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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们分手的时候,我把他给我买的所有东西都捐了,有八位数,捐完好像就证明其实我舍不得的是他一样,现在想一想,真是傻气,也不知道是证明给谁看,他那个时候已经出国了,他是真的没有半点留恋。” “遇见秦羡川是意外,我那个时候被我叔叔逼得很紧,我妈妈被他说动,也让我考虑跟一位40多岁中年男子交往,对方离异,是他们那个圈子里的,这种事圈子里很多,有钱人的联姻你可能觉得是夸张,但其实就是真相,以婚姻作为资源互换,我不太想当别人的后妈,所以找秦羡川冒充我男友,我叔叔不至于太过份,就没有管我。” “秦羡川那个时候很可爱的,他来医治智齿的时候,偷看我时耳根会发红,后来做假情侣,每次约会见面,他会偷偷写下关于我的很多细节,非常细心,我那个时候觉得他非常难得,我想以后就算我要组织家庭,肯定是秦羡川这样的,不算很富,但是有教养,精神富足,我们可以一起努力。” “我想象的跟他一起组建家庭的生活都是美好,所以他那天因为我觉得我跟唐骁过分亲密,把酒瓶砸在我脚边的时候,我真的很难接受。” “南初,你说,是因为他变了,还是只是我把他想象得太美好,其实他本来就是这个样子,被我的幻想美化了而已?” 南初没有回答。 阮栖的口吻很淡,甚至听不出什么情绪,带着一丝天真,全程的叙述冷静平淡,像个局外人。 但是南初能够感受到她的悲伤,那种悲伤感染到她,害她也一块儿默默的红了眼眶。 南初带她去巷子里吃馄饨。 其实没有必要, 距离有点远,但是南初一定要带她尝尝。 馄饨是家路边摊,坐落在旧城区, 南初说她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没钱租房子,住家里又太远,就只能找公司附近近一点儿, 房租便宜的地方住。 那个时候她天天加班, 加完班11点多回来,路上基本都没什么人了, 她们小区治安不好, 路灯老是坏,她有时候还需要开手电筒。 但是每次回来, 这家馄饨摊的灯泡总是亮着,老板是南方人, 带着老婆孩子在这儿摆夜摊, 他老婆卖馄饨忙空的时候就指导孩子写作业。 南初有时候有时候觉得他们一家人很辛苦,有时候又觉得很温馨。 “我刚毕业的时候,工作能力很差,动不动被骂哭,老板每次看我下班,就给我煮婉馄饨,我有好几次觉得被人尾随, 跑到这里就觉得安全了。”南初把海鲜味的推到她面前。 阮栖就有羞赧:“你这样一说, 就显得我很矫情, 至少我毕业到找工作都还挺顺利的,没有被导师骂哭过。” “所以啊。”南初把勺子递给她, “你再看看老板跟老板娘,这年头,哪家没有点儿糟心事,我妈还天天催我婚呢,催得我都不敢回家。” 阮栖有点明白南初的意思。 夜风幽冷,碗里的混沌白胖可爱,冒着腾腾的热气。 阮栖咬了一小口,味道不赖。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过得很糟心的时候,就来这里点一碗,坐半小时,想一想自己最艰难的时候,然后跟自己说,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儿,爱谁谁吧,老娘牛逼着呢,只会越来越好!”南初大概是饿了,舀了一大口到嘴巴里,被烫着了,嘶啊嘶的。 阮栖笑了一下,被南初这种混不吝的乐观气质感染。 大概是入秋了,天气冷,路边摊没什么生意。 小推车的灯光熹微,但莫名让人觉得暖心。 阮栖就想,好像确实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儿,房子暂时买不了就算了,她再慢慢存钱,秦羡川更多的也是合适,她觉得合适,于是强迫自己拼命的去喜欢,真的要分手,她其实也没那么剥皮抽筋般的难受,有什么过不去的呢? 阮栖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被南初安慰得差不多了。 第二天是周六,她没去医院,难得睡到自然醒。 阳光很好,阮栖把床单被套拿出来清洗了一遍,又拖地扫地,把80多平米的公寓弄得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出了一身汗,但是心情也跟着有些美妙起来。 给自己弄了一荤一素外加一道番茄鸡蛋滚汤,吃饭就在自己的小桌子上吃,一边吃饭,一边刷电影。 忽然觉得这种独居生活非常舒适,这半年里,为了迎合秦羡川,她有时会周末会急匆匆飞去他加班的地方,有时为了约会出门前要化一个多小时的妆,还有的时候为了制造迎合对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