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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禁止杀生及吃被屠杀的牲口的肉。中国除了国王的宫廷有动物园外,民间从来没有,唯一有的就是佛庙的鱼类放生池。我常喜欢在杭州著名的放生池观鱼,那里有七八尾长达二三尺的鲤鱼,养在一个不断有山泉流过的池中,有机会来过它们宁静的日子,不至受人类的逼害。在一个佛教徒的眼中,这些大鲤鱼的任何一尾最后都会转生为人类,或者甚至会成佛。
我曾在上文说过,在佛教教训中最奇特的观念是业,或罪。这种罪,如某智者所曾说,绝非新创;它是一切人类所同有。佛对于这种世界性的束缚深为关切,这种驱逼人去追随动物,如叔本华所谓“求生意志”及“求繁殖的意志”的束缚,和贪欲及色欲的束缚。叔本华的求生意志是披上欧洲衣服的佛教,而它著名的悲观主义和佛教怜悯的整个情调有相等的性质。佛对人类生命的评语可并合为四个字:怜悯一切!而叔本华也达到用苦行主义及克服自我来逃避的同样结论。
我以为基督教原罪的观念太神秘了。第一,亚当的罪当然在意义上只是象征的;因为我们生于这个肉体,生而具有同样的软弱、同样的冲动,以及从祖宗遗传下来的有害的本能。它在与生俱来的意义上是原始的,没有动物或人类生而不具有饥饿、求偶、恐惧、仇敌等等本能的,它是在丛林生活中求生存所不可少的本能。但没有把这种“原罪”造成神秘实质的必要,好像每一个人都生而烙上罪印而命定要堕入地狱。也没有必要诽谤上帝,把他说成是因为一个罪人一次的行为,而罚他千代子孙的暴君。即使假定这种犯罪的倾向是“遗传的”,是“原有的”,但在他没有干犯法律的行为以前,我们不能因为他有这种倾向而罚一个罪人。基督徒常缺乏智慧来了解那一点,他们使原罪成为一个神话,包在一个“拯救”的“包裹”里面,给来买的人拿走。人将只因为有遗传的倾向而受罚。这是为什么我曾说:“我是这般对宗教有深厚的与趣,以至宗教常触怒我。”最使我愤怒的莫如一个新生的婴儿,带着天真的圆眼,被一个全爱基督教的上帝送到地狱去的信仰。这种信仰违反母亲的每一种天性,违反一切人类的正当行为,而甚至上帝也不能违背一般人类正当行为的规律,上帝不是虐待狂。
但遗传的罪的事实,就是为了在丛林中谋生存的遗传的本能,仍然存在。这种本能(你称之为罪也可以),只有当它们终于违犯法律、正当行为及公共秩序的时候,才成为罪。一只狗可能在曼哈坦岛街道上做出讨厌的事,因为牠是活在道中,不知不觉地遵从自然的本能。一个孩子却必须教以不要这样做。对于一切大罪也是一样。罪恶是在每个人的心中,你想做某件愉快而和本能标准看齐的事就是罪;但它常被外在的社会法律或内在的道德律所制止。因此佛洛伊德打开了被抑制的升华及愿望完成的梦的世界。
我相信佛洛伊德帮助我们对原罪有较多的了解。在现在思想的世界中,只有四个或五个有独创思想的心。包括科学家在内,有佛、康德、佛洛伊德、叔本华及斯宾诺莎。我们所有其余的心,都只复述别人所曾想过的,虽然有许多人已用某些自己的思想来作他们的新发现。“有独创思想的心”,我是指那些为人类的思想开辟未知的园地,那些思想飞翔到其它的人们以前所未到过的地方的思想者。康德用寻根究底的德国方式,探测所谓人类知识真正性质的界限。佛进一步探测及发现一种逃出康德一切纯粹理性之外的方法。当然,他看见一种庄严的灵感的美,尽量接近上帝自己思想的知识的美。叔本华发现一切动物及人类生命的基础,在乎求生存、求繁殖的意志,实际上起自集体的种族本能多过个人本能——这种本能必然逼使在最后的分析中,释明鸟类的迁徙,鲑鱼回到原地产卵,尖牙、角、鳍、爪的生长,及一千种生物学的事实。按照叔本华的说法,“一只公牛不是因为牠有角而抵触,而是因为牠想抵触而有角。”这就是我所谓的深度。斯宾诺莎像庄子一样,发现一切事物的合一,且只看见那个无限的实体(比较道),对于它,那些有限的存在不过是样式或缺憾(比较德)。但斯宾诺莎的“对上帝的知识的爱”是只为人文主义者及知识分子而设。我敢说如果其它宗教不是在手边,民间的想象力将会使这种“知识的爱”变形;而且用圣者及幽灵包围它来使那个泛神世界有生气,使它易于崇拜。
要点是:佛、叔本华,及佛洛伊德,虽然开辟了想及人类生命思想的新前线,但都面临罪恶及欲望的事实。而这三位也都发现在人中有某些东西来节制罪恶及欲望,这暗指在一切时间中都有一种奋斗在进行,而人不必在本能的暴力面前屈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