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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饮酒。
她先说她的论文,说一开始为了选题愁坏了,不知道该写点什么,好像她能想到的都已经让别人写完了。直到有一天她在王府井逛街,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喊,行行好!美女!她一转身,看见一位乞丐满面谄笑地看着她,手里举着个搪瓷缸子。那个乞丐年纪不大,除了脏点,人长的眉清目秀。她说,就在看见那个乞丐的一瞬间,她感到灵感袭来了。她给了乞丐五块钱,问他为什么讨饭?乞丐的回答令她无比震惊,因为乞丐说,人家喜欢嘛。
于是王凤决定研究乞丐,她的想法得到导师的大力支持和男朋友的坚决反对。一说到男朋友,她突然不高兴起来,连灌好几大口,恶狠狠地说,他是个jerk。我好奇地问,什么是jerk?她瞪我一眼,你不是上过中学,学过英文吗?连jerk是什么都不知道,真是个idiot。我又问,idiot是什么意思?王凤道,混蛋、恶棍、笨蛋、白痴,大概就是这些意思。我赞叹道,太好了,用英文骂人的感觉真好,你教教我吧。我要做丐王,骂人也得洋气点。王凤就教我这两个词怎么拼,怎么发音。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并且奇怪为什么以前上学时,我一上英语课就犯困。我其实是很喜欢英文的,并且天分也不错。王凤甚至夸我的发音有纽约黑人的风范。
以后,我经常用jerk和idiot称呼我的乞丐同行,他们也很快学会了。成了北京乞丐界的时髦用语,有一段时间北京的乞丐们见面打招呼都这么说,Hello,jerk!或者bye,idiot!他们这么说的时候,感觉自己是很有品位的乞丐。
在教会了我jerk和idiot之后,王凤就开始骂她的男朋友吴强。越骂越血腥,直到要把吴强的身上的各种零件割下来喂狗。我附和着她道,对,就这么办,割的时候我来动手,风姐姐,你说割哪儿就割哪儿。王凤眼睛闪闪发光,她喝口酒,拍着手道,对,就这么办,我认你做弟弟。以后,你得听我的,我指向哪儿,你打向哪儿。我拍着胸脯道,没问题,姐,以后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了。王凤说,太好了,你去找几个最脏的乞丐把赵娜给我办了。
我语塞了几秒钟后,战兢地问,赵娜是谁?王凤说,是一个bitch。于是我又学了一个英语单词。王凤对我解释了bitch的意思就是‘贱货’后,便趴在我肩头哭,一点也不在乎我身上的臭味。她哽咽着说,为了研究你们这些臭乞丐,呜,吴jerk离开了我,呜呜,他问我要他还是要乞丐,呜呜呜,我要了乞丐,他就要了赵bitch,呜呜呜呜… …
我说,姐,此仇咱一定要报。我天亮就去干,先办bitch后宰jerk。王凤擦擦眼泪说,你真idiot,不要冲动,等我把论文写完再干。说完,她摇摇手里的瓶子道,我靠,喝完了。
疯女人
我和王凤聊了几乎一整夜,她是乘早班车走的,我不能肯定她是否喝多了。因为虽然她上车的时候脚步有点蹒跚,但说话的口齿一直很清楚。临上车的时候,她勒令我记住她的手机号码,她说一遍,我重复一遍,一直到重复到公共汽车开走。
我觉得很困,便回到街椅上,伸个懒腰,躺下,打算睡一会。我闭上眼睛,又默念一遍王凤的手机号码,觉得这号码很难记,一点规律也没有。我有点担心忘了,便爬起来,在地上找了块小石子把号码刻在街椅的背后。刻完,放心地躺下。
还没睡着,就走过来两个带红袖章的家伙,他们态度蛮横地勒令我离开。我赶紧爬起来,沿着街向前走。一边走,一边睃瞙可以睡觉的地方。天渐渐亮了,大街嘈杂起来。在白天找个合适的地方睡觉是很难的,到处都有城管、街道、保安和有觉悟的市民们的眼睛,令我们无处栖身。我一直转悠到复兴路上,发现一排要拆迁的房子。四周围着栏杆,部分墙壁已经推倒了。
我心中大喜,赶忙钻进去,在废墟中捡了几块废纸板,找了个背风的角落,舒舒服服地躺下,我闭上眼睛,身体的许多开关仿佛瞬间关闭了,我觉得自己缓缓旋转着落入某种温暖的黑暗之中。
过了不知多久,我闻到一股熟悉的臭气。这是肯定老棍!我想,使劲睁开眼睛一看,果然是他,正对着我的鼻孔呼气。
“哈哈,你醒过来了!”老棍呲牙裂嘴地嚷道,“我的醒脑神气真他娘的灵。快起来,我的丐王,京城第一届丐王大选马上开始了,快去!快去!晚了就来不及了。”
说罢,他拉起我就奔跑起来,速度奇快,我们脚不沾地似的,掠过朝阳区、东城区、西城区,最后进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