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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两人再去厨房端来了酒食,天哪!我害怕极了,但朱员外他竟还有说有笑,很快便将那酒食全数吃了。洗了盘碟杯箸,将一切收拾齐整,乃偷偷乘黑夜爬出后墙溜走了。
“到了朱员外家,他将那装有人头的包袱扔在花园一角,带着我转弯抹角,曲曲折折走了好一阵,到了一个十分幽僻的所在。他说:”从今后你就在这房子里住下,一日三餐自有人服侍,休得担扰。我明天再来看你‘。我见那房间里屏帷床席,十分齐整。第二天一早,朱员外就来到我的房间里,问我他送我的金手镯收藏在家中什么地方了,说昨夜匆匆忙忙竟忘了一并取出带回。我告诉他那对金手镯放在衣箱的夹层里了。他说他将去我家将那对金手镯取回。我要他顺便将我最心爱的一件罗衫和一条狐裘皮袍也取回来,他答应了。但他深夜回家来时只带回了我的罗衫和皮袍,他说那对金手镯不知怎的竟不见了。我胆小害怕,要他陪陪我。他说他的手肿得厉害,要找大夫抓药,改日再来看我。可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了。——老爷,我说的句句是实,但求老爷宽恩,超豁了小妇人。“
狄公道:“你与朱达元同谋拐骗杀人,手段残忍,依律当斩,快与我画押!”
潘叶氏画了押,泪如雨下。书记将录下的口供念读一遍。两名衙卒上前给她上了十斤重的大枷,押下死牢监候。
狄公又唤廖文甫上堂来,数斥道:“自古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女儿廖莲芳既已许配下了于康,因何变卦赖婚,拖延时日,迟迟不将女儿嫁出,致使弄出这般意外奇祸,悔之不及,做父母的都要于中汲取教训。我命潘丰将装有廖小姐尸身的棺材交付与你,你如今将这颗人头配了尸身择吉日做些法事盛殓安葬了。我将从朱达元的家财中拨出一笔钱来作为你的补偿。本衙委托于康代理朱达元的家财折算,家中浮财除分与他八个妻妾使各自归宁之外,余宅邸、田产全数籍没缴公。”
第十七章
退堂后回到衙舍,狄公笑着对马荣、乔泰说:“此事瞒过了两位半日,非为他故,只是不想惊动了朱达元、让你俩先将他引出去,然后我与陶甘带了番役到他宅邸作一次彻底搜查。朱达元不仅生性贪狠,而且狡诈十分,非如此计算不行。再则,倘若我昨夜便将此中真情吐露给你们,你两位必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感情,露出形迹,反误大事。”
马荣咬牙叫道:“倘若我早知朱达元是杀害洪叔叔的凶手,我当即就亲手将他勒死!——但是,老爷你是什么时候发现那无头尸不是潘叶氏呢?”
狄公答言:“朱达元自己留下了两个大破绽。首先一个就是他将死者的鞋袜也拿走了。”
“鞋袜拿走了?他不是将死者的所有衣裙鞋袜全拿走了吗,为何单说拿走了鞋袜便是大破绽呢?”马荣不解。
狄公道:“你有所不知,凶手倘若单拿走那鞋袜而留下潘叶氏的衣裙,官府必然会怀疑起鞋袜失踪的含义。因为我们知道女子的衣裙是否合身,是否系本人生前所穿很难判别,而鞋袜是否合脚则是判别尸首是不是潘叶氏的重要的一个证验。凶手单拿走了鞋袜遗下衣裙,我们无从验别,反容易疑心尸首不是潘叶氏。而凶手若是拿走衣裙单留下鞋袜则更糟——我们只须将鞋袜与尸首的脚一配,便知道这尸首不是潘叶氏。凶手狡猾,一并将衣裙鞋袜全数带去,我们无所适从。果然也一时骗过了我们的眼睛,都以为是潘叶氏的尸首。
“第二个破绽便是朱达元第二天又溜去潘宅,破窗而入,从衣箱的夹层里取走了那对金手镯,更愚蠢的是他竟将潘叶氏生平最珍爱的一件罗衫和一条皮袍也拿走了。这个事实很清楚告诉我们,潘叶氏并未死,只是被凶手藏匿过了。倘若凶手杀人时早知道金手镯所藏之处,必是当日就顺手取走。当日未取,隔日再来,这说明有人事后告诉凶手金手镯所藏之处,要他回来取走。而告诉凶手的只能是潘叶氏自己。”
乔泰问:“那么,老爷又是何时怀疑起朱达元的呢?”
狄公微微一笑,答道:“起初,我只是怀疑叶泰是凶手。我反复思索这案子的内情,被杀害的女子不是潘叶氏只能是廖莲芳——她失踪后一直不见形迹。件作说死者不是处女,我从于康的招供中得知廖莲芳与他早有奸情。后来叶泰拐骗了廖莲芳,叶泰身强力壮,足以将她的头颅砍下,而潘叶氏则伙同叶泰掩盖这杀人凶案,自己也乘机躲藏了起来,嫁祸于潘丰。但很快我改变了看法。”
陶甘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老爷很快又排除了叶泰作案的可能?”
狄公道: