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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体:我脾气比较暴躁,可能就是这脾气把我害死了。
他俩是同年生的表兄弟,又在同一天被执行死刑。他们究竟犯下什么罪恶呢?临行诀别,家人相见,又会是怎样的场面?2oo8年7月8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两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会见家人最后一面的请求。
画面——
被告人武清体,男,1986年11月28日出生于新乡市,初中文化,农民,住新乡市王村乡高湾。因涉嫌抢劫犯罪,2oo6年1o月18日被依法逮捕。2oo7年5月2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oo8年5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决定执行死刑。
被告人侯玉刚,男,1986年12月28日出生与新乡市,初中文化,农民,住新乡市大块镇北原庄村168号。因涉嫌抢劫犯罪,2oo6年1o月18日被依法逮捕。2oo7年5月2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oo8年5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决定执行死刑。
案情回放——
被告人武清体与侯玉刚经由武清体提议抢劫租住在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高湾村的被害人董秀省。2oo6年6月3o日12时许,二人骗开董秀省住处的门,进入董卧室。侯玉刚用菜刀朝董秀省肩、颈部砍击,董挣脱后跑到客厅,侯玉刚又与武清体一起用铁椅朝董头部猛砸,致董当场死亡,后劫走现金17oo余元及欠条等物。经法医鉴定,董秀省系被他人用锐器多次打击头部并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家人会见——
被告人侯玉刚的父母在接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会见的回执后,上午就早早地来到新乡市看守所等候,此时他们最大的愿望也就是能见到儿子最后一面。
侯玉刚:“别哭了,娘,下辈子我还是你的儿……”
侯玉刚的父母在签完字后被送出了看守所,与此同时,一直在焦急等待的武清体的父母才接到法医通知,允许他们进入看守所与儿子相见。
武清体:“爸、妈,我知道错了,我太对不起你们了……”
刘如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死刑犯依照法律罪应处死,但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得到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我们推行的死刑犯临刑前与亲属会见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使得亲属对法院的司法人性化表示了赞同,被告在临刑前情绪也比较稳定,还有一些死刑犯临刑前对法官表示感谢,总的来说,实行这种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人性化。”
其实武清体早就知道会有今天,所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给他父母的信中曾经写道,“不用管我,儿子给你们丢人了”……临刑前的武清体牵挂很多,遗憾颇深,但他犯下的严重法律罪行,恐怕不应该只是刑前良心上的忏悔和自责,而应该是雷霆审判。
临刑采访——
侯玉刚:“是冲动害了我,我想把我身体上的各个器官捐献给社会上有用的人。想劝年龄和我一样大的年轻人不要犯法……”
武清体、侯玉刚表兄弟二人,一个是1986年11月28日出生,另一个是1986年12月28日出生,刚刚犯罪时还不满2o岁,他们还那么年轻就草草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其实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那他们为何会有今天的结局?在此之前,他们究竟犯下了什么样的罪恶?武清体、侯玉刚的父母与他们临刑前会见时,那亲情难舍的动人一幕,着实让人心酸,但悲情掩盖不了罪恶,他们兄弟俩当时还不满2o岁,为何敢对一个成年人果断下手,他们又与被害人之间有何冤仇呢?
武清体:“他租我们家房子6年了,在这6年里面,我们之间的关系处得还可以,也会互相帮忙。但他临走的时候把我们家的东西拿走了,而且东西弄坏了也不说赔,也不说修,还说我们不该管那么多事,还骂我,我一时冲动……”
被害人董秀省搬走的时候,把原来租武清体家房里的东西也带到新租房的地方,一直也没有还,中间被告人武清体的父亲也去找过被害人好多次,一直想协商打扫卫生、赔偿马桶钱等事情,但未果。被告人武清体就对被害人产生一种怨恨的心理,而且被告人武清体在2oo4年曾经在一网吧将一人打成轻伤,还和别人一起抢劫过手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