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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我办了一起杀人案子,案子发生在碾子沟乡石河村六社,死者是一个4岁的小男孩,而凶手竟然是他的亲生母亲。案情也比较简单,孩子的父亲经常在外面赌钱,赌输了就回家打老婆,这个女人不堪忍受,就把自己的儿子勒死了,她说这么做是为了让丈夫断子绝孙。我听了女人的供述之后,惊讶至极,为世间竟然有这么愚昧的女人而感到不可思议。尤其当我把手铐戴到她的手腕上之后,她的表情依然是不思悔改的,俗话说“虎毒还不食子”呢,一个母亲居然能忍心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死,这是怎样的一种残忍。
我带着法医去了现场,小男孩的尸体就在下屋的仓房旁边,脖子上还套着绳索,小男孩的眼睛紧闭着,双手紧紧地攥着绳索的边缘,作挣扎状,脸色青紫。那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孩子,长得浓眉大眼,可惜他还没有经历更多的人生,就惨死在母亲的毒手之下。
回来的路上,我心情沉重,我想到了妞妞。我知道这个世界有父母千万个,但是每一个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方式又有所不同。有些孩子是幸福的,生来就会得到父母的宠爱;有些孩子是不幸的,出生之后就会遭到父母的遗弃;也有那么少数孩子,就像今天发生的案子一样,甚至会遭到父母的毒手。我们人类是多么复杂的个体,竟然能够衍生出这么多的爱和罪恶。
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阎志凤接过我脱下的制服,问我怎么啦,好像今天很不开心。我就跟她说了案子的事情,她很惊讶,说:“世上竟有这么狠毒的母亲?”我说:“是的,以前我也不相信,可这又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我特意去妞妞的床边亲了亲她,孩子睡得正熟。磊磊也睡在她的旁边,怀里还抱着个玩具,我也同样亲了亲磊磊。然后对阎志凤说:“无论发生了什么,我们都要照顾好这两个孩子,孩子就是父母的心头肉,关键时候,宁可我们死,也要换来孩子们的生。”阎志凤点点头,似乎很赞同我这个观点。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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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和阎志凤的婚姻谈不上很有激情,日子平淡如水,好像阎志凤也不想要什么激情,她只想有一个男人给她宽厚的肩膀靠一靠,让她不再感到孤独无助就行了,我感到我们这种婚姻形式,更像是搭伙过日子,为了生活、为了孩子、为了稳定,总之不是为了爱情。
婚后的我依然会很焦躁,就像阎志凤依然会沉思一样。但我们之间很客气,都在用心维护着这来之不易的幸福。我很感激阎志凤,因为她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孩子帮我抚养了,老人帮我照顾了。阎志凤也很感激我,因为我给了她一个完整的家,让她有了一个男人。
但生活是残酷的,它就像一潭清澈的湖水,虽然更多的时候是平静,但偶尔也会起涟漪。人与人的相处不可能没有矛盾,如果说两个人在一起完全融洽到没有任何分歧,那是神话。
我发现阎志凤虽然比较贤惠,但是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太蔫,什么事情都埋在心里。另外,这些年可能是她一个人勤俭持家的缘故,她整个人显得小家子气,缺少为人的大度。她在花钱方面特别仔细,从来舍不得乱花一分钱,当然从过日子的角度来说这是好事情。
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事情有两件。
一是自从我们在一起,就没有见她花过一分钱,而且她在钱财上跟我分得特别清楚,我每月的工资基本上会给她一多半,让她买过日子用的柴米油盐,另外,为了体现我对她的信任,我也把家里卖完房子后剩下的3万多元存折交给她保管。但是她每个月开多少钱,究竟有多少存款我却一概不知,当然我也没问。可我却觉得作为夫妻,应该主动把这些事情说一说,体现夫妻间起码的信任。
还有一件事情是,有一次我们去逛街,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忽然有一辆车闯红灯,呼啸着冲我们驶来,我当时没注意,她却直接把磊磊抱起,把妞妞丢在了一边。司机在离妞妞半米处刹车了,当时我的心情非常不爽,但我没有说什么,我知道她那是自然反应。但是从这件事情上看得出,她还是拿自己的孩子当宝贝,妞妞在她的心里显然比不过磊磊。
不过对这些事情我都理解,人都是有思想有感情的,怎么可能按照一个标准看齐,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同,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也不可能一样,做人就应该懂得求同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