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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奶奶搬走了。她们搬家的那天大傻妞抹着眼泪儿万分不舍的样子,我说你都要住新房子了你哭什么啊,她说她挺舍不得这儿的,我说这房子又旧又潮有什么舍不得的啊我们家能搬我早跑了再也不回来了,她说不一样你不懂,说以后会来找我玩儿,我说玩什么玩啊,都多大了,她就瞪了我一眼不理我了。是的,我的嘴变得越来越讨厌,也不全对,是我的人,越来越令人讨厌了,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讨厌。
不知道在哪部小说还是电影里,我看过这么一句矫情话,一男的特别倒霉,特别特别倒霉的那种,他的人生似乎就是为了来印证世界上真有倒霉这个词儿,后来他遇见了一姑娘,他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简直是倒霉到极点了!那女孩子一笑,特智慧而又无知的说:倒霉到极点了?那之后就全是好日子啦~!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浑身泛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可是我的极点又在哪里。
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土豆炖牛腩,我还是会在我爸的强压之下练琴,可是已经找不到乐趣,院子里可以被我的琵琶声谋杀的人越来越少,因为他们搬走了,我的琴技也不可否认的进步了,可是,已经没有乐趣。头有时会疼,疼得不想睡觉我就起来拉琴,我能听见他在他屋里的动静,反正都别想睡了吧,又没其他人,咱俩一块,别睡了。所以,某个半夜时分,民乐团宿舍会飘出哀怨或激愤的琵琶、二胡、笛子、古筝、埙声,激愤起来是铁马万骑踏征程,冰河一别挥黄沙,哀怨起来,也是悄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的别样情怀,别意外,那都是我倒腾出来的。我在等待我人生倒霉的这个极点过去,过去了,就全是好日子了。
前人说,人生就是无数个偶然相遇的必然结果。这句话太有深意太准确了。我遇见佟义满他们,千真万确就是无数个偶然的相加。
这事儿的起头是大傻妞,她有天突然跑回来我学校找我,我因为夜晚的“夜练”睡眠不足正在补觉,睡得迷迷瞪瞪,梦见她叽里呱啦在我耳边一阵叫唤,然后停下来等我答应,我嘿嘿一笑,说,大傻妞,你怎么突然长好看了。然后张开眼睛就看见她站我跟前,我不知道这跟刚才的梦有什么必然联系没有,我就盯着她看了三秒,你怎么跑来了。她一笑,有事儿求你帮忙。大傻妞是真的长好看了,五官也没怎么变,反正就是长好看了。她说她们学校要排一场五四主题的演出,唱的部分练得差不多了就是没有器乐伴奏,眼看着事儿就到跟前儿了,她就想到我了,见我半天不说话,她说,秦宝这忙你帮是不帮,唉,你脸红什么呀?谁脸红谁脸红了我那是热的!她又笑了,帮帮忙?
……。就这样,我在叛逆期里第一次上了舞台,还是别人学校的舞台,给一帮姑娘琵琶伴奏,我在台上坐着的时候底下一片哗然,可能他们很少看到弹琵琶的男生吧,我也没有办法,古筝太大我不想搬,二胡太哀怨,埙我能直接把他们吹哭了。琵琶一响,台下安静了,我的征服欲第一次那么满足。后来路上我被人拦住,他要我当他的吉他手,我乐了,我说我一弹琵琶的能玩乐队么,他嘿嘿一乐,只要你想,你就是一弹棉花的也能组乐队。这弹棉花的就是佟义满,比大傻妞高一年级,后来我又认识了颜仲夏、席榛,他们就等着我呢,乐队的主音吉他。
麒麟日志(6)
佟义满借了把吉他给我练手,音乐这东西挺有意思,器乐也是,触类旁通,不管你是民族乐器还是西洋乐器,只要你肯钻肯练,没有拿不下来的。我又找到了可以干的,喜欢干的事情。对吉他的热爱,可能是源自它的随意、自由、发泄,以及年轻,和队友的认同。以前我是一个人,我弹琵琶拉二胡吹笛子我会任何一样乐器我还是一个人,现在我却有了朋友,我们一起排练一起写歌一起唱歌,我很快乐。
可是我爸不行了,当这浸淫了二十年琵琶二胡声响的院子开始冒出了现代狂躁的朋克乐时,他暴走了。他怒吼我的不务正业,他骂我弹的那些是垃圾音乐,听的是音乐垃圾,写的更是垃圾中的垃圾,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把音箱开到更大,sex pistols恨不得从那里面挤出来,躁动的唱道:God s*e the queen ;the fascist regime ;they made you a moron ;a potential H…bomb !。。。God s*e the queen;we mean it man; there is no future in England's dreaming; No future no fu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