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部分(第1/4 页)
江枫是他的独子,也是他看着一点点长大*。
对这个孩子,江启明那是倾注了很多心血。因为江枫这个孩子不仅有一副好皮相,而且,从小就聪明伶俐,讨人喜欢,很多事情那是一点就透。
所以,纵使江启明的爱妻韩雨多年来肚皮一直没有动静,也不妨碍夫妻两个人的爱情和谐。
但是,随之江枫的长大,江枫对自己的儿子也越来越失望。这在该把事业看得比一切都重的江启明的家训面前,江枫到底是长成了留恋女色成天在脂粉堆里摸爬滚打的*。这还不算,他居然对自己的家业毫无兴趣。
所谓“子不教,父之过”,江启明对江枫那是真的严厉,家法都动用了几次。就是希望这个劣子能够把心思收一收,放到家族的事业上。
没想到,江枫表面言听计从,暗里却是不受教。
于是,出过几次事之后,江启明算是寒心透了。
这儿子,算是他白费多年心血培养的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现在,他已经快半百,虽然他保养得力,也纵使他有心有力,可是,他的爱妻韩雨的肚皮老是没有动静,这真叫人恼火!
而且,现在就是有了动静,是不是从岁数上来说,也有点过了。他的这个年龄,也该是抱孙子的年龄了,可是他还得为自己的下一代造人而做着没有结果的奋斗,你说,这算不算是他的遗憾?
所谓人不能事事如意,大约说的就是江启明这样的状况吧。
所以,对独子江枫的失望和屡次造人的不成功,让江启明也有了难言之隐,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业败在自己家的纨绔儿子身上吧。
说实话,自从他第一次见到三喜,就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因为三喜年轻的身上,有着他所熟识的一个女人的影子。尽管多年未见,他还是觉得有些蹊跷。
再后来他从江枫那里知道了这个女孩子,一滴血,让他知道了他的直觉不是错觉,这个他很有眼缘的陌生女孩子果然和他不是没有半点关系。他们是血脉相连。
这个结果他是震惊的。
还没有从这样的震惊里完全消化过来,三喜居然又有了危险。
于是,毫不犹豫地,他献出了自己的1000CC的血。
其实,对于这几次来见常瑞云,江启明也有些茫然,甚至也不知道自己的明确目的。
你想,这欢场风月,本就没有什么瓜葛,再说也都有些年头了,该忘的差不多都应该忘了。可是,人家却生下了你的血脉。
生下就生下吧,竟然还是背着你,或者说是人家根本就没有打算让你知道。这是啥滋味?
更甚者,这孩子是你当时不要人家生下的,现在,又来看又来救的是啥意思?
好在江启明这个富家公子哥在常瑞云面前一贯是气势逼人惯了的,他的出现不但没有让常瑞云对他这么多年的抛弃和当年的决绝恨之入骨,反而是常瑞云自己如同做了亏心事般不敢面对他。
看到这个女人在他的面前不够坦荡躲躲闪闪的模样,这让江启明心里又是感慨良多。
这个女人,心里还是有他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他的感情还是和之前一样。
这次,听到常瑞云和他说起三喜小时候及现在的事情的时候,江启明终于知道了自己来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孩子,你打算怎么办?”他直截了当,目光炯炯。
常瑞云一怔,“什么怎么办?”
“她不姓常,应该姓江……”思量再三,江启明还是说出了他的来意。
常瑞云登时愣了,好半天才回味过来,心里顿时跳得一团糟,下意识地就否定了,“这个孩子,是你当年不要的……”
言外之意就很清楚了,我和你的感情归感情,但孩子归孩子,当年你不要感情也不要我,更不要这个孩子,怎么现在就来争夺这个孩子呢?
江启明虽然也觉得自己这么直截了当有些过分了些,但是,他想明白了,他虽然说还可以老来得子,但是,他实在等不了那么久。
无疑,现在,对他来说,多子多福是很必要的。
于是,他准备说出他的条件。
“玲玲,我知道这些年——”
话音未落,就被常瑞云开口打断,“江启明,当年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你当时的处境我能理解,你不要我,我也不怨恨你,但是,这个孩子,是我这辈子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