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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牠做什么?你要吃烤野兔吗?”他还没有饿到在路旁随手捉只动物就直接拔毛清肠涂佐料。
“没有啦!牠毛好蓬哦!我要摸看看是不是很软!”
就为了这个单纯蠢理由,她追野兔追到牠惊慌失惜,以为自己要被串进竹签,上架碳烤?
“你当心点!不要只顾着追兔子― ”
说时迟,那时快,她的身子蓦地消失在眼前。
秦关大惊,飞奔上前,看见她跌落一处凹陷的窟窿,摔得四脚朝天,沾了一身污泥。
“呜……”
还会呻吟嘛,应该摔得没多严重,要是没声没息,连喊痛都不会,他才需要紧张。
他步下窟窿,扶起她,迅速扫视她是否受伤,所幸,大概只有臀儿重重摔着了。前几日下了雨,窟窿底部积了些泥水,害她的粉色短氅变成褐泥色,当然,她那张小脸也难逃一劫,一片狼藉。小孩子,真麻烦。他以袖替她抹净脸。“有受伤吗?”
“没有。”
“没有就好。”他不费力地抱起她,带她到小泉旁稍事清洗,才发现她右颊有破皮流血,她竟然没哭,不像一般小女娃一受伤就惊天动地大哭,他并未随身携带伤药,只能仔细将伤处的泥沙洗净拭干,等回府后再上药吧。
“我没有摸到小兔……”她在抱怨,不是抱怨自己跌得好痛,而是抱怨软嫩嫩毛茸茸的小免从面前溜走。
秦关暗暗叹气。“等等。”说完,他离开小泉,她眨巴眨巴看着他的背影,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多出一只比她刚刚追逐的更肥更嫩毛色更白的小野兔,将牠塞进她怀里。
秦关没想到他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干嘛因为她一脸失望,便去替她捉只小兔来完成她的心愿?
“好软哦!”
果不其然,她咧开嘴儿,笑得开怀,完全忘掉自己跌得多狼狈,小脸埋进兔毛间。
“骚味好重!”马上又吐吐舌、皱皱鼻,从兔毛里逃开,但笑容仍在。
他早就料到,带回小兔,一定会得到这种效果,一定,会逗笑她,她太容易满足,示点小事,她就会超快乐。
“走吧,回严家去。”他看见被她解下的粉色短氅抛在她脚边,她身上只剩下不保暖的袄襦,不适合再久待于空旷原野,此处风大,很容易受风寒。
“嗯!”她用力点头,放走怀里小兔;她本来就只想试摸兔毛,现在如愿以偿,当然就要让牠回兔窝去。暖呼呼的小兔一溜烟跑掉,一阵凉风,激出她的喷嚏,接近黄昏的气温,确实是冷了许多。
她蹦蹦跳跳回到暴暴身边,从马屁股摸到马头,再帅气上马,尾随于她身后的秦关,在马背上一坐定,便用自己的衣袍包住她,不让一丝一毫的冷风有机会侵袭她。
他虽沉静寡言,不代表他的善解人意和他的言词一样稀少。
“好暖哦。”她咕咕笑了。
“坐好。”
“包成这样,我才没机会摔马哩。”她几乎要淹没在他的衣袍里。
“你的马怎么不走了?”秦关夹紧马腹,暴暴却不动。
“哦,牠不知道要走哪个方向回严家。”身为主人的朱子夜,不意外爱驹的反应。
“牠不识路?”
“牠只认识我家牧场周遭几里的路。”
简言之,两人一马,在茫茫茵海间,真的迷失了回家的路。
第2章(1)
患难之中,建立出来的感情最是可贵。这句话,是从朱子夜口中说出来的歪理,她凭借着这一点,大刺刺将两人的关系定位在“好哥儿们”,毕竟她与他,有一块儿遛马和迷路的好交情,而铁证就是他送给她的那支珠珠钗。
交情?
有这种玩意儿吗?
秦关怀疑,朱子夜确信不疑。
于是,这对好哥儿们,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正式成军。
秦关并不想陪小女娃玩起友情家家酒的游戏。
一开始他摆出冷冰冰态度,希望她会识趣摸摸鼻子,自个儿离他远些。但朱子夜太热情,每年同她爹亲上严家作客,头一件事便是杀进他房里,关哥长关哥短,热络向他报告她这一年怎么过、做了哈些大事、剃过几只羊毛,再更热络问他这一年又是怎么过、做了哈些小事、雕琢几颗宝玉……虽然相隔两地,她几乎天天给他写信,信件内容自然一样废话连篇。她字丑,被爹戏称为蚯蚓字,她握马鞭的时间比握毛笔长,字当然无法练美,然而秦关不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