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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辰曦,即陈曦,给他们介绍了一位锦衣卫,带他们去寻院子先住下来。两人在北镇抚司外面等一会儿,一个着飞鱼服的中年男子从府司中出来,正要跟两人打招呼,目光落到卫初晗面上,顿时不动了。
被一个男子如此堂而皇之地看着,卫初晗眨了眨眼。洛言向前一步,挡住了这人温度火热的无礼目光。
这个锦衣卫才发现自己唐突,忙是道歉,一低头,看到依偎着姑娘的小孩子顾诺,长得雪白剔透,眼睛黑白分明,很是惹人喜欢。中年男子笑着蹲下身,去逗顾诺,“这是两位的儿子吧,生得真漂亮!和你夫妻二人简直一模一样。”
洛言面无表情,“这不是我们的儿子。”
中年男子脸微僵,抬起脸来。
卫初晗噙笑,“您看不出来吗?我是未婚装扮啊。”
中年男子脸更僵了,尴尬一笑。却是笑了后,又似放松般起身,低声问卫初晗,“请问姑娘可是姓卫?”
卫初晗目光一下子顿住。
洛言警惕地看着这个人。
中年男子看到他们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笑了笑,似有些感慨般,“在下叫罗凡。能认出姑娘是卫家姑娘,是因为十几年前,在下曾见过一位卫家姑娘。当时先帝还未登基,那时的太子殿下犯了谋反之罪,大清洗中,祸及卫家。那时有位卫姑娘,就登门,向锦衣卫求助,希望沈大人明察秋毫,莫要行连坐之事。那位姑娘实在了不起,口齿伶俐,说的在下佩服不已……一晃眼,已经十几年过去了。”
说到这里,中年男子的眸子黯下去。
卫初晗低道,“你说的,该是我姑姑。我在家中时,听人说过我姑姑当年的事情。”
中年男子眸子一凝。
卫初晗依然低着头,“可惜当年谋反之罪未落实,没有让卫家退出邺京。十年前,祸乱终是再次来到,我姑姑却再没办法为家族奔波了。在那场祸事中,她也身死。她生前曾收养一个孩子承欢膝下,可惜没两年,卫家灭门,那个孩子也跟着她去了。想来她一生最后悔的,便是收养了那个无辜的孩子,陪着她和卫家入了土。”
中年男子目光有些怔忡,忽向后退一步,再次认真打量一眼卫初晗,声音极低,“果然。你确实是卫家之遗女。难怪……难怪小沈大人让我出来带你们去寻房子。整个北镇抚司,也就我曾与卫姑娘……你姑姑她照过面,深知她为人,会看护你一二分。”
卫初晗伏身,对他行了一礼。
罗凡侧身让开,“好了。在邺京,现在,最好还是暴露你是卫家的后人比较好。万一被有心人认出,一状告上去,没人护得了你。”
“多谢您的好心相告。”卫初晗再伏身一拜。
罗凡领着他们二人去寻租房子。有锦衣卫这个身份在,又是老邺京人,过程很顺利。两个时辰后,洛言和卫初晗就租下了南城区的一家老屋。三进三出,对他们两个人,带着一个小孩来说,已经足够大了。
将房舍收拾一番,三人就此住下。
顾诺偶尔想起出远门的父亲,会有点不开心。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高兴的。毕竟身边有个姨母,长得那么像他娘,脾气也跟他娘一样,他常常认错,看着姨母,就好像娘回来看他一样。姨母是他亲人,不是陌生人,跟着姨母,总比和那些陌生人待一起好。
而沈辰曦两日未曾露面。
第三日,卫初晗与洛言商量着出门,去城郊佛光寺,拜拜佛,顺便,也去祭拜下卫初晗的大堂哥。他们要出门时,碰上沈辰曦闲了下来,登门拜访。沈辰曦听他们说要去佛光寺,便笑了,“怎么一个个都要在今天去佛光寺?好吧,作为地主,我陪你们便是。”
“怎么,还有谁想去佛光寺?”卫初晗奇怪沈辰曦为什么这么说。
相貌精致的贵公子摸了摸下巴,笑道,“是我五婶一家,昨天我回去时跟我夸了一通佛光寺,说今天要去……唔,你们一起去也好。”他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子闪烁了两下。
卫初晗就没有兴致过问了。
沈家的事情,她可没有兴趣。
此时已经到了秋末,万物凋零,街上逛街的百姓却不见少。几人坐马车走了一段,顾诺对大城镇好奇得不得了,吵着要下去,几人又只好下去步行。小孩子最是爱热闹,一个人在前面跑,几个大人就慢悠悠地跟着。
卫初晗和洛言的目光落在顾诺身上,唯恐顾诺发生意外。
沈辰曦倒是无牵无挂,走在最后,负着手,不紧不慢地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