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1/4 页)
陈秋的这个模样。
「如果我等会儿跑第一,刚才说的事你会答应吗?」陈秋收起笑容,神色显得凝重。林春当然知道他所说的事是什麽,心里有个底,他别开眼,不知道要怎样回答。当他忍不住再望向陈秋时,发现陈秋仍然殷切地望著他,眼内不只有著执拗的颜色,还有……
林春勾起嘴角一笑。临走时,他只是掉下一句话 :「陈秋,你给我记住,我的身体并不是一块廉价的金牌可以买得起。如果我愿意跟你做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想跟你做,而不是因为一个赌注,或者是一个金牌。」
(FIN)
====================================================
《春秋》65(美攻平凡受)
…不好意思,我食言了,因为昨晚去了打工,回家都12点多了
…所以没更文,今天就两更吧,明天也会有一更
======================================================
林春去到终点位置,恰巧也见到戴志。戴志一身深褐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泛起一层极微的金光,穿著田径队的队服,即是浅蓝色背心和深蓝色的松身热裤,汗水在他的颈和锁骨处蜿蜒滑动,像河流的分支般流入衣服底下,一头一脸都是热汗,像灌了水似的,那张脸泛著赤红色,兴许是刚刚才跑过一场。
「刚玩了什麽项目?」林春问,戴志也不带毛巾擦汗,豪迈地以前臂擦去额上的汗,再抹回上衣,说 :「刚去了跑四百米和跳远。四百米跑了个第一,跳远则进入了复赛,明天才玩决赛。王秀明那小子刚跑一百米,也进入了复赛。我问他 : 干嘛不报四百米,怕跟我正面冲突吗? 他支支吾吾的说自己今年想玩短跑,又说短跑讲求爆发力,比跑四百米更有挑战云云,我就知道他怕了我!」
林春看戴志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不禁想,陆运会真有股魔力。一些平常看起来普通的学生,到了运动场上就成了个发光体,去到哪儿都是众人的焦点。由刚才开始,就有女生为戴志送水、送毛巾,只是被他婉拒了而已。林春笑说 :「难得有女生向你献殷勤,怎不大大方方接受? 看不上眼吗?」
「不是啦,我这种人哪有资格去挑人呢,不被人嫌弃就很不错了。」戴志没有半点忸怩,抓耳挠腮,说几句话便胡混过去,又说 :「而且我现在也不方便去祸害其他人,她们都是好女生,总有更好、更适合她们的男生!」
「怪人,说得自己好像有暗病似的。」
「是、是! 你怎知道的!」戴志忽然凝神说,压低声,凑近林春的脸,低说 :「其实我……已经有绝症,命不久矣。」
「是,是,陈秋还告诉我你生了梅毒和椰菜花(注一)呢。」林春白他一眼,戴志笑得更夸张。他们就站在终点等陈秋。远方气枪「哔」一声响了,跑道上八个大男生几乎在枪声响的一刹,便迈开明朗的步伐,好像什麽也没想的向前冲。第四线的男生一下子超前众人,突围而出,正是陈秋。
中四时,林春第一年与陈秋同班,由那年开始,他就每年看著陈秋跑二百米。在看台望下去,只见到他模糊的面容,倒是那修长的四肢、优美而敏捷的跑姿烙印在林春脑海里。
现下他下来终点站,看著陈秋来势汹汹的冲过来。他那宽松的上衣被空气弄得篷起来,腰背挺得很直,那跑姿使林春联想起初长成的羚羊。陈秋已抛离第二位的人近五十米,终点在望,他往林春看了一眼,一张脸却难得的严肃,似在做什麽大事般。林春也没有移开视线,就是在戴志面前,他还是全程看著陈秋跑步的身影,丝毫没有作掩饰,心中有一种很难理清的滋味。
陈秋跨过终点线,枪声再响,他跑完二百米了,毫无悬念地拿了个第一名。结束後,他仍站在赛道,叉住腰、仰首,粗喘几口气,再施施然走到赛道旁。戴志相当识相,一来就给陈秋递上一枝冰水,陈秋说了声「谢」,一扭开便猛灌了半瓶,因为饮得太急,来不及咽下的水自他嘴边滑落至脖子,在阳光底下成了一道泛银光的水痕。
他喝够了,撩起衣襬抹抹嘴,说 :「热死了,这什麽天气,要把人烤熟了!」
「秋秋,你这是要让我们田径队丢脸吗? 年年总要拿男子二百米第一,刚才跑二百米的八个人中,有四个是我们队的,都输给你这『业馀人士』,真是的!」戴志话里调笑的意味远大於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