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1/4 页)
雨芹对此提问得到过聂书瑶的指点。从容地回道:“当时小女子跑进堂屋时,就看到母亲跟春柳爹倒在血泊中,一时惊吓过度大叫了起来。待回过神来后才看到虎头手中有把刀就夺了过来。刚拿到刀时,春柳就出现了,并大叫着说我杀了人。”
吴县令接着道:“那么说,春柳比你姐弟二人更早的呆在了屋内了?”
“是的,大人。”
“春柳,你可知是何人动的手?”吴县令厉声道。
春柳一惊,不知道怎么就问到了自已。忙回道:“我,我当时睡着了,什么都没看到呀。真的什么都没看到。”
聂书瑶这时适时地说道:“既然什么都没看到。怎么说雨芹杀了人呢?依我看,这人说不定是你杀的。等的就是雨芹进屋那一刻嫁祸于她。”
“我没有,你冤枉好人!”春柳指着她再次大叫。同时冲着吴县令磕头道:“大人呀,我真没有啊。”
“啪!”惊堂木再拍,吴县令又问道:“凡事讲究证据,聂公子不可胡言。”
“是,大人!”聂书瑶马上冲他施礼,总之要给在场诸人留下个知礼的好印象才行。
至于那位高远状师,此时已经是彻底呆在了那里。这案子他不了解啊,知道说多必有失,也就很自觉得当成了柱子。
“可是大人,小民还可以从另一点证明我家奴婢没有杀人。因为时间不对!”聂书瑶再次说道。
然后她环顾四周,道:“请大人传小郑屠户上堂。”
吴县令应允后,小郑屠户便很快跪在了公堂之上。
“小郑屠户,听闻你前几日丢了一把杀猪刀,可是此命案用的那把刀。”聂书瑶问道。
小郑屠户这才认出她来,呆了一刻后如实回道:“小民已经看过那把刀了,正是此刀。”
聂书瑶又问:“那么请问你是哪天丢的刀?”
“半个月前。”
“半个月前雨芹可去过你的肉摊?”
小郑屠户道:“别说半个月前了,就是这半年以来,他们娘仨都没去我那买过肉。他们家的春柳倒是经常去。”
听到这里,聂书瑶转身道:“大人,半个月前雨芹在哪里想必不用我说了吧。她不在梨花镇,正在某个山间小村子里受苦呢,另外,雨芹是七天前的那个晚上回来的。命案发生在六天前的早上,她根本就没时间偷这把杀猪刀。”
如此一来,雨芹的嫌疑算是洗清了。就算春柳再不情愿,那也是没辙的事,这就是事实!
可就在这时,被当成柱子的高远却突然道:“大人,学生明白了。这杀人凶手就是小郑屠户,一定是他见财起意!”(未完待续)
ps:今天第二更,求订阅,求粉红!
感谢“独孤青龙”、“游魂幽骨”打赏的香囊,谢谢“皇后执朕牛耳”、“黑嫂”打赏的平安符,也谢谢丁林丁林投的粉红票。
☆、第056章 堂审(中)
【三更,为“风烟流年”亲的和氏璧加更!】
聂书瑶此时真想踹这高远两脚,这人不瞎说会死啊!
小郑屠户被怀疑是她最不愿看到的,虽然她能还他清白,但再次将一个人的不堪过往拎出来说道一番,始终是残忍的。
于是未待小郑屠户反驳,聂书瑶道:“这不可能。高状师若是想问为什么的话,我可以马上回答你。”
“为什么?”高远下意识地问。
聂书瑶一笑,在他面前来回走着,声音不缓不急道:“其一,小郑屠户是杀猪的,而且是初入此行,他能杀猪并不代表可以杀人。猪跟人可不一样,人在死前可以反抗,猪却不能。杀猪要先放血,是用尖刀捅的,可刚才忤作说过,春柳爹是被人一刀砍死的,而且是用一把杀猪用的尖刀。高先生没见过杀猪的场景吧?”
“这……。”
他刚想说什么,又被聂书瑶打断了,“这其二,乃是双方的身量不一样。小郑屠户不拿杀猪刀时就是一个文弱之人,何况在堂屋内的是两个人他们不反抗吗?”
“还有其三。”
高远皱眉,“还有?”
聂书瑶问向小郑屠户:“你哪只手比较有力?”
小郑屠户看了看小书院来观看的学子及先生们,低头不好意思地说:“左手。”
有不少跟他是同窗的学子出声道:“这个我们可以证明,小郑确实惯用左手,为此没少挨先生的批,经常被同窗取笑。”
“如此,足以证明小郑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