不绝地赶过来。
“看来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呢。”蔡塞西遥望人流,一眼望不到尽头,城门处更是要例行盘查而被堵得水泄不通。
天色一点点在变晚,今天看来是进不了城了,而且人那么多,想住驿站都不可能,当地人显然更有经验,他们纷纷拿出帐篷就近休息起来。
白可飞倒无所谓,她在野外睡惯了,随便爬上颗树,用宽大的树叶搭了个遮雨棚就算是个栖身之地了。
蔡塞西对此也准备充分,他拿出了一个睡袋。
龙歆一看又眼红了,争着吵着要抢睡袋。但睡袋只有一个,要怎么分呢?
“你们睡一起吧。”白可飞不知不觉脱口而出,但马上捂上了嘴。
蔡塞西与龙歆互看了彼此一眼,马上摇头道:“绝对不要!”
接着,蔡塞西提议道:“我与臭小子轮流守夜,我守上半夜,龙歆就守下半夜。”然后他郑重道,“这里人多,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