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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种感觉,你喜欢这乐曲。”她微笑着,望着车前方,认真听着电子吉他和其他乐器合奏的优美旋律,这种乐器配置也是这两位歌手演唱的标志。“真是好听。”
“是吗?”
“很优美动听,而且很能激发灵感。我们都听了十多分钟了,我耳朵并没被震聋。在家里,金老是要播放震耳欲聋的音乐,换种音乐听听,很有味的。”
“没那么可怕吧?”
“不要赶我去学时髦。还有那些歌词,我的天哪我原来认为自己还算是个嬉皮士一代的母亲,可是现在有些‘歌’,要是还能称作歌的话”
赖利开心地笑了。“现在是什么时代了?”
“嗨,你也不是什么摇滚乐国王啊。”
“那么斯蒂利·丹总该算得上了吧?”
“我看未必。”
他故意装出一副沮丧的样子。“真扫兴。”
特斯望着车子前方。“我告诉你,现在刚出了一张叫《新边疆》的歌集,”她面无表情地说道,一边从眼角偷偷打量着他,看他有什么反应。她看到他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暗暗窃喜用唐纳德·费根唱的这首歌曲为主打歌曲的碟片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他向她微微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佩服的神情,他俩的目光相遇了。她觉得自己的脸颊有些微微发烫,这时她的手机响了。
这时候有人打手机来,真让人讨厌,她从包里拿出手机,看了看屏幕显示,但屏幕上没有来电的号码。她决定接听,但马上就后悔了。
“嗨,是我。道格。”
她平时就懒得再理睬她的前夫,现在更是在不讨巧的时机。特斯避开赖利投来的目光,压低着嗓音。
“你有什么事?”她冷冷地问道。
“我知道你那天晚上在博物馆里,我想知道有什么——”
又是那回事。道格这个人,老是到处钻营。她打断他的话,“我不能谈这事,就是如此,”她寻找了个借口,“联邦调查局的人特别要我别向新闻界讲任何话。”
“是吗?太棒了。”太棒了?有什么可算是太棒的?“别人都没被这般叮嘱过,”他兴高采烈地说道。“那是为什么,嗯?你知道些别人不知道的事?”
这借口反而惹起了麻烦。“别再说了,道格。”
“不要这样嘛。”电话那头传来了假心假意的讨好话。“总归是我呀。”
好像她会忘记是谁似的。“不行,”她又回绝了。
“特斯,给我个面子吧。”
“我挂电话了。”
“别,不要挂,亲爱的——”
她啪的一声揿断了通话,用力把手机扔进小包里,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呆呆地望着车前方。
过了几分钟后,她强制着自己放松颈部和肩膀的肌肉,没转脸向赖利,轻轻说道,“对不起,是我的前夫。”
“我猜到了。那是我在匡蒂科受训时学的招。”
她有点不太自然地咯咯一笑。“什么事都瞒不过你吧?”
他望了望她。“一般来说是这样的。但圣殿骑士的事是例外,在这件事上,我们这位确实令人恼怒的考古学家总能抢在我们这些外行前面好几步。”
她笑了。“那也不要因为我就止步不前呀。”
他又望着她,看见她也侧过脸在望他。两人对视着,他的目光稍稍比平时多停留了一会。
他很高兴她接受了邀请,让他开车送她回家。
车子开到她家所在的街道时,路灯已开启了,看到自己的家,特斯感到无比欣慰,这几天的恐惧和焦虑都被抛在了脑后。
万斯曾经来过这儿,她打了个寒颤。他还进了我的家。
他们驱车经过停泊在她家外边路口的巡逻警车,赖利向坐在警车里的人挥了挥手,算是打个招呼,警车里的人也向他挥了挥手,那个人在证人讯问时见过特斯,他看到了特斯也在赖利的车上。
他们到了特斯的家门口,赖利把车停在门前的车道上,熄掉了引擎。特斯看了一眼屋子,略微有点不安。她还在犹豫是否请他进去稍息片刻,却在不觉间话已出口了。“你进屋稍坐片刻吗?”
他有点犹豫,随即说道,“好啊。”他的语气中没有一点调情的味道。“进屋看看也好。”
在门口,他伸出手接过钥匙,打开门先跨进屋里。
屋里安静得出奇,特斯跟在他后面走进了客厅,自然习惯地打开了所有的灯,随后又打开了电视机,稍稍调低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