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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一个西装的中年男人,始终沉默不语,一副冷漠傲慢的样子,一看就是领导。的确如此,他是昌北区的一个副区长罗明泉。
然后是一个女生,瓜子脸,很漂亮,即使长期没有梳洗也能看得出来,她似乎也不爱说话。据张学兵说,她是师大的学生,她和罗明泉是一起的,队伍遇到他们时,他们正躲在一辆报废的宝马车里。
他还给了陈梵一个“你懂的”的眼神,别提有多猥琐……
另外还有两个小混混和一个小太妹,头发全都染得花里胡哨的,一个金色一个白色一个蓝色,全都一副玩世不恭或者说欠揍的摸样,他们显然是一伙的。或许是因为王启年的存在,所以他们并没有显得太嚣张。
真是一个鱼龙混杂的队伍啊,陈梵心中感叹,看来得多加小心了。
他又从张学兵嘴里得知,这支队伍最高时成员曾达到17个,后来几次遭遇丧尸,只剩下这么几个人了。他们曾经被几百只丧尸困在一个杂货店两个星期,后来以死亡六个人的代价,才得以突围而出。
其中包括张学兵的一个室友。
张学兵叹了口气,有些哀伤,忽然又问陈梵:“你们原本有多少人?”
“什么原本?”
“就是你们逃出校园时,有多少人?”
“……三个。”
“三个?!”
“是啊,怎么了?”
“怎么可能?!你们一个人都没有死?!”
“……”
“你们真的是从赣江大学来的?”
“当然是真的。”
“骗人!那你们经过八一桥,怎么可能不死人!那里肯定很多丧尸,你们不死人怎么可能能过来!你们连枪都没有!”
“……”陈梵不知道该怎么说,利用频繁的走位躲避丧尸,他不好用语言来表达。
可以这么说,陈梵能够带着刘芸王月妍活下来,三分之一靠他的超能力,三分之一靠他的谨慎和果断,另外三分之一是运气。这一路上他们运气算是不错了,没有遇上大规模的丧尸群,否则就算陈梵再厉害,也无力回天。
他讨厌靠运气生存,因为这意味着一旦运气不好,他就会丧命。但讨厌也没有用,这就是末世,就算你再有能力,也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对了,你这些弩是怎么搞的?!太帅了!让我试试!”张学兵忽然盯着陈梵的钢弩说。
“不行。”陈梵立即拒绝。随便把武器借给别人,是大忌!
“小气,跟老王一个样!”张学兵愤愤的说,显然他以前向王启年借过枪了……
这时候天色已晚,屋子里伸手不见五指,陈梵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灯光照亮了整个屋子。
所有人都盯着他这灯光看:靠,不是说所有的电子设备都被摧毁了吗?为什么他的手电筒,还可以用?!
………【【第016章】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队伍是末世逃生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在这个世界上,目前还不存在以一敌百的超人。个人的战斗力就算再强,也无法单独面对几十几百只丧尸的围攻。所以必须组成团队,一起对抗丧尸群。
好比王启年这个小队,本身战斗力最强是拿大刀的马军,他虽然是个网络写手,但却练过武,当过兵,即使堕落成网络写手之后,也一直保持锻炼。所以战斗力无人能比,但即使是他,一次也只能对付五只的丧尸——当然,王启年如果用枪的话,可以杀得更多,但手枪其实是他的杀手锏,一般不会使用,子弹太珍贵,非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用枪的。这不是射击游戏,子弹的数量不是无穷无尽的。这一点让枪的作用大大削弱,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不如陈梵自制的钢弩实用。
其他人就更别说了,普遍只有两三只的水平,最弱的眼镜男和两个女生,只能勉强对付一只。
但他们八个组成小队之后,最多一次杀死过十八只的丧尸群!
而陈梵这边也一样,陈梵虽然本身战斗力不如马军,但是有钢弩的加成,所以他的实际战斗力完全不逊马军,他也可以一次对付五只丧尸。刘芸现在更有技巧了,对付三只丧尸问题不大,即使陈梵眼中的傻妞王月妍,现在也能勉强对付两只丧尸了。
而他们三人组合到一起,能杀死十只丧尸!因为他们配备钢弩,所以团队对他们更重要,钢弩的上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