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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们踩死。
老流氓虽然不懂那些精巧的战术问题,但是这些非常简单,简直堪称文盲题目的东西还是知道的。可是这一群轻铠骑士的确是在做着冲锋的动作。这就有点让他想不明白了。
至于前面那一群金色的刀尖,就更让他想不通了——若是说轻铠骑士们只扬起了一点尘土的话,那么这一队金子一般的刀尖则是根本看不到扬起一丝的灰尘,他们虽然是在以极快的速度奔驰,但是好像犹如踩在了虚空上一般!
“这是我的部队?”老流氓一脸诧异的看着远处由远及近的队伍一脸的不可思议,在他的印象中,星翰的部队从来都是硬干硬的拼,若是说那一边白色的骑兵身穿的是秘银皇冠战甲的话,这他还可以接受,暂时不管人数和铠甲的数量——毕竟维京武士们不是一天就能生这么多长这么大,而秘银皇冠战甲更是上古的遗产,绝对是已经绝版的东西,把这两点忽略的话,这一队骑兵还勉强能说得过去。
那一队黑的则怎么看也看不出是什么地放的人,老子的领土上从来就没有出现黑铠的骑士。。。。。。更别说是轻骑兵了。连黑色的都想不出到底是怎么来的,别说前面那一队金色的刀尖了。
“这绝对不是我的军队,星翰的部队能傻到这样的地步?”老流氓立刻摇头否定,因为他看着几个来自炎黄大陆的家伙们都在一脸鄙视的看着他。“这样的部队纯粹是送死去的,绝对不可能是我的,我绝对没有培养出这么一群傻B玩意!”
“可他们就是你的部队,亲爱的。”利薇雅公主很自然的靠在了凌云的肩膀上,现在她已经能很自然的做出一些小小的亲密动作了。老流氓撇了撇嘴,看着远处的队伍一脸的无法置信——暂且不说战斗力,就按照这样的阵型来排列,就连这个流氓都知道极为不妥。
骑兵冲锋向来是将攻击力最为强悍的部队放在前面,后面的部队作为后续补充。冲锋的阵型一般采用椭圆阵和尖刀阵。而这两个冲锋阵型中尖刀阵是最为常用也是最为有效的攻击阵型,将最强悍的骑兵摆在前面,用强大的冲击力的排头尖兵破开敌人的阵型,然后在用两翼的骑兵将敌人的军队分割成两块,这样往返几个来回,基本上凝聚力不强的军队就会被撕裂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超级打手们之所以用鄙视的眼光看他,是因为听到利薇雅说这些纯粹摆着送死阵型的家伙是他的军队。虽然炎黄大陆上的兵种和这里有一些区别,但是大方向还是一样的,论攻击力来说,尖刀无论如何都比半圆好很多,尖兵用来破阵,那是自古就有的道理。
“怎么,你不认识了?那边白色的,是你亲手带下的维京武士,那边黑色的,就暗精灵和半精灵。”利薇雅笑嘻嘻的靠在凌云的肩膀上做指点江山状:“都是你自己一手带出来的部队,你怎么就能不认识呢?”
听着利薇雅一说,凌云一想也对。神经粗大到他这样的人真是不多见了。
“呵呵,你说的也对。。。。。。这的确好像是我的部队。”领主大人抓了抓脑袋,刚转过头来就看到大家鄙视的眼神,立刻就觉得不对了。“不对,我的部队绝对没有这么多!”
在他的印象中,瑟雷恩的战斗部队加起来不过寥寥数千人而已,而前面奔驰而来的骑兵总共起码有五千余人,猛然那间一下多出了这么多,换了谁也有一点接受不了——虽然这是从天而降的惊喜,但是这个惊喜未免也太过猛烈了一些。
特别是在看到一群看似凶猛无比,实则十分菜鸟的部队出现之后,这个惊喜之上又加上了一层懊恼——你说是什么样的人培养出这样冲锋的部队呢?前面的人不是等死吗?
“不是,绝对不是。”老流氓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这才走了一个星期,你们难道去拐卖人口了么?”
8…2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八 论剑
人们说最美的落日在海边,而每一个生活在大荒原上的人都会认为这里的落日才是最美的。比起海边那些柔弱无比的景色来说,大荒原的落日粗犷而富有野性美。当落日将漫天的晚霞烧成了红色的时候,大荒原的夜晚正式宣告来临。
大量的干松木从堪底斯山脉被运过来,德鲁伊们搬运木头的方法可称为一绝——将它们释放了变形术之后,这些木头自己长手长脚乖乖的列队,以一种雄壮威武的姿态冲着瑟雷恩走来。不愧是瑟雷恩的木材,连姿态都比其他的木头更加高杆。。。。。。
剑仙冥海此时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剑仙应该有的本质——无论是大剑小剑长剑短剑,他都要一一拿来过目,并且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