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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倚陌看来,赵瑜这种人,是不适合活着的,他的命太苦,却一直苟延残喘。有大明星被跟稿跟急了,就会狰狞着问他:“你怎么不去死?”他却只是笑呵呵地说,“我就看老天爷他想留我到什么时候。”
他告诉倚陌:“老子这辈子把罪都受完了,下辈子才能享清福,不然老天爷那个王八蛋几辈子都不会让我好过。”说完,还冲着日头比了个中指,样子嚣张极了。
倚陌一直不明白,这么好的一个人,最起码也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却要遭那么多的罪?所以当他送晚上去夜场喝道吐血的赵瑜去医院,最后被告知是胃癌中晚期的时候,他倒是看着那张化验单,笑了。
他还记得赵瑜当时也很开心,挥舞着手上的诊断表,小的露出一口白牙,“看见没,哥这是要奔着崭新的未来去了。”当时,赵瑜坐在雪白的病床上,身上套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笑得却像一个调皮的孩子。
好像在那时,在窗外阳光的照射下,倚陌才发现,这个说话做事风风火火大大咧咧的人,这个一直以来陪在自己身边总是为自己遮风挡雨的人,竟然长的那么的温柔,本来清秀的脸庞有些浮肿,倒是有几分肉嘟嘟的感觉。
就像泡沫,那么漂亮,一碰就碎。
留院观察了不到一个星期,赵瑜就不顾医生的阻拦逃跑了,自己被他打发去超市买榴莲,到快结账了,才接到他的电话:“那什么,这个月工资还没发呢,药费住院费什么的都给哥哥垫上,改明哥哥请你喝酒。”说完没等倚陌开口,就果断的挂断了电话,当时倚陌拿着榴莲,顿时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等到去结清医院的账单,还是自己惦记着,才又给买了几瓶止痛的药。虽然他他觉得,赵瑜就这么等死,就挺好,但是他不想让那个人走的太痛苦——他这辈子,已经快要麻木了,不能到死都没有痛快过。
没到世事难料,本来打算好好地陪着赵瑜过完剩下为数不多的时间,自己却被殷彭拉到了这个地方。
可能是因为不想让赵瑜就这么在自己看不到的时候死掉了,所以倚陌一直告诉自己,只要自己还有利用价值,殷彭那个亲王就一定会保全赵瑜。
没想到,这一天还是来了。而那个亲王,不是没有努力,而是失败了。
看着眼前这个无论生活如何艰难,都笑得没心没肺的人,安安静静地躺在自己面前,倚陌却觉得自己并不快乐。
为什么呢?赵瑜明明是已经解脱了,或许自己现在的失落不过是因为他没有死在自己面前,没有在死前跟自己说些没心没肺的话,所以才会感到这么这么的……寂寞。
赵瑜,我后悔了,我不想让你死了,怎么办。
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抚摸着被血族的犬齿咬出来的已经不能愈合的洞,倚陌俯下身去,伸出舌尖,轻轻一舔,伤口周围的细胞像是突然被激活,伤口快速的愈合。
倚陌伸出指甲拨开裹在赵瑜身上的衣服,在胸口的地方顿了顿,最后还是深深地捅了进去,舔了舔慢慢往外渗的略显棕色的血液,恶心的液体有着人类和血族血液混合的味道,还带着微微烧焦的味道。
一定很痛苦吧……倚陌抿了抿唇,红了眼眶,但是我还是想自私一点,你是唯一的亲人,朋友,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是我不能没有你。
果然,我还是不想让你死。
“陪在我身边,好不好?”倚陌一用力,赵瑜的肋骨就咔咔得断掉了,胸部的皮肉被扯开,露出一颗被从中间划了一道口子的心脏。倚陌划破自己的手腕,整个手都以一种摇摇欲坠的形态掉在手臂的末端,黑色的血液涌入那个已经不再跳动的心脏中,与此同时,倚陌伸出犬牙,一口咬在倚陌的颈动脉上,恍若没有味觉一样地往外吮吸赵瑜内初拥失败产生的废血。
用我的血,把你变成族人,跟我一起,吵吵闹闹一辈子,好不好。
金色的光冲房间里迸射出来,穿过七彩琉璃拼接的窗子,照亮外面的整个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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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只听一个重重的撞击声,之后便是玻璃‘哗啦’的落地音。站在外面相顾无言的两个男人,听见声音,想都不想就打开门冲了进去。
巨大的窗子已经被撞得粉碎,大多数的玻璃都落到了楼下,金色的光芒还没有散去,却看见整个屋子里面只有赵瑜一个人,赤果着身体,胸膛被生生撕开,肌理正在疯狂的坏死,然后重新生长,黑色的液体覆满了苍白的身体,那个本来清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